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

(大紀元記者曾嘉連綜合報道)香港數碼廣播電台(DBC)經歷股權轉讓糾紛停播2個月後,昨日恢復廣播,口號由「還聲於民」改為「一個有心的電台」。新台長麥潤壽稱,未有收過股東指示不能指摘政府。
2013年01月29日

(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終審法院昨日裁定5名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2008年以嘉賓身份在民間電台發言並不是非法廣播,上訴得直, 撤銷控罪,並且可取回堂費。
2012年11月14日
2009年12月31日

(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人被控參與非法廣播案,14日被裁定非法廣播罪名成立,被判罰款每人一千元。司徒華等人表示會提出上訴繼續公民抗命。
2009年12月16日
2009年12月15日
(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民間電台藐視法庭案,宣稱本著良心行事才違反禁制令開播爭取言論自由的成員,24日被高院法官夏正民輕判各人罰款1萬元,律政司開出144萬元訟費單要求被告支付,遭到法官以維持公平原則為由,酌情下令6名被告各支付5萬元即可,也就是說,餘下逾百萬訟費可能要由以花用人民錢的律政司自行負擔。
2009年11月25日
(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高等法院繼續審理民間電台藐視法庭的案件。案中5人及民間電台公司被各判罰款1萬元,各付堂費5萬元,即共36萬元。但被告表明無力支付。
2009年11月25日
(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香港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一案,5名被告昨日早上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非法廣播罪名成立,判罰款4萬2千元。東區區議員曾健成表示,就算坐牢也不會繳交罰款,繼續為公民抗命,繼續廣播、開台。
2009年11月10日

(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人被控參與民間電台非法廣播一案,昨日法官裁定港府引用的電訊條例第23條並未違憲,司徒華等人對此表示失望,表明會繼續上訴,公民抗命到底。
2009年10月23日
(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的民間電台成員及接受訪問的嘉賓,被控非法廣播的案件,發還重審後,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就其中9張傳票,進行審前覆核。案件將於本月28日正式開審。
2009年09月08日
上星期被香港政府查封的民間電台再度恢復播音。民間電台說,這是他們在行使“公民抗命”的權利。香港民辦的民間電台星期天在旺角街頭鬧市區再度開播三個小時。 (2009-08-17-voa30.cfm)
2009年08月17日

(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導)民間電台就被控非法廣播申請法援上訴前夕,電訊管理局再次採取行動,前晚進入柴灣民間電台總部,抄走無線發射機、變壓器及天線各一。行動中,有兩名人士被要求協助作進一步調查。立法局議員兼民間電台創辦人梁國雄對當局的行為表示強烈的抗議,指當局未有積極處理審批民間電台的申請,剝削港人的廣播自由。
2009年08月14日

(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民間電台涉無牌廣播案件發還重審,星期五(12日)在東區法院開庭,包括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多名被告指責中共幕後操控案件,並呼籲港人踴躍參加七一大遊行,爭取言論和新聞自由。數十名支持者一早在東區法院外聲援他們並高喊口號:「反對選擇性檢控!反對政治檢控!」
2009年06月13日

(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泛民主派政黨聯同多個民間團體昨日舉行遊行,要求政府開放大氣電波,他們並批評當局政治性檢控民間電台,壓制港人言論自由的空間。
2009年02月23日

(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導)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因出席民間電台活動被檢控,昨日第五度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支聯會對特區政府未待民間電台案件審結,不斷對出席嘉賓提出檢控的擾民行為,表示極度不滿,並強烈譴責特區政府拒絕修訂過時的《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扼殺廣播和言論自由。
2009年01月16日

(BBC報導) 香港政府就年初法院下令撤銷「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控罪的判決提出上訴,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星期五(12月12日)早上作出的書面判決還裁定,這起案件將發還原訟法庭重審。
2008年12月14日
(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導)東區裁判法院再次向民間電台成員、嘉賓發出傳票,指民間電台於本年4月10日至5月4日間,在沒有申領牌照下用大氣電波廣播。東區區議員兼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說,曾多次向政府申請牌照而未予批准。他批評曾蔭權政府是一個無能、無民主的政府;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則指,這是一個扼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醜聞。
2008年10月31日

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因出席民間電台活動,兩度被檢控,曾4次出席聆訊,他原定於今日聯同多位因出席民間電台活動而被檢控的嘉賓,將第5度出席聆訊,但於開庭前數天又收到東區裁判法院通知,聆訊期將押後至2009年1月15日。行政長官曾蔭權於今日發表施政報告,未知押後聆訊是否與此有關,以免無理檢控激起更多民憤。
2008年10月15日

