狄馬:楊白勞殉難考
【大紀元9月4日訊】與數學中的公理一樣,人文領域內問題的討論也必須建立一個大致相同的前提。愛因斯坦自述有一次,同一位「有才智的並且是好脾氣」的人,討論下一次世界大戰對人類的威脅。他認為,核武器的使用將使人類面臨毀滅性的災難,因而,必須組織「世界政府」來阻止國家之間的戰爭危險。誰知那位客人聽了竟無動於衷,半晌,才冷冷地說:「您為什麼要那樣強烈地反對人類的滅絕呢?」談話於是陷入了僵局。
這個「大致相同的前提」愛因斯坦稱之為「倫理公理」。「倫理公理」與數學中的公理一樣很難證明,但一旦沒有它,人們連最基本的結論都不可能得出來。比如,我認為,一個國家或一個政府必須首先使它的人民有飯吃,在此基礎上還應保障每一個公民有充分的自由發展他們在文學、藝術、科學、體育等方面的天賦。這本是一個平常的結論,但你如果主張把人類從地球上消滅,這個平常的結論就成了笑話;同理,你如果不主張人類滅絕,而是主張人類應長久、友愛地生存下去,那麼,人與人之間就得遵守一些最基本的價值準則。什麼是「最基本的價值準則」?我認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就是很重要的兩條。一個社會,一個群體殺不償命,欠不還錢當然也可以,但團結、合作、誠信、互助這些最基本的道德就無從談起。上帝害怕人類有一天連最起碼的群居生活都無法維繫,於是賦予人類這兩條最原始的理性原則,先於一切法律、政令、道德和信仰存在於人的內心。《舊約·創世紀》中亞當的兒子該隱因為妒忌弟弟的供獻勝過了他的,就殺死了亞伯。但即便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殺人,該隱也知道,一個人一旦殺了人,就難逃被殺的命運。因而哀告上帝說,我若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凡遇見我的必殺我」,這是原始初民在法律出現以前對「殺人償命」這條自然法的概括性理解。
你如果承認這兩條「理性原則」是自然法,並願意將它作為討論問題的出發點,你就會發現,風行中國大半個世紀的黃世仁與楊白勞的債務糾紛案,並不像傳說中的那樣善惡昭然。除非你能證明,欠了錢可以不還;否則,你就必須面對穆仁智年夜討債的合法性。儘管我無比同情楊白勞,可主觀的同情不能代替客觀的理性,這就是倫理主義與歷史主義的二律背反。
當然在兩種情況下,楊白勞所欠黃世仁的一石五斗租子可以不還:1,楊白勞租種「世仁農墾公司」的六畝農田不是黃世仁的;2,佃戶楊白勞在耕種過程中受到土地主人黃世仁或公司職業經理穆仁智的不良干擾,使楊的經營自主權不能正常發揮,導致農產品嚴重歉收。但翻遍歌劇《白毛女》的各種版本,我們看不到任何有關黃、穆聯手破壞生產的記錄,即使在窮人翻身的鬥爭會上,也拿不出楊格村的土地非黃世仁所有的有效文件。那麼,剩下的就只有一種情況,即楊白勞確實欠了黃世仁的債,而欠債就必須還錢,不能因為楊是農民,就可以欠債不還,正像不能因為黃是地主,就可以將債戶的女兒強姦一樣。
但現實情況是楊白勞沒有錢,而「楊白勞沒有錢」這個事實判斷不能影響「楊白勞應當還錢」這個價值判斷。實際上,黃世仁到大年三十——這個中國人公認的「年關」——才派經理穆仁智上門催債已經顯示了這個青年企業家的足夠耐性;相比之下,楊白勞在對待自己的債務方面並沒有表現出足夠的誠意,除了東躲西藏,他甚至用賣豆腐的錢買了兩張門神,並高唱「大鬼小鬼進不來」,實際上就是企圖用「封建迷信」將要賬的穆仁智拒之門外。
也就是說,「楊白勞沒有錢」這個事實不能證明「楊白勞不還錢」具有正當性。窮,肯定不是恥辱,但也不是當然的資本。事實上,不管楊白勞願意不願意,他已經通過拖欠、躲藏等辦法將經營虧損的負擔轉嫁給了黃世仁。黃世仁當然不是善類,但他真正的罪過不是催討租金。作為一個擁有十五頃地產的合法債權人,他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還債的義務。倒是不要求還錢才顯得蹊蹺。同時,我還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在楊白勞所欠黃世仁的所有債務中,除了一石五斗實物地租,還有二十五塊五毛錢的現金。從年夜楊與黃對賬中得知,這二十五塊五毛錢確係高利貸,但一筆是黃父在世的時候,楊妻死了買棺材借下的;一筆是兩年前楊本人生病,打發大春借的。「當時同人言明是五分利」,表明這筆債務不管是口頭協議,還是書面合同,總之是一份雙方自願的有效契約。這不僅顯示了這個青年儒商樸素的法律意識,而且作為楊格村社區的唯一富人,黃顯示了他扶危濟困、急公好義的一面。如果朝著這樣的方向發展,換一個社會,他完全有可能成為一個為富一日,造福一方的「萬元戶」。可惜天不假年,在王大春主持召開的群眾鬥爭會上,他因強姦婦女、非法持槍、涉嫌商業欺詐(「大鬥進小鬥出」)以及陳舊落後的婦女觀(「女人就是牆上的泥坯,扒了一層又一層」)等多項罪名被群眾指控,最終飲彈倒地。死時年僅三十餘歲。
