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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家欠租 房東2度拆門逼遷

律師︰房東強拆門 恐觸犯強制罪 《小檔案》

【大紀元9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遇到租屋糾紛,大俠也沒轍!

知名武俠小說家蕭瑟懷疑租屋處曾有人死亡,與房東爭吵2個月未付租,房東氣得把租屋處鐵門、大門整個拆下帶走,蕭瑟把房間木門拆下當成大門,昨天又被房東拆走。蕭某控告房東何某妨害自由與恐嚇,何某則控告蕭侵占。

土城警分局土城派出所指出,69歲蕭瑟與55歲房東何宗益有租屋糾紛,今年8月30日,何某第一次把台北縣土城市明德路租處大門拆走,警方接到蕭的報案前來處理;昨天上午,何又與妻子及弟弟到場,再次拆走租處大門,蕭又報案。

疑租到凶宅 與房東爭執

蕭瑟向警方表示,他年事已高,家裡只有婦孺,最忌諱房子有死過人等不乾淨東西,承租前曾再三詢問房東太太,對方保證沒死過人,但他透過管道發現屋內曾有婦人死亡,他對被騙「心裡很嘔」,再加上近來2歲小兒子每天清晨大哭,按廁所燈久久不亮,直覺房裡不對勁,只能念大悲咒、撒鹽米驅邪。

2月未付租 大門被拆走

蕭瑟說,房東上次拆走他租處大門口的鐵門和木門,他只好拆下一個房間門充當大門,擔心小偷光臨,只好拿掃把桿頂在門後,可是妻兒還是住得提心弔膽,也讓他創作心情大受影響,結果昨天房東竟然又把臨時門也拆掉了。

梅開二度的蕭瑟說,他原本為了方便長子讀書,才特地搬到現址,已付1個月租金及押金5000元,後來也想搬走,但農曆7月不方便搬,一時找不到合適房子,只好等收到法院傳票再搬,他表示擬向房東求償精神損失。

雙方各執一詞 互提告訴

房東何宗益說,這間房子出租9年多,都租給同一戶,從未發生有人死亡情形。蕭某今年6月15日向他承租公寓,繳1個月租金與押金,他7月催討房租時,蕭就避不見面,不接電話,還亂說屋內死人,他擔心蕭在屋內亂來,不得已才拆門。

何宗益說,他與妻兒全家只仰賴1萬1000元房租收入,8月10日與蕭瑟溝通,雙方達成最遲9月5日搬離的協議,也有簽約佐證,但蕭瑟毀約不搬又不付租金,過去因自己太信任房客,才會讓壞房客予取予求。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律師葉志飛表示,房東為討租金強拆門,可能導致房客居住權益受損,亦即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過去板橋地檢署曾起訴過類似案例。

葉志飛建議,房東與房客簽訂租賃契約時,可參照坊間定型化房屋租賃契約書,加註附加條款,約定水電、瓦斯、電話費、或修繕等費用及雙方約定事項,最好再經法院公證,往後若有任何爭議,可由法官定奪。

此外,民眾欲租屋,可先到凶宅網查詢、或向街坊鄰居打聽,也可詢問當地鄰里長或管區警方。租屋者若發現租到凶宅,亦可請求退租或轉向要求房東減少租金、退還部分房租,若雙方和解不成,房客可提出相關診斷證明,舉證住進租來的凶宅後,導致身心狀態受損求償;至於房東是否因此觸法或明顯獲利,須由法官斷定。

律師游鉦添則認為,房門附屬在主建物上,均屬房東所有,房東將名下的房子大門拆除,理論上未限制房客行動,應無涉及強制罪或毀損。房東可另憑租約為證,向法院提出民事履行債務請求以利催討租金;但若房門是房客自己花錢找人加裝增設,房東拆門又導致大門不堪使用,恐怕有毀損疑慮。

《小檔案》蕭瑟作品多 兩岸都有粉絲

(記者吳仁捷)武俠小說家蕭瑟名氣不小,兩岸都有他的小說迷,他的作品在1963年有「落星追魂」,1965年模仿司馬翎「劍氣千幻錄」寫成「碧眼金雕」、「大漠金鵬傳」兩部曲,一舉成名,其餘作品還有「神劍射日」、「劍碎崑崙頂」、「巨劍迴龍」、「狂風沙」、「白帝青后」、「龍騰九萬里」、「霸王神槍」等20餘部。

蕭瑟以著作等身自豪,共寫過數千萬字,每部小說約數十萬字到上百萬字,去年出版的「仙劍神刀」是他最新創作,也是他生平所寫的第一部玄幻仙俠小說。

蕭瑟說,最近發生租屋糾紛後,無法寫稿創作,而且他擔心事件曝光,會影響他與友人在中國洽談的出書計畫,言談間不時表示「今年很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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