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警察因炼法轮功遭构陷 法院秘审阻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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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11月20日,黑龙江佳木斯的退休警察崔会芳遭当局构陷“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罪”一案开庭。法院以秘密开庭为由不让家属参加旁听。便衣现场对准备参加旁听的亲属录像,引起家属不满双方起争执,引来很多警察和便衣对家属施暴。

今年刚退休的崔会芳是一名警察,曾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被法轮功的法理、修炼者所表现出来的善良所感动,最后自己也成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她的身份特殊,被中共当局构陷以“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罪名关押至今。

崔会芳案秘密开庭 当局不让家属旁听还施暴

11月20日上午9点40分开庭,法院周围布控了很多警察和警车。因办案法官葛莉承诺法院会公开开庭,允许亲友旁听。因此崔会芳的很多亲属和亲朋好友都到场等候。但法院却以秘密开庭为由不让崔会芳的任何家属参加旁听。

崔会芳亲友被便衣抬扔到绿化带里的过程。(知情者提供)

11月20日,黑龙江佳木斯的退休警察崔会芳遭当局构陷“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罪”一案开庭。法院周围布控了很多警察和警车。(知情者提供)

据崔会芳儿子刘畅介绍,法院称这个案件不公开审理。他们跟法院交涉,曾得到过明确说法是公开审理。法警跟他们要相关文件。法院的走道上有很多警察,他们将家属撵了出去。

法院外有便衣拿摄像机在对着前来参加旁听的人拍摄,崔会芳的亲属询问对方的身份、质问为何拍摄,对方回应自己不是法院、录着玩。刘畅的大姐挡住他的镜头不让他拍摄,便衣就喊法院里的人出来,他们冲出来对家属施暴,还把其中一个抓进去。

事后崔会芳的家属前往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投诉控告。对方拒绝接待,要家属去区政府、区人大、纪检等部门投诉。家属还去了这些相关政府机构,被来回当皮球踢,各部门扯皮下交涉无果。

律师据理以争 当庭申请要办案人葛莉回避

据辩护律师黎雄兵向大纪元记者介绍,庭审当中有很多违法的地方。本案的基本特点是:“中共当局利用这个所谓的‘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罪’,对一个前司法警察进行迫害。迫害的原因是她认识到了从99年以来的这场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从而她走进法轮功的修炼。”

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要求司法鉴定,因为检察院指控当事人持有的三份文件属于国家机密,但辩护人经过阅卷了解后,认为不属于国家机密,要求司法鉴定。但法院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

辩护人认为法院不能公正审理这个案件,所以要求法官回避。上午10点左右休庭15分钟,法官回到法庭宣布,经请示法院的院长,驳回律师的请求。“我们认为驳回没有道理,这个案件上法官、合议庭已经丧失了中立性。整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没有任何的公正性可言。”

律师认为,“这个局面是因为当事人非常特殊,曾是一名参与转化和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一名劳教警察,后来她了解到事实真相、这场迫害的不正当性,被法轮功学员善良所感动,所以她也走入法轮功队伍。她的这样一个经历和身世,激怒目前的司法当局,所以今天遭遇这样一场审判。”

大纪元获悉,庭审结束前崔会芳最后陈述说:“如果我的这样一个经历,能够使今天参与迫害、打压法轮功的司法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我的这个遭遇,我认为是值得的。”她希望参与办理这个案件的司法人员能尽快明白过来,停止迫害。

据知情者介绍,中共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国安厅、公安厅、司法厅、国家保密局;佳木斯市的政法委“610”、国安局、公安局、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劳教所);佳木斯前进区公检法等单位及相关部门均参与了崔会芳案。

律师黎雄兵最后表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三年的建议,我们认为当事人是无罪的,不应该有任何的刑期。我们希望这个案件得到公正的宣判。”

庭审从上午9点40分开始,到下午一点结束,择日宣判结果。

庭审前律师阅卷遭刁难

庭审前一天,上午9:40左右,崔会芳的辩护人张科科律师去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阅卷,进入法院时遭到刁难,被法警要求安检、出示身份证等,被张科科律师拒绝。

随后张律师前往佳木斯巿中级法院准备投诉控告。上午11时法院里很难找到人,张律师想到找信访,同样也没人,并且不让律师上楼,在一楼等。最后有人出面,要求律师提供文字材料。

声援崔会芳反迫害 佳木斯百姓签名控江

前不久,崔会芳的亲朋好友以征签的方式,在民众中讲述了崔会芳的经历和法轮功真相。很多人为了声援崔会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上签字、按手印。

很多人为了声援崔会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上签字、按手印。(知情者提供)

案件简要回顾

2014年12月17日,崔会芳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中被非法庭审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建三江当局动用大批警力,围堵恐吓当地民众、前往辩护的律师和准备旁听的外地公民,崔慧芳就是被当时劫持者之一,被要求登记身份证。随后她就遭到警方的跟踪监控。

2015年2月12日中午,崔会芳在家遭到劫持,并被抄走计算机、大法书籍、光盘等私人物品。因崔会芳的计算机中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警察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当局就以“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对她非法批捕。她被一直非法拘禁在佳木斯看守所。

所谓的三份“机密”文件是:《关于转发省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对“全能教”滋事人员开展教育争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省劳教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做好全系统教育转化工作》、《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积极应对新情况,全力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辩护律师认为,这三份文件,系2013年黑龙江省的劳教工作会议与工作简报,文件主发和抄送了省属各劳教所、各司法局以及黑龙江法制报等司法和新闻单位,文件的接触、知晓和掌握并不限于特定人员,且劳教制度已于2013年12月28日废止,涉及劳教相关的国家事项,依法当不再属于国家机密。#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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