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術
這裡最重要的一點是「顧慮對手的情緒,逼迫他以理性做出選擇」。對手對我施加「律師可以不遵守申告期限嗎?」這樣的個人攻擊。如果此刻我也和對手一樣感情用事的話,應該會當場不歡而散吧?
2009年07月08日
以前的我總是認為,只要談話的內容正確,別人就會照著去做。因此,只要自己的道理可以說服別人,即使不用注意對手的情緒,也能加以說服。然而實際上,人是感情的動物。在做任何決定的時候,會因為感覺到感情方面「想要決定」,並藉由論述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再做決定,並非一開始就憑藉理性來做決定。因此,要說服一個人,與其先以理性打動他,不如先動之以情。
2009年07月01日
你是不是也覺得,哈佛談判術是一項了不起的理論呢?我想,我的一切問題全都獲得解決了。「真不愧是哈佛大學,層次完全不同」我深深受到感動,進而確信「用這套理論的話,一定可以讓交涉成功」,便運用在實戰上了。
2009年06月24日
這樣的我,之所以會對交涉術有所覺醒,必須回溯到我參加司法考試的時期。我在大學三年級的時候,決定參加司法考試。司法考試主要必須準備的科目是法律學。所謂的法律學,是一門有關法律解釋的學問。研修的科目,主要是在鑽研如何嚴厲地批判對方的學說,並且論證自己的學說是如何優異的一種手法。可以說是對論理性思考力加以鍛鍊的一項功課。
2009年06月10日
「讓軟弱在交涉之中變成一項武器。」「讓拙於言辭在交涉之中變成一項武器。」「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或許你會很不屑地這麼說吧?然而,我將透過本書,證明我下的標題所言不假。你只要照做就行了。
2009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