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圣哲孙中山》之七‧护法‧下(一)

作者:袁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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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11月12日是国父孙中山先生150岁(虚岁)诞辰,大纪元网站从黄花岗杂志获得授权,连载《千古圣哲孙中山》,以供读者了解国父的生平事迹。

护法‧下(一)

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孙中山先生辞去海陆军大元帅之职,离粤赴日作短暂休养。

一九一八年六月一日,孙中山先生自汕头启程,途经台湾赴日本。

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战争中满清战败,一八九五年根据“中日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五十年,这时的台湾在日本的统治之下。孙中山先生在开国前后,曾二次亲临台湾,对尚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同胞极为关心,与台湾同胞情深义厚。

孙中山先生第一次赴台,是在民国前之十二年(1900年)闰八月,曾在台湾策划惠州起义,停留时间最长;第二次赴台是在民国二年八月。当时是讨袁军事失败,孙中山先生与黄兴、胡汉民、朱执信等,计议乘德船约克轮暂赴广州,以便筹画下一步如何行动。

袁世凯得知国父南行消息,立即部署在香港的情报人员,设法予以诱害。张继、马君武等获悉后,对孙中山先生的安全极为担心。几经努力,当船约克号到达福州马尾港时,才将袁世凯的诱害阴谋,禀知孙中山先生。孙中山先生等遂决定改乘日船“抚顺丸”号赴台,再作筹画,东渡日本。八月五日,船到基隆,台湾日本总督派员为招待兼警卫,往基隆将孙中山先生一行接至台北梅屋敷休息。孙中山先生在此,曾为梅屋敷主人大和宗吉书“博爱”二字,为其弟藤井悟一郎书“同仁”二字,以作留念。当日下午,孙中山先生一行由基隆乘“信浓丸”赴日,九日在神户秘密登岸;第三次赴台,即为此次由汕头经过台湾。

对于孙中山先生此行经台情形,戴传贤于民国十六年在广州中山大学对青年演讲时,曾有过叙述,其略谓:“民国七年我们的总理孙中山先生因为在广东革命失败,离开了广州,第一步先到汕头,然后经由台湾转赴日本。这时我们的总理有一个计划,就是到台湾,想和台湾同胞见面,发表他的意见,宣传他的主义,唤起民族意识,鼓舞爱国精神。我们的总理抵达台湾的时候,台湾同胞非常高兴,很想要表示热烈的欢迎,可是日本政府——台湾总督府——拒绝总理和台湾同胞接近,所以我们总理计划在台北和我们亲爱的同胞见面,不但受了阻碍,总理一抵达台湾,台湾总督府不许我们的总理逗留,用尽种种方法,要阻止总理上陆和台湾同胞见面的机会,台湾同胞虽然十二分诚意要欢迎总理,但受了日本政府阻挠,终于未能达成目的。台湾的日本官宪派人到船中招待,并帮助我们随时可以去日本,他们的意见是要阻止台湾的民众和总理会见,结果我们虽然上陆到了台北,但日本官宪发表‘总理因急于赴神户,将乘明日开往神户的轮船,只逗留一天’的消息,由此我们可见日本如何急要要离间我们的革命同志。”(1)

此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孙中山先生为“践成约”,由粤乘轮赴北京商讨国是,亦曾途经基隆,惟未登岸。

六月十日,孙中山先生一行到达日本门司,老友宫崎寅藏等在码头等待迎接。与上次见面时隔五年,宫崎寅藏看到孙中山先生的头发已经减少许多,胡须也显得白多了,一丝苍老之感,向宫崎寅藏的心头袭来。

众人在大吉楼休息时,中山先生题“至诚感神”四字赠田中隆。

“博爱众生”、“同为仁人”、“至诚感神”,孙中山先生随时随地将其作人的追求,做事的理念,传递给天下世人。

孙中山先生等,在日本休息十余日,身体稍感舒缓,即于六月二十三日自神户启程回国。六月二十六日到达上海,以眼疾待医,绝少见客,对政治亦取静观态度。

数年以来,孙中山先生领导护法救国事业,花费百倍心血,说的声嘶力竭,然而收效甚微。原因何在?令人深思。孙中山先生感到:何谓共和?何谓民主?何谓宪法?何谓宪政?何谓人权?何谓民权?如何开启宪政?如何行使民权?如何参政?如何议政?民主宪政国家如何运行?政党政治如何文明竞争?……这诸多治国的文明理念,不要说在所有国人当中,即使在军政学商各界,虽不能说是一无所知,但可说是处于朦朦胧胧之状,甚或是浑浑噩噩之态。对于文明的社会形态,文明的政治理念,国人多看不出其中之要义,更看不清对于自身之利与惠,总以事不关己,利不切身,而麻木不仁,漠然视之。因此,启蒙教化,唤醒民众,成为突出的现实问题。这些现实问题,若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国就很难因应时代之潮流而发展前进。

