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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讯】“一言难尽,每天都心惊胆战,那种滋味,比做贼还难受。”
中国新闻社报导,昨天中午,一位涉嫌挪用公款165万元、潜逃数年的原副局级干部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自首。说起那段逃亡的经历,他心有余悸。
这个自首者名叫胡京京,49岁,中国有色金属报社原副社长。
自首的原因是:1997年5月至10月间,胡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单位公款165万元用于经营个人股票,出逃前已归还126万元,但仍有39万元没有归还。1998年9月,胡与原单位失去联系,不知去向。
11时50分,中国检察日报记者赶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一楼接待室里,见到了这名前来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胡京京。也许是潜逃生涯的原因,胡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头发有些凌
乱,衣服上有很多褶皱,眼神也显得呆滞空洞。很难想像,眼前这个人曾是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
负责接待胡京京的两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今天一上班,胡就在两个姐姐的陪同下,带着10万元现金来检察院自首。进门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来交代问题来了。”
在接待室,记者与胡进行了短暂的交谈。问及出逃的这几年中是如何度过的,胡一脸痛苦、语调缓慢地说:
“出逃后,不敢打电话,不敢和家人朋友联系,整天东躲西藏,加上精神高度紧张,出逃不久就因高血压而引发了脑血栓,差点死在外面。”
记者注意到,坐在接待室里的胡京京,身体状况确实不好,言谈举止十分迟缓,说话非常吃力,不到五十竟然撑起了拐棍。胡的三姐在走廊里告诉记者,这都是脑血栓留下的后遗症,如果他不摊上这个事,身体和精神肯定不会这样。
谈到为何来检察院自首时,胡有些费力地说:“在外逃的这段时间,我越来越想清楚了,逃不是办法,也没有出路。逃多久,逃多远才算到头?总有被抓住的一天。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我过够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是惟一出路。”
据了解,胡自首时所带的10万元现金是他变卖家具等物品所得。来检察院的头天晚上,自己收拾好了洗漱用品和衣物,他已作好了投案自首的充分准备。
在接待室,胡把10万元现金亲手交到了检察人员手上,之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看得出,他好像卸去了心头的重负,心情反而踏实了许多。这恐怕是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自首后的心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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