除了上述各項罪名外,在盛傳一時的黃楊糾紛案中,黃還犯了一項彌天大罪,那就是,牛不喝水強按頭,用威力逼迫楊白勞在賣女契約上籤字,導致楊羞憤難耐,飲鴆自盡。但大家記住,楊年夜自盡,黃雖然罪責難逃,但畢竟不是親手人命。我不是說,索債不成就可以將人逼死,但還不了債畢竟為逼楊在霸王條款上籤字提供了誘因。除非你能證明,不管楊還了還不了,黃總是要將其置於死地。但這麼一來,黃就不是一個惡霸地主,而是一個有虐待傾向的殺人狂。面對一個有虐待傾向的殺人狂,首先不能將其公審,而應當看心理醫生。
繁華如煙,往事成冰。當我們拋開半個多世紀以來強加在「黃楊」之上的歷史偏見,我們發現,黃從祖上繼承了良田並不是他的「原罪」。作為一個十五頃地產的年輕主人,他的真正失誤在於,高估了老年客戶楊白勞的經濟承擔能力,經濟承擔能力就是承擔虧損的能力,一個租種土地的佃戶一旦破產,不管他有多麼善良,不管他有多麼高尚的政治出身,實際上已經侵犯了土地主人的私有財產。而所謂「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神聖」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形容詞,而是指一個人的私產只要不是偷來的,搶來的,世俗社會中的任何個人、團體,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私產主人那怕是小到一分一釐的利益。
《新約全書》中有一個人到外國旅遊,把錢交給僕人管理的故事: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這說明在原初基督教的思想裡,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是最自然的經營形式。資產在流動增值的過程中,必須斬斷那些投資者無暇顧及的過長鏈條。這樣,承包或租賃一部分生產環節就成了最有效、最符合規律(也可稱「天意」)的經濟行為。土地作為一種特殊的資產,搬不動,砸不爛,而人生的有限性又使得任何土地的所有者都不過是使用者。相對於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土地佔有者來說,上帝才是世界上最廣袤、最永恆的土地主人。但上帝不可能親自播種施肥、捉蟲澆水,他要按各人的才幹將土地承包出去。黃世仁比起上帝當然差得遠,因而,即使是區區十五頃土地就已經使他無法親自手提肩背。他必須將土地承租出去,才不致於使田地荒蕪。而大家知道,田地一旦荒蕪,養育萬物的功能就無法正常發揮。比如,田鼠就會因覓不到食物而餓死,飛鳥就會因得不到穀粒減少受孕機會。
但就像上述天國故事中的那個主人——我們姑且理解為上帝——一樣,黃世仁在承租土地的時候,並不是任意的。為了使土地發揮更大的效用,他必須將土地承租給有能力耕種的人,也就是「按著各人的才幹」。但什麼是「才幹」呢?我認為「才幹」就性質而言,可以量化為兩個指標:一是大小;二是方面,也就是他在那些領域內有專長。而作為一個初出茅廬的地產開發商,黃世仁正是在這一點上犯了昏。也許是憐老惜貧,也許是為了給日後霸佔喜兒「挖坑」,總之在選擇客戶的時候,他沒有能夠知人善任。
作為一個在半個多世紀裡受壓迫的典型,楊白勞也許在民歌演唱、豆腐加工、婦女發藝設計方面具有一定的動手能力,但從他年年躲債的情況來看,他顯然不是一個好佃戶。在沒有確切的證據出現以前,我們當然不能說楊白勞好吃懶做,但從喜兒一出場就介紹「年年欠東家的租子,一到快過年的時候,爹就出去躲賬」的情況來看,他顯然不是一個好的土地經營管理者。楊白勞沒有讀過MBA,甚至我們可以設想整個楊格村地區遇到了災荒,但災荒不可能年年有。一個可能的事實是,楊白勞的經驗、知識、勞動能力以及體力都無法適應楊格村地區當時的農作物種植要求。說到這裡,我還要提醒各位,黃世仁的「農墾公司」不是一個壟斷企業,如果從周邊地區的市場行情中瞭解到,黃世仁的地租為全省之最,那麼,楊白勞完全可以「跳槽」。但當老友趙老漢力勸他到口外謀生時,他哀嘆說:「窮家難捨,熱土難離」。也就是說,導致楊白勞年夜自盡,除了債務纏身的巨大壓力外,安土重遷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而在一個尚有遷徙自由的社會裡,這等於主動放棄了「用腳投票」的權利。
我們當然不能站在今天的立場上,要求楊白勞乘風破浪、炒股騙貸,但如果拿上述天國故事中上帝的標準去要求的話,楊白勞顯然不是一個好僕人。他比那個窖藏銀子的僕人更糟糕的地方在於,他不僅輸光了本錢,而且上帝算賬的時候壓根找不見他。即使勉強找見,楊也只是一味跪請哀號,拿不出任何整改措施,以恢復主人對他的信心。最後以一罐滷水結束了他對世界的預想性恐懼。賬就這樣還了。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