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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合作争议 台教育部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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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戴雅真台北7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为了创造学生、学校和事业机构三赢,对于满16岁建教生的训练时间,教育部愿意用开放态度,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岱桦、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下午在立法院召开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法公听会。

林岱桦表示,建教生权益保障法上路后,业者和学校反映法令过于严苛、缺乏弹性,令许多厂商对建教合作案却步。陈学圣说,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的标准太高,反而使学生失去宝贵实习经验,要保护学生,但不要爱之适足以害之。

师范大学教授郑庆民表示,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的立意原本是希望创造学生、学校和事业机构三赢,但看起来是三输。法令部分比照劳动基准法,部分比劳基法严苛,造成事业机构心理不平衡,宁可用基本工资聘用外籍劳工。

曼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经理魏明仪说,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规定训练时间不能超过晚上8时,对美发业等服务业来说有很大影响,若能更有弹性,相信对学生、业界会是双赢。

教育部国教署高中职组组长李秀凤表示,目前规定建教生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6时不能接受训练,从保障学生权益角度,教育部不赞成修法。

她表示,但为了真正创造三赢,对于满16岁建教生的训练时间,教育部愿意用开放态度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找到确实保障学生权益的策略,让法令有可行性,业界也愿意积极参与建教合作。

李秀凤说,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去年上路后,102年减少2072个核定名额,下降约15%,但今年对于建教合作机构必须“最近2年无违反劳动法规”采取弹性认定,核定名额又有回升,增加353个名额,呈现稳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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