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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险罪
【大纪元8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30日电)黄姓男子不满陈姓女友提分手,去年11月间到陈女住家堵人,扯住陈女头发拖行数公尺后,强迫载往公墓谈判。板桥地院今天依强制罪,判处黄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诉。
板桥地方法院判决指出,28岁的黄男与陈女曾为男女朋友,黄男不满陈女提分手,去年11月间饮酒后,骑车前往陈女住处要求谈判。
黄男抵达陈女住处时,陈女与她的母亲刚返家,黄男气冲冲地冲向两人,要求陈女上车“沟通”,陈女不从,黄男愤而勒住她的脖子;陈女的母亲见状出面拦阻,3人发生激烈拉扯,陈女的母亲被推倒在地。
判决指出,黄男趁机拉住陈女,强扯她的头发拖行数公尺后,强迫陈女坐上机车前座,他则坐后座抱住陈女离去,旋即载往新北市树林区一处公墓谈判。
警方据报前往公墓,发现黄男满身酒气,黄男辩称是酒瓶翻倒在机车上,导致有酒味,员警对黄男进行酒测,酒测值达0.65mg/L。检方侦办后,依公共危险、强制罪嫌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时,黄男坦承犯行,法官认定黄男以强暴、胁迫方式,剥夺他人行动自由,依强制罪判处他1年徒刑;酒驾部分依公共危险罪,判处罚金新台币6万元,得易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