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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融业纳示范区 月内提规划

【大纪元7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5日电)经建会主委管中闵今天表示,有关在自由经济示范区内进一步开放金融业财富与资产管理的多元商品,盼1个月内与金管会等部会研议后,再向行政院提具体规划方案。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下午提“自由经济示范区纳入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构想,由管中闵亲自主持。

管中闵指出,金融业纳入示范区的规划,赶不上行政院将在本月底核定的行动方案,主要是因不涉及修法,仍属第1阶段;如涉及税赋方面,需修法者,则属第2阶段。

管中闵说,示范区的重点是发展服务业,而服务业特性无法局限在特定区域内,所以服务业会以“虚拟”方式存在和推动。

管中闵指出,目前金融业务规划方向,商品不碰与新台币有关业务。

经建会认为,台湾发展财富管理的机会,包括新兴市场财富增长快速,亚太、华人地区是主要动力;以及“两岸货币清算/互换协议”,人民币国际化。

不过,如果与香港、新加坡比较,国内金融商品多元性较不足,以境外结构型商品为例,香港与新加坡境外结构型商品得“以本国货币计价”、“专业投资人投资标的不予设限”;也得连结“本国货币利率及汇率指标”、大陆市场及陆资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及未经国内主管机关核准的境外基金等。

但台湾境外结构型商品则不得以本国货币计价、也不得连结“本国货币利率及汇率指标”、“大陆市场及陆资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及“未经国内主管机关核准的境外基金”等限制。

经建会构想,根据“业务范围或监管程度”认定为示范区项目,如某些业务由符合特定标准的业者先做,或业者受到特定方式监管,或经认定可获得较宽松的发展条件者都可以称做“示范区”产业,是以“虚拟”示范区推动。

营运模式则以符合一定资格(营运经验、风险控管标准等)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商及投信投顾等,得开发新种商品;销售通路以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SU(离岸证券业务)为销售通路,均以外币交易(包括人民币),不涉及新台币兑换。

销售对象包括“非本国自然人”、“法人”,及“本国专业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