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流感病假 台教部:不列成績考核
【大紀元9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4日電)教育部晚間表示,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幼稚園教職員如出現類A型流感症狀無法到校上課,應以病假登記,不列入成績考核;學校行政人員及工友等,班級停課期間應照常上班。
教育部晚間公布「因應新流感325停課公立高中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注意事項」,私立學校也比照辦理。
教育部表示,幼稚園教師及國民小學導師,因應班級停課,除在家自我健康管理外,應聯繫該班學生,進行居家學習指導,協助學校傳達必要防疫或復課訊息。
國民小學科任教師、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導師與科任教師,要依教育部公布的教師自主健康管理監測表進行自我檢測,並依監測結果立即就醫或維持正常教學並自主健康管理。
教育部表示,教師確定感染新流感,應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成績考核計算。教師補課的鐘點費及教師感染新流感病假期間的代課鐘點費,應由學校支應,不足部分先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經費補助,若仍有不足,再專案報教育部補助。
此外,教師如果出現類A型流感症狀無法到校上課,應以病假登記,也不列入成績考核;如經確認沒有感染新流感,則應返校授課,若持續請假,則依病假處理,並列入成績考核。
教育部表示,學校校長、行政人員(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及工友(含技工及駕駛)於班級停課期間,應照常上班,至於班級補課期間上述人員是否上班,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決定,若補課期間應上班者,應給予補休或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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