那么,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呢?孙中山先生觉得,只有将自己一生研究所得的思想、主义、心血结晶记录下来,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措施书写出来,以备为启迪国人致力中华民国建设之方策。于是潜心从事著述,居沪两年有余,先后完成多种著作。此是后话。

自国会非常会议通过改组军政府,孙中山先生辞职离粤,政学系与桂系勾结,再成立统一机关,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日,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岑春□、陆荣廷、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林葆怿七人为总裁。六月十七日,由政务总裁伍廷芳、林葆怿二人联名致书孙中山先生,请就政务总裁职。书云:
“顷者军政府改组,选出总裁,廷等猥以迂疏,窃附骥尾。深维时局艰危,如泛漏舟,非合力曷由共济。当以宣布就职,冀有以收西南泮散之人心,此志谅可共喻。溯自西南倡议,军府成立,艰难支撑,独赖贤劳,精诚可以格金石,常不能默喻诸邻室,大勇可以涵天壤,每见屈于褐夫,其中消息盈灵,是在有以运用之而已矣。今军府改组,祗限于内部之条文,其名义仍旧,则精神犹存,继往开来,正吾人所宜急于从事者也。世局转变至此,在廷等岂能无介于怀,惟求尽能如吾意以行,为天下必无之事。于危亡之际,可以收拾几分,便即已尽了几分之责任。可为者人,而不可为者天,若乃事稍与吾意相左,而遽掉头不顾,不特前功尽废,后事愈不可收拾矣。任劳任怨,已不待赘陈,廷等惟有以收拾几分一语自勉,且以相劝勉耳。先生非迈远鸣高之士,踽踽凉凉,于义无取,敢致书劝驾,幡然来游, 勿亏一篑之功,而全始终之德。凡诸改作,皆待鸿裁,临书不胜依眷。”(2)

伍、林二人在书中,对孙中山先生颇多埋怨责怪之意,他们岂不知军政府改组的背后原因?他们何尝能设身处地体会到孙中山先生的苦衷!

此时,孙中山先生尚在日本休整。先生回国后,即于七月覆信伍、林二人:
“接奉惠函,猥蒙奖誉,愧何克当。两公德望,为文所深佩,来教尤多见道之语,颌诵再三,弥殷向往。尝闻匹夫慕义,何处不勉;惟不辞劳怨于前,遽敢卸仔肩于后,,悃悃之愚,当能共谅。改组军府,为时势所趋,两公毅然首允担任,洵足使顽廉而懦立。至于文者,一息尚存,不忘救国。惟鉴于孤立无援之苦,诚不欲再蒙居先之诮;然亦当请从诸君之后,聊尽声援之责。溽暑贤劳,诸希珍摄。”(3)

孙中山先生待人处世,无论对谁,一贯谦恭,对伍廷芳老先生更是如此。“两公德望,为文所深佩,来教尤多见道之语,颌诵再三,弥殷向往。”“两公毅然首允担任,洵足使顽廉而懦立。”然,“匹夫慕义,何处不勉;惟不辞劳怨于前,遽敢卸仔肩于后,,悃悃之愚,当能共谅。”“至于文者,一息尚存,不忘救国。惟鉴于孤立无援之苦,诚不欲再蒙居先之诮;然亦当请从诸君之后,聊尽声援之责。”而此一番直言实语,当能令伍老先生等喟然深思。

此时的中华大地,政治形势在不停地涌动。毁法,护法。武人集团为谋私利而刻意毁法;民元国会议员为捍卫民元约法而极力抗争。

一九一七年年七月一日张勋复辟,解散民元国会(第一届国会)。段祺瑞本系复辟幕后操守,见复辟为国人共诛伐,遂覆手为雨,打败张勋,成为“再造共和”的英雄。但是段因为民元国会曾反对他参加欧战,故段没有恢复,而是在梁启超等建议下,“效法”辛亥革命初期成立临时参议院,制定新的国会组织法,举行全国大选。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二日,段记临时参议院解散,段记安福国会正式成立。参议院议员168名,选举安福系领袖王揖唐为参议院议长,刘恩格为副议长。众议院议员406名,选举旧交通系领袖梁士诒为众议院议长,朱启钤为副议长。一九一八年九月四日,段记安福国会选举徐世昌任“中华民国总统”,接替了代总统冯国璋。

