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台第二類榮民擴大認定 估六萬人受惠
為鼓勵青年從軍意願,退輔會宣布將擴大對「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資格認定年限,只要在1990(民國79)年之後退伍,服役4年以上、10年以下的志願役官兵,均可納入退輔會的服務對象,可依服役年限的長短,享有6年至16年的「就學」及「就業」服務,預計將有六萬餘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