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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內容不當 NCC上半年開罰225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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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9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公布98年上半年傳播內容監理報告,電視頻道部分總共核處82件,罰鍰56件,總共核處金額為新台幣2256萬5000元。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民眾對廣播、電視和網路內容申訴資料總共1321件,其中申訴部分有1043件,含廣播46件、電視854件和網路143件。

何吉森表示,依據申訴資料,98年1月至6月民眾申訴最多的內容屬性類型前三名為廣告(19.7%)、新聞節目(18.6%)、戲劇節目(12.7%)。

被申訴超過10件以上的特定節目或廣告,依序為三立台灣台「真情滿天下」、民視「娘家」戲劇節目、「威寶3G電信-警察篇」和「燦坤冷涼卡好冷氣」廣告。

NCC表示,電視頻道總共核處82件,其中警告26件,罰鍰56件。違規事實為節目未與廣告區分45件、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21件、違反化妝品管理條例10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3件、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2件、違規使用插播式字幕1件。核處金額共2256萬5000元。

NCC還說,廣播電台部分總共被核處81件,核處金額為120萬3000元,其中警告32件,罰鍰49件,違規事實為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區分53件、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13件、廣告超秒11件。

NCC表示,為擴大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傳播內容品質,從今年1月開始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站」,民眾可以上網表達意見,也可以追蹤個案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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