段记安福国会正式成立的次日,即八月十三日,各省议会代表通电全国,不承认北京举行之安福国会。电云:“国家以民为本,以法为纲,法外非民,民外非法。今民意代表之正式国会,业经依法自行召集开会,彼非法选举之国会,国民执法以衡,不得认为代表。明知威劫贿成,不容口舌,然国民甯获爱国之罪,不能长坏法之风。创钜痛深,沥忱敬告。”(4)

因北京政府非法解散原有之正式国会,参众两院国会议员特在广州召开联合会议,八月十九日发表宣言,声明北京政府之一切法律案、条约案,未经国会议决之前,否认其效力。宣言云:

“民国成立,政变迭起,而以今次所遭之变为尤烈,始则由于一二民贼,凭借武力,破坏国家已成之法律,继乃丧权鬻国,屠戮同胞,假外力以求一逞,虽牺牲国家,亦在所不惜。曩者帝制之变,复辟之乱,罪在叛国,固已不赦,而今日实行武力专制之非法政府,则更一意卖国,以遂逆谋,其罪既浮于毁法,而为祸驯至于亡国,此则一年以还之政变,吾国人所为痛心疾首者也。中华民国由于中华人民所组织,其组织之根本信条,载在约法者:一曰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二曰宪法未制定以前,临时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自其后者言之,孰则敢于毁弃约法者,孰为人民之公敌;自其前者言之,则宪法一日不定,国本一日不固。国会成立以来,两院议员,固当竭忠效愚,从事制宪,乃者民国二年,天坛宪法草案,甫经告成,而国会顿遭非法之解散;民国六年,宪法会议二读将终,而国会又遭非法之解散。倒行逆流,骫法乱政,,莫兹为甚。自海军与西南兴护法之师,而国会议员开国会非常会议于广州,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以统一护法号召全国,职权所寄,载在大纲,大义昭然,揭于天下,凡在国人,皆当援助。设非西南伸护法之大义,国会有集会之自由,则民国主权机关,如宪法会议,总统选举会,皆将随民国议会同归消灭,所谓民国,直将陷于无法律无政府之险地。今者两院议员依据院法,临时集会于广州。凡职权所在,国本所关,若宪法会议之继续,总统选举会之组织,固当勉尽职责,次第进行。惟际此存亡继续之交,尤当求拨乱反正之道。爰于民国七年八月十九日两院会合开会,本民意之总积,为左列之决议:

一、中华民国大总统之职权,未能依法行使以前,非法政府所公布之伪法律,及其所发布关于抵抗护法行为之伪命令,绝对不生效力。

二、非法政府缔结之条约契约,及其所发布之公债,按照约法,应由国会议决或同意者,在未经议决或同意以前,不得认为有效。

右方陈义,不外回复约法,以巩固共和之基础;制定宪法,以完成民国之组织;选举总统,以保持民国之统一。对于毁法卖国之民贼,则与众共弃。对于亲善之友邦,则希望其勿再予非法政府以援助。凡此诸端,悉本全国一致之心理,勉为切实可行之议决。念之哉,扶危定倾,厥惟护法,多难兴邦,是在国民。”(5)

段记国会成立,意在选举总统。八月三十一日,军政府政务会议向全国发出通电,不承认北京新国会选举之总统。通电略谓:“自西南兴师以至军政府成立以来,于护法屡经表示,除认副总统代理大总统执行职务外,其余北京非法政府一切行为,军政府万无容忍之余地。乃者大总统法定任期无几,大选在即,北京自构机关,号称国会,竟将从事于选举,无论所选为谁,决不承认。”(6)

古老的中华帝国,以其代代传承的专制国体,已经运行了四千多年。每逢改朝换代,虽经残烈的厮杀争夺,标新立异,然皇权独裁,专制国体这个系统,却是万变不离其宗。历朝历代,在其争夺江山,维护社稷的过程中,无一不编织一张庞大的既得利益网路,形成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便铸就了强烈的、顽固的自私性及占有欲。此等心理,在其当朝时如此,即使作了亡国大夫,成为贰臣,亦绝不稍减。

孙中山出世,推翻了这个体系,打碎了这些坛坛罐罐,将国家权力赋予全体国民,用他的三民主义思想,五权宪法理念,创建起以民主宪政为宗旨的中华民国。这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是一次翻转乾坤的历史剧变。

