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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法治人權與自由保障 民主重要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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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今天出席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律師節慶祝大會時指出,法治、人權與自由保障是民主重要內涵,否則民主無法稱為自由主義的民主,台灣還有繼續努力的空間。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舉辦的律師節慶祝大會,中午在台北市典華旗艦館花田盛事廳舉行,共有1500名律師參與,與會者包括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顧立雄、司法院長賴英照、法務部長王清峰等人,馬總統也應邀致詞。

馬總統表示,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兩項重要的人權公約,中華民國政府翌年加入簽署,但隨著政府失去在聯合國代表權,無法進行相關工作;民進黨政府在7、8年前曾經推動兩項人權公約立法,但一直沒機會通過,直到今年5月14日正式簽署,並透過法務部修法後成為國內法。

馬總統說,儘管國內相關法令與這兩項公約部分有所牴觸,這兩年也逐漸克服,他已要求法務部在12月前通盤整理相關法令,兩年內加以修正,藉此符合世界人權水準,並與世界接軌。

馬總統指出,保障人權是律師的重要目標,律師的角色一方面可以為人民保障人權,也可監督政府是否確實執行這兩項公約。

馬總統表示,法治、人權與自由保障是民主重要內涵,否則民主沒有資格稱為自由主義的民主,徒有選舉等形式,卻不具有民主實質。全世界目前有超過120個國家定期舉行選舉,但並非所有國家符合自由主義民主的標準。

馬總統說,他非常相信「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腐化包括貪瀆、濫權,他一再告誡自己不要腐化、貪瀆,也希望政府在很多方面能加以節制。他相信在政府與律師的努力下,能將中華民國打造成法治與民主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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