(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導)社民連東區區議院曾健成及民間電台董事羅就,在立法會選舉逼近之時,召開記者會。曾健成指出,政府對民間電台的檢控是有計劃地進行,以往每一次廣播,政府都會表示收到投訴,但政府每次都是避開敏感期,在選舉期間,從5月到現在民間電台廣播沒有間斷,政府當沒事發生,擔心檢控會為泛民主派選舉做任何宣傳。
2008年09月04日
香港民間電台昨晚再次舉辦街頭廣播,發言的民主派領袖們指出,四川地震造成嚴重災難,根源在於中共邪惡腐敗政權的人禍。他們呼籲重建具有自由人權民主的中國。
2008年05月30日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報導)一直無法順利取得廣播牌照的香港民間電台沒有接受電訊管理局警告,再於星期天晚上7點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進行廣播。
2008年05月06日

昨晚7時,民間電台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平台廣播,通過大氣電波廣播,公開廣播一小時。出席節目的嘉賓,包括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梁國雄、陳偉業和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擔任節目嘉賓等。警方接到有人投訴,派警員到場了解。
2008年05月05日
(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導)民間電台於今年1 月不理會禁制令,進行廣播後,被檢控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昨日排期明年1 月12 日聆訊,預計要聆訊4 日。而在1 月份宣佈停播3 個月後,民間電台於4 月20 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復播,當晚出席的嘉賓包括支聯會主席司徒華、5 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梁國雄、李卓人、李永達、陳偉業,以及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在事後均收到電訊管理局的信,就他們當日出席民間電台一事,要求他們在兩星期內到電訊管理局協助調查,不過部份嘉賓已經表示,不會按照指示出席。
2008年04月25日
香港民間電台星期天不顧法律禁令再次恢復播出,主辦人和嘉賓並表示為爭取受基本法保護的言論自由不惜坐牢。當局警告說,從事無牌照廣播者,可能面臨檢控。有法律學者說,鑒於這是一個政治性的案件,香港政府也許會決定模糊處理這個問題。 (w2008-04-21-voa22.cfm)
2008年04月21日

(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遭港府控告非法廣播的民間電台,在今年1月宣佈停播3個月後,昨晚在旺角街頭恢復廣播。出席嘉賓皆表明繼續以公民抗命方式爭取言論自由,不擔心會被拘控。電訊管理局則聲言如果證據充份,將會對無牌廣播行為作出檢控。民間電台昨晚7時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恢復廣播,共有7名嘉賓出席,包括支聯會主席司徒華、5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和社民連主席黃毓民。他們表明會繼續以公民抗命方式爭取言論自由,不害怕會被拘捕檢控。
2008年04月21日
被港府指非法廣播的民間電台,在停播3個月之後。14日表示,決定將於20日晚上7時於旺角行人專區恢復廣播,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李卓人、梁國雄,及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已答應出席。 台長曾健成說,民間廣播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他們繼續廣播是公民抗命。不擔心會被控非法廣播。但就已向嘉賓表明,出席節目有可能會被拘捕。
2008年04月15日
2008年03月14日
香港立法會否決要求開放民間電台廣播的議案,動議內容提及「促請政府開放公共廣播服務,包括設立供公眾使用的數碼電視及電台頻道,以及容許民間籌辦電台及電視廣播。動議最終以大比數遭否決。
2008年01月25日

昨日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申請延長禁止民間電台廣播的禁制令,並指出目前最重要的是針對《電訊管理條例》是否違憲盡快進行上訴。民間電台促港府盡快就有關條例進行修改,並表示承諾3個月內暫停透過大氣電波廣播已釋出善意。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延長對民間電台禁制令的申請,法官夏正民宣讀判詞時指出,律政司今次以民事禁制令處理刑事案件,是不尋常和例外的做法,而且決定是否延長禁制令,重點在於法例本身是否合憲仍存在疑問,不在於辯方有否遵守法例。他並希望政府盡快決定是否就《電訊管理條例》違憲上訴,讓法庭盡快處理;又表示,早前發出的禁制令仍有效,有人違反繼續廣播,法庭仍會保留追究權利。夏正民法官並指出,法庭最關心民間電台廣播會否影響公眾安全。雖然律政司認為非法廣播會影響警方及消防等緊急通訊,但電訊管理局過去收到3千個投訴都與民間電台無關,加上民間電台一直都使用同一頻道,也有公開廣播地點,並非以流動形式廣播,相信不會影響緊急通訊。
2008年01月22日
(大紀元記者韓真綜合報導)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1月21日)作出裁決,拒絕延長律政司要求延長禁止民間電台廣播的命令。法官夏正民在庭上指出,這次決定是否延長禁制令,辯方有否遵守法律並非重點,因為法律本身是否合憲亦存有疑問。
2008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