民主文明的国体政体,从建立、到完善、到巩固,无法一蹴而就,他需要一个过程。就在这个过程中,中华帝国这个庞大专制体系的历史惯性,无时无刻不在向新生的中华民国发起撞击,力谋复辟旧制,重新夺回失去的一切。

孙中山没有“党卫军”,没有“契卡”,没有“克客勃”,没有“社会部”,更不是嗜杀型的铁腕人物,而是一位“一本诚率、至诚无息、不用权术、自然自然”的圣哲型人物,所以说民初乱局就在所难免。然而,在孙中山先生护法救国的倡导下,文明的政治潮流,已在中华大地开始涌动。即是乱局,亦可依稀看出一丝可喜的进步。

中华民国开国之初,即制定一部“临时约法”,将中华民国的国体、政体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史称“民元约法”。“民元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制定以前,临时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前辈们当年呕心沥血所护之法,就是“民元约法”。

毁法者,破坏“民元约法”,本无法可依,为模糊事理,混淆视听,不惜违法制造出“造法机关”,编造出为其自身所用的所谓的“法”来。袁世凯如此,段祺瑞在梁启超的策划下,依然如此。

如上所述,毁法与护法者的较量,已不尽在使用军事力量,已逐渐转化为以宣言、通电为武器,以法律、法理为依据,向天下人表明各自的观点与立场。以求天下人公断。这一缓慢而可喜的进步,正是孙中山先生用心血浇灌的结果。

冯国璋,北洋嫡系,直系军阀,原在清末军界出入,辛亥革命爆发时,曾奉命出兵镇压。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冯国璋被补选为副总统,因不愿入京而在南京就职。一九一七年七月一日,张勋复辟。黎元洪乘间逃入使馆区,并秘密派人南下将总统印信送交冯国璋,请他代行总统职权。七月六日,冯国璋自谓依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第二项代行总统职权而布告国人。张勋复辟失败,冯国璋即通电“辞”代总统职,依法将大总统职权奉还黎元洪,而黎元洪却坚不复职,冯国璋无奈,代理总统职权一年有余。一年多来,中华民国政治形势之多变,颇令冯国璋感慨万端。一九一八年十月七日,冯国璋向国人通电,陈述一年来代理经过及时局现象,通电云:

“国璋代理期满,按法定任期,即日交待,为个人计,法理尚属无亏,为国家计,寸心不能无愧。兹将代理一年中经过情形,及时局现象,通告国人,以期最后和平之解决。查兵祸之如何酝酿,实起于国璋摄职以前,而兵事之不能结束,则在国璋退职以后,其中曲折情形,虽有不得已之苦衷,要皆国璋无德无能之所致。兵连祸结,于斯已极,地方则数省糜烂,军队则遍野伤亡,糜烂者国家之元气,伤亡者国家之劲旅,而且军纪不振,土匪横行,商民何辜,遭此荼毒,人非木石,宁不痛心,以此言之,国璋固不能无罪于苍生,而南北诸大要人,皆以意见争持,亦难逃世之公论,吾辈争持意见,国民皆受其殃。现在全国人民厌乱,将士灰心,财政根本空虚,军实家储罄尽,长此因循不决,亦不过彼此相争,纷扰日甚,譬诸兄弟诉讼,倾家荡产,结果毫无。……双方如不及早回头,推诚让步,恐以后争无可争,微特言战而无战可言,护法而亦无法可护。国璋仔肩虽卸,神明不安,法律之职权已解,国民之义务存在。各省区文武长官,前敌诸将领,暨各界诸大君子,如以国璋之言为不谬,群起建议,挽救危亡,趁此全国人心希望统一之时,前敌军队观望停顿之候,应天顺人,一倡百和,国璋不死,誓必始终如一,维持公道,且明知所言无益,意外堪虞,但个人事小,国家事大,国璋只知有国,不计身家,不患我谋之不臧,但患吾诚之不至,亦明知继任者虽极贤智,撑拄为难,不得不通告全国人民,各本天良,以图善后,国家幸甚,人民幸甚。再此电表明心迹,绝非有意争论短长,临去之躬,决无势力,一心为国,不知其他。倘天心人意,尚可挽回,大局不久底定,国璋一生愿望,早已过量,绝无希望出山之意。天日在上,诸祈公鉴》。”(7)

