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空間之光的呈現,大致可分為以下類型:
a、水平拓展;、b垂直引導;c、連結;d、融合;e、領域;f、邊界;g、層次;h、延展;i、聚焦;j、不定性
a、水平拓展 室內空間與外部空間在水平面向邊界的模糊化、甚至消失,突顯了室內外空間的水平連接性,將外部世界水平綿延向度的特殊景象引進室內空間裡,同時形成室內空間另一個向度的擴張。圍封的室內藉此盪向城市的邊界、地平線、海平面或遠處的綿延山丘,也啟動了朝前、向左、向右的連續傾勢。
b、垂直引導 不論是在背景襯托下由上而下連續接合的線型光,或是藉由上方孔口形狀造成之光形而提示的由下而上視覺趨向與向上聚焦性,垂直引導都鍛造了空間的縱向連續性,打開視覺向上穿越內部邊界的抗重力性,延伸我們的場域到達想像中的天空或遙遠的星河。
c、連結 藉由特殊的光影形態,形成弱化差異以突顯相似性,進而達成擬似連續的視覺完形心理感受並彼此串連,營造空間裡前後位置那強烈又必然的關係,使時間連續的態勢得以成形,吐露空間接續的隱藏秩序。@
摘自 《光在建築中的安居》 田園城市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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