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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国中小纳职能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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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0日电)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技术及职业教育法草案,明定国民小学、中学课程纲要应纳入职业认识及探索,且高中及国中应安排产业参访。

教育部书面报告指出,技术及职业教育法若顺利完成立法,能使技职教育向下扎根,有利永续发展,且强化技职教育务实致用的配套措施,缩短学用落差,产学紧密结合培育各级人才,补足人才技术缺口,提升竞争力。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应开设或采融入式职业试探、生涯辅导课程;国小及国中的课程纲要应纳入职业认识与探索相关内容,高中及国中应安排学生到相关产业参访。

委员会也初审通过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蒋乃辛提案,明定技职校院教师每任教满6年应至与技职校院合作机构或任教领域有关产业,进行至少半年以上与专业或技术有关的研习或研究。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学校得遴选业界专家协同教学,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教育部尽量辅导、协助业界老师取得合格教师资格。

行政院版本原列专科以上学校为建立办学特色,提供学生教学实习机会,协助学校研发成果商品化与技术移转,鼓励创业和协助产业创新,可以申请学校主管机关核准,推动衍生企业。

不过,蒋乃辛反对,认为教育部未提配套做法就推衍生企业,可能导致私立学校拿校务基金或盈余投入企业,丧失办学本意。委员会决议暂删除此条文,等教育部提出配套后再修订。

蒋乃辛会后受访表示,过去技职教育体系没有专法,只能用大学法规范,技职学校发展受限,新法若通过,未来行政院依法要成立技职教育审议会,全面盘整技职体系学、用状况,对技职教育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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