冯国璋的通电,洋洋数百言,从表面看去,尚知依法言事,综述了当时的时局现象,表现出一腔忧国忧民的情怀,表明自己渴望罢兵息战,实现和平的一腔热诚,这是冯国璋人性中善性一面的体现,这不能说不是一个令人尊敬的进步。但他对护法救国事业,毕竟是一无真假之鉴;二无是非之论;三无善恶之别。虽说是作为中华民国代理大总统临别留言,并无实质性之作用,因其不具有辛亥先贤们的思想境界,,只不过完成一个程式而已。

一九一八年十月十日,徐世昌不顾各方反对,在北京宣布就任大总统职,同时还发表所谓的和平统一宣言。

十月二十三日,熊希龄、张謇、蔡元培、王宠惠等二十四人向全国发出通电,发起成立“和平期成会”通电略云:“慨自国内构衅,忽已年余,强为畛域之分,酿成南北之局,驯至百政不修,土匪遍地,三军暴露,万姓流离,长此相持,何以立国,……希龄等外察大势,内观舆情,瞻顾前后,义难缄默。拟组织一平和之期成会,为同情之呼吁,促大局之平和,凡赞成本会宗旨者,切望同声相应,协力进行,……再本会宗旨,不分党派,亦非政团,平和告成,本会即行解散,决无他种作用。”(8)

中华民国初建之时,政局虽一时纷乱,然由国体性质所决定,故民主自由的氛围,已是极其浓厚,诸如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表达政见自由等等……一则通电,即可将各自对于国事的思考通告国人,没有审批,没有限制,没有迫害。令后人自愧不如!

嗣各省复电赞成,遂于十一月三日在北京开成立会,选举熊希龄为会长,蔡元培为副会长,各省亦相继设立分会。

和平本是福音,更为身罹战祸之国民所期盼。但不分青红皂白,为和平而求之和平,未必能保长久。

十二月十二日,孙中山先生复函熊希龄、蔡元培曰:“顷晤王君铁珊,并奉惠书,敬悉。此次政论逾年,民生重困,其源皆由于法律为武力所破坏,以致国纪荡然,民命莫托,思之怆然。诸君子本悲天悯人之谊,提挈群彦,力倡和平,热忱弘愿,岂胜钦叹。惟是民国七年,政变四见,国民鉴往诫来,所蕲求者不在暂时和平,而在永久和平;即使法律得完全之保障,而举国皆托庇与法治之下也。不然国本未固,暴力犹在,而暴力之于法律,又每处于不两立之地,则异日又孰能保障而维持之。诸君子高瞻远瞩,谅同斯意,伏冀澄本清源,树之轨物,俾国事永奠,咸臻治理,则国人所拜赐者,岂有涯耶?专此奉复,并颂筹祉。”(9)

孙中山深思远虑,劝导诸位贤达,应寻事务之本源,求根本之解决。不宜只注意于表象。

王铁珊复执函南下广州,与诸人熟商组织分会。军政府通电答复北京和平期成会,电云:“诸公在野名流,不忍坐视民国之危亡,而有和平期成会之组织,当必具有挽回时局之良策,得奉通电极表敬佩。惟念民国七稔,政变迭乘,无一次非调和了局,然不旋踵而变乱即起,无他,苟且偷安,图一时之结束而已。故愈调和而愈纷纠,前事具在,思之痛心!然则欲求和平,必为依法之和平,而非违法之和平,又必为永久之和平,而非暂时之和平,诸公谅有同情也。护法之举,惟在匡救时变,回复真正共和政治之常轨。苟能以和平而达护法之目的,乃吾人年余以来日夜求之而惟恐弗得者。尚望诸公本爱国之热忱,求根本之解决。”(10)

熊希龄、蔡元培等,书生意气,心存高远,空怀悲天悯人之心,而不懈护法救国之本。和平期成会,作为舆论,进行呼吁,是对民意的一种通畅表达,可谓是参政议政的先声。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整个国际环境,一派呼吁和平之声。美国总统威尔逊当欧战将结束之际,发表十四条和平原则,提倡以正义公理维持国际之永久和平。美国政府对中国之南北争持,有意进行调和。当徐世昌一意孤行就北京政府总统职之时,威尔逊一面电贺,并劝其与国中各派领袖,牺牲意见,速谋统一;一面又命驻广州领事劝军政府息争。而法、英、意、日等国之领事也随之向军政府劝和。

事当此时,孙中山先生闻美国有助北方强制南方速就妥协之说,认为美国此举显系手段之误用;又虑南方军政府置法律于不顾,委曲求全,而遗害未来。遂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致电美国总统威尔逊,同时由路透社遍传欧美。电云:

“威尔逊大总统阁下:

