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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票 台金管会促股东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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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5日电)台湾金管会表示,自今年起实收资本额超过新台币50亿元、股东人数超过 1万人的上市柜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把电子投票当行使表决权的管道之一,据金管会估计约有219家。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去年11月发布命令,今年起实收资本额达50亿元以上、股东超过 1万人,要将电子投票方式列为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管道之一。

金管会表示,为了鼓励公司采提名制、也采电子投票的方式,如果上市柜公司如果有资本额50亿元以上未满100亿元者,于今年最近一次股东会有董事或监察人改选或补选,且于该次股东会修正章程采提名制度者,给予缓冲期,得自下次股东会起始采用电子投票。

经金管会统计,截至目前约有219家上市柜公司实收资本额达50亿元以上且股东人数达1万人以上。若要采行电子投票者,可由股东会召集通知告知公司有无提供电子方式,如有提供,可由开会通知行使电子投票平台网址。

金管会鼓励股东可多加利用电子投票,并须在股东会开会2日前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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