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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湿地”尚未立法 保育.开发?考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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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5年来营建署努力评选公告台湾湿地,进行保育和复育,但遇上地方以开发为由就滞碍难行,营建署长叶世文表示,湿地法尚未通过立法程序,目前得经中央、地方、民间三方共识才能公告列管、保育。对于彰化大成湿地的条件足够,确频频未能公告,叶世文也无奈表示,“要尊重地方的发展需求”。

叶世文25日出席湿地日记者会,同时进行9县14处新增的国家湿地授证,叶世文在受访时谈到国光石化的开发案,做出以上的回应。他接着说,发展、建设地方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争议一定会有,如何选择靠地方智慧。

国光石化开发案的预定地彰化大成湿地,一直是营建署无法用公权力执行的湿地,2007年公告第一批国家级湿地时,76处推荐名单中有75处都顺利公告,唯独大成被列为“未定湿地”。2008年,民间保育团体将大成与周边芳苑、汉堡湿地合并提案,希望晋升世界级闯关,但营建署评选公告暂缓。

25日记者会公告的9县之一的屏东县,已有8处被营建署列为湿地,其中南仁湖湿地及龙銮潭湿地为国家级湿地,占地407公顷。对于开发与保育,授证的屏东县政府城乡发展处技正李春幸表示,其实八轻开发案就曾找上屏东县南洲乡,但因考量高污染,影响沿海养殖渔业而做罢。

2009年八八风灾后,屏东县延海养殖业受创后,县长曹启鸿积极发展“种水养电”,不仅协助业者转型,同时也切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李春幸说,这种太阳能发电的绿色能源,养电区会持续扩大范围,只要业者愿意配合都将协助辅导。

湿地查报

记者会上,营建署同时发布查报的系统,弥补国内湿地巡守人员不足的问题,3月后民众可透过iPhone将湿地违规使用情形即时回传营建署,争取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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