“……

“去岁阁下曾劝中国加入战团,予曾极力反对者,盖深知吾国武人必假此时机催折民权,不幸言中,殊感予心。一年以来,事实具在,想各友邦,亦应鉴及。

“去岁吾国国会,对于欧战加入问题,方在讨论之中,逆首张勋密承前内阁总理段祺瑞意旨,乘机图乱,迫散国会,致成复辟,谓如此则可扑灭民主政治也。所幸友邦未示欢迎,国民群起反对。段祺瑞阴察大势,知事不成。时冯玉祥旅长已起兵讨贼,段祺瑞乃变策附和冯旅,自称讨逆首领,盗取恢复民国之名,欺掩世界与国人耳目矣。

“予闻帝政盗复,民国废坠,即于一千九百十七年七月五日,率中国海军一部南抵广州,从事征讨。……

“余在广州筹复国会,南部军人初亦怀疑,只以予得舆论之助,始获一致行动。广州人民既欢迎余之主张,广东省议会亦通电各省国会议员请赴广州。艰苦经年,国会议员得法定之过半数,两院乃同时开会。一岁之中,北方抗义之兵,一再南下,南人为自卫计,亦与主持民治主义者结合为护法战争。南方各军不必尽在余指挥之下,而与北方激斗者,则北方以武力压迫南方为之也。夫今日之战,非南北之战也。广州国会议员来自北方者实居半数,北人处武人专横之下,无可告语,遂孑身南来,盖武力主义对民治主义之战也。北方武人知南方主义,既公且正,非武力所能强服,乃创一伪国会以抵抗正当民选之国会,图淆世界人民之听闻,而行其以伪乱真之技,谋亦狡矣。

“自日本寺内内阁改组,北方金钱武器供给之源,于焉告竭。外援既失,无可依恃。北方武人私向南方提出和议以真伪两国会同时解散,国家官吏两派瓜分为调停之条件,南部军人或不受其愚弄。盖北方武人以为国家财产共同分占,人民权利任其蹂躏为诱惑南人独一无二之好机会,而不知其策之愚谬也。

“北方官场消息,谓美国愿中国止息内争,如南方不同意,北派武人将引美国势力压抑南方云云。当世界皆战之日,北方武人曾诬吾辈为反对战争,今和平发轫之时,北方武人又将转诬吾辈为反对和平。吾人不顾利害,曾挟民主主义尽力奋斗,虽日本以金钱武器假手北方摧锄吾辈,始终犹获生存。设美国以道义物质之力为北方武人所假藉以压折人民,则中国民权发达之望,生机必绝,唯搔首问天而已。

“余为中国民权正义永久和平计,代国民为诚恳之呼吁,敢明告阁下以唯一无二之平和条件,即民国国会须享有完全自由行使其正当职权是也。如此简单合理易行之条件,尚不能办到,则唯有继续奋斗。虽北方武人援引任何强大压力,吾人为民请命,皆所不顾。国会者,吾国革命烈士流血所得,民主政治立国之基,万不能坐视武人摧折也。此一次国会受约法上之委托,为民国创制永久宪法,断非非法机关所能伪造。况解散更为国法上所不许乎?昔袁世凯阴谋帝制,威灭国会,国民犹起义兵讨之,袁氏因以败也。今日之役,实为国会军第二次战争也。此国会者即美国由阁下代表首次承认之中华民国也。阁下必主持正义,慰予请求。务所以拯救欧人者转以拯救中国。敬愿阁下代中国受压抑之人民致一语于北方武人曰:此国会乃阁下所承认之国会,务须尊重者也。”(11)

孙中山以请求的方式向世界发出了铿锵洪亮的正义之声:他告诉威尔逊,去年你不是曾劝中国加入协约国战团吗?我曾极力反对。那是因我深知北方武人必定会假此时机摧折民权,结果如何?不幸被我言中。“一岁之中,北方抗义之兵,一再南下,南人为自卫计,亦与主持民治主义者结合为护法战争。”“夫今日之战,非南北之战也。……盖武力主义对民治主义之战也。”“北方武人知南方主义,既公且正,非武力所能强服,乃创一伪国会以抵抗正当民选之国会,图淆世界人民之听闻,而行其以伪乱真之技”。“北方官场消息,谓美国愿中国止息内争,如南方不同意,北派武人将引美国势力压抑南方云云。” “设美国以道义物质之力为北方武人所假藉以压折人民,则中国民权发达之望,生机必绝,唯搔首问天而已。”

