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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食安自治条例开跑 六成检举金全台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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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高雄报导)《高雄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正式上路,高雄市政府卫生局表示,条例重点在于强化相关局处横向合作机制、纳入化工原料上下游追溯、规范过期品存放管理、推动零售市场登录,以及追讨赔偿责任等领先各地的先进立法,其中,最引关注的就是,高达罚金六成的检举奖金,堪称全台奖金最优窝里反条款。

《高雄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于民国102年10月开始规划,103年10月22日高市议会三读通过,104年10月12日行政院核定,市长陈菊于10月21日签核,高市府11月2日公布施行。

卫生局长何启功表示,本条例最大亮点在于纳入管制非食品添加物的化工原料管理,何启功坦言,过去查缉最困难就在于化学原料端,而这次入法后,可整合跨局处追溯到源头石化厂、中间化材行、添加物食品业者等,都有法可依,彻底执行公权力。

再者,避免过期改标再贩售事件,也严格规范业者必须做贮存区隔;另外,特别针对出事业者,要求订出善后补偿办法,若限期未改善可连续处罚,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何启功说,在中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母法下,高雄正式实施自治条例;高市卫生局开出最高罚款中,继正义油品缴纳罚金五千万元,最近强冠也缴完五千万元,因此,市府公库一亿元罚金进账。

条款纳入高额检举奖励,未来内部员工具名检举不法厂商,经查证属实,在收到业者缴纳之罚款后,可发给检举人罚锾金额六成以上、最高三千万元的检举奖金,以强冠五千万元来说,该案若为检举,民众可拿到三千万元的检举奖金,堪称全台之冠。◇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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