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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牙医行贿案更判 蔡煌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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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文桦台湾台北综合报导)民进党籍立委蔡煌琅等8名现、前任立委,被控收受牙医师全联会贿款推动立法,27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给款与法案有对价关系,将一审无罪判决,改判有罪。蔡煌琅等人昨日招开记者会表示将持续上诉,质疑有政治力介入。

检方于民国97年间起诉本案,指控牙医师全联会为推动〈国民口腔健康促进法〉立法,在法案三读通过前后,先后行贿8名第5届立委;立委蔡煌琅遭控透过胞兄蔡朝正先后收受350万元;前立委赵永清、张蔡美、邱创良和李明宪分别收受100万元;杨富美、廖本烟和李镇楠收受50万元。

高院:有辱公务行为纯洁性

高院合议庭指出,8名被告除蔡朝正外,均为立法院第5届委员,领有薪资、助理补助等国家俸禄,有辱公务行为纯洁性;仅管被告推动法案有利国民健康,但推动法案属立委职务应为之事,因而审酌被告收款多寡、参与、主导修法程度后,判处不等刑度。

27日,高院二审宣判,蔡煌琅与胞兄蔡朝正以贪污判处8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前立委赵永清、张蔡美、邱创良、李明宪判处7年6个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前立委杨富美、李镇楠判处7年2个月、褫夺公权3年;前立委廖本烟贪污、伪造文书罪判处7年3个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并连带追缴不法所得;贪污部分仍可上诉。

林俊宪:立委提名不受影响

民进党步发言人林俊宪27日下午举行记者会表示,依党内公职人员提名条例,蔡煌琅、赵永清与廖本烟须被判刑确定,才影响提名资格,民进党支持3人上诉到底,全力捍卫清白,更希望司法独立、公正审判。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表示,依民进党廉政条例规定,案件发生在2002年,廉政会在2008年2月26日接到检举,由于已超过5年追诉期,廉政委员会不处理。

蔡煌琅:政治力介入

对于审判结果大逆转,蔡煌琅强烈质疑,是“政治力介入”,以打击他的辅选战力所做出的判决,他无法接受,绝对上诉到底;廖本烟指出,二审没有新事证却被重判,司法沦为政治打压工具,他一定会上诉,还自己清白。

林俊宪也指出,一审和二审判决有严重落差,且在大选前的敏感时刻重判,不免让人质疑有强烈的政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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