天下事,不外乎两点,一谓公理,二谓正义,是非曲直不能不分。孙中山先生为中国民权正义永久和平计,明确正告威尔逊:民国国会须享有完全自由行使其正当职权是唯一无二之和平条件;倘如此简单合理易行之条件不能办到,则唯有继续奋斗。“国会者,吾国革命烈士流血所得,民主政治立国之基,万不能坐视武人摧折也。”孙中山先生于此特别强调:“此国会者即美国由阁下代表首次承认之中华民国也。阁下必主持正义,慰予请求。”“敬愿阁下代中国受压抑之人民致一语于北方武人曰:此国会乃阁下所承认之国会,务须尊重者也。”孙中山先生在这里,虽曰“请求”,其口吻几近“命令”!此乃义正词严者也。告诫威尔逊:作为美国总统,对世界政治事件可产生直接影响的公众人物,其言行不能前后自相矛盾!

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协约国与德国签订休战条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世界拟在巴黎召开欧战和平会议。

在国内外一片呼吁和平的氛围中,北京政府遂于十一月十五日召集各省督军会议,议决对南方停战撤兵。针对北京政府的举动,广州国会参众两院遂于十一月二十二日举行会议,议决停战之两项前提条件:
一、取消伪国会。
二、取消伪总统。

同日,国会即将议决之议案,咨达军政府。惟军政府未予尊重,当晚召开军事会议,下达停战令。

孙中山先生对于南方军政府与国会之情形,随时随地极为重视。就军政府不顾国会决议案,下达停战令一事,孙先生即于十二月五日复函广州国会:“顷接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函,敬悉。此次军政府停战令之发布,文意亦未以为然。惟是此事原动,闻缘于美领事警告所促成。近国民怵于外交势力,往往张惶无措,即军政府诸君以骤经此压迫,委曲求全,亦无足怪。

“文前因闻美政府有调停我国内争之举,欲强南方速与北方妥协,此实为其手段之错误。故于十一月十八日致电美总统,声明南方所要求之条件,祗系国会能有完全自由行使其正当之职权,他无所要求等语。此电已见报端,想经鉴及。自此电发后,随由路透电遍传欧美,引起各国之注意,故美上议院近乃有认南方为交战团体之提议;而美政府对文电,亦表示赞同。此后将请美总统出而主持公道,吾人终可达到护法之目的。但冀国会及军府同人坚持初志,不折不挠,则外人敬吾主义之贯彻,将益闻风兴起,协以助我。语曰“自求多福”。是在吾人之自勉不懈而已。”(12)

安福国会本是一个非法筹建的伪国会,由此国会选举产生的总统徐世昌,自然是一个非法的伪总统。然而,军政府在岑春□、陆荣廷等的操控下,却于十一月三十日致电徐世昌,促其速开和平会议。

列强美、英、法、意、日,为其在华利益不受损失,五国领事于十二月二日,分头向南北双方进劝息争,召开和议。

一时之间,国内各地,和平空气四处弥漫,南北和平善后会议积极展开。十二月十一日,北京政府派出朱启钤为南北和平会议总代表,代表人选亦随之确定。

孙中山先生为表示各方对和平之愿望,于十二月十三日指派胡汉民作为南方代表,出席和平会议。

全国省议会、商会、教育会,联合组织全国和平联合会。一九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在京开成立会,宣布宗旨。其宣言书云:“本会联合全国省议会、商会、教育会,业于十八日开成立大会,各法团推定代表到会者,已逾过半数,本会实为完全成立,用特宣布本会进行宗旨,以告我国民。本会由全国法定团体组织而成,为真正民意机关,故对南北和平会议,应实行共和国民应尽之职务,遇有双方冲突之点,及与大多数利害关系之处,实行发表真正意见,以立于第三者仲裁地位。此其一。本会对于南北双方,本无偏袒之见,惟此次南北会议,凡关于种种善后问题,均待解决,兹拟于本会内附设各种研究部,于事前预先讨论,以便将来发表民意,主张公道。不居国民会议之名,实行我第三者仲裁之本旨。此其二。本会既立于第三者仲裁地位,我国民责任之重可知。兹后计划进行,尤关重大,本会自当推出对外对内最复重要之人,主持一切,为会中之砥柱,并将本会一部分事务,移至南北会议地点,实相结合,与贯彻我国民正大之主张,非达到南北真正根本和平之目的不止。此其三。凡兹三大宗旨,均经本会评议部议决实行,用特宣布。深望于全国同胞,赞成本会,协同进行。除通告南北当局外,谨此宣言。”(13)

通篇宣言,从表面看去颇具民主政治意味,将法理依据摆在首位。“本会由全国法定团体组织而成,为真正民意机关,故对南北和平会议,应实行共和国民应尽之职务。”“以便将来发表民意,主张公道。”“贯彻我国民正大之主张,非达到南北真正根本和平之目的不止。”姑且不管他所依之法是否是合法之法,起码组织和平善后会议者心中知道,只有用法来说理办事,才能号召国人,这不能说不是一个进步。

政治并不玄虚,各类政治派别,运用合法之法,讨论国事,处理国事,解决民生问题,即谓最大的政治。

一月九日,军政府派出以唐绍仪为总代表,有胡汉民、章士钊等参加的十一人和议代表。

和平联合会议即将举行,参议院就朱启钤代表资格问题,咨询军政府。质问北京非法团体派遣洪宪要犯,著名祸首,久已通令通缉在逃未获之朱启钤,是否属实?军政府答复参议院道:“查北方派朱启钤等为代表,已接来电通告。军政府只认北方对等派人,至所派何人似可不必推求。以北方本身原属非法团体,今既与非法团体议和,则由该团体所派代表其人品性如何,系关系该团体之价值,我无吹求之必要。”(14)

就在这一片高唱议和的声浪中,章炳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二日,章炳麟致函孙中山先生,表示反对南北议和。函略云:“先生在广州,非无实事可纪,然,使军政府不改组,先生不去,必无此鼠窃狗偷之和议。纵使言和,惩办祸首与国会行使职权两件,必当提出,西南权利,亦不至刮削净尽。此先生可以自表于众者也。”(15)

护法事业启动之初,章炳麟奉孙中山先生之命,奔走于西南护法各省之间,为护法大业奔走操劳。军政府改组以后,章即息肩而去,成为那一历史时段的冷眼人。俗语:旁观者清!章炳麟的不同声音,道出了南北和平善后会议的本质。

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八日,欧洲和会于巴黎揭幕,史称“巴黎和会”。南北双方,谁派代表参加巴黎和会,成为国人共同关注的焦点。革命党人认为,孙中山先生享有崇高的国际威望,作为中国最理想的代表团团长,非孙中山先生莫属,只有孙中山先生赴会,才能争回国权,为国增光。再者,孙先生前曾有言,欧洲和平会议,中国代表舍我其谁,足见先生早已以此自任。然,孙中山先生深谙国际公法,因此当众人呈请其成行时,先生回答道:“南方派遣特使,未得国际承认,断然不能代表发言,且文亦不能受北方伪政府所委任,此事当然无从进行。若明知其不能代表、不能发言,而贸然前往,亦甚无谓。故文赴欧之行,总以将来有机会之时再往,较为适宜,望以此意转告诸同人为盼。”(16)

孙中山先生原本是有再去一趟欧美的心愿的,但此时南方政府尚不为各国所承认,作为和会代表前往欧洲决无成效。所以,先生认为不如待将来有机会时,再以私人名义前往欧美,以中华民国国民的身份,相机发言,效力将会更大。

南北双方久经磋商,各派出代表赴上海,一九一九年二月二十日,于上海德国总会集会。首先由南方总代表唐绍仪致词。略谓:“今日为和平会议开幕之期,鄙人无似,获躬与其事,欣愧交并。溯自法纪陵夷,生民涂炭,年来南北所受痛苦,人民所蒙损失,不可以缕述,国家不幸莫逾于此。然今日两方代表犹幸得聚首一堂,讨论国家百年大计,实人民厌乱之心理,与友邦友谊的忠告,交相促迫,始有此和平会议之组合。云云。”(17)

和平会议在上海先后举行五次,谈到具体问题,北京政府毫无诚意。另又因为:“北方安福系所最注意者,系国会问题。因上海和会议及法律,恐徐世昌牺牲新国会,以为交换品。于是安福健将郑万瞻、康士铎、乌泽声等,请总理及国务员到众议院,有所质问。问朱启钤代表系何资格?安能以政府委任之行政委员,处分立法机关?是何许可权?钱(钱能训——笔者)内阁连称不敢,不过议论及之耳。郑等谓总统、总理俱由新国会产出,根本不能动摇,立法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议论亦是不敬,乌可乎?钱内阁唯唯而出。安福部即用全体议员名义通电,为先发制人之计。而钱能训复函,仍有“不能不讨论”之语。安福部大愤,钱内阁由此而倒,和会因此而停。”(18)时在三月二日。
三月七日,英、法、美、意各大使同至北京政府外交部,面递和平说帖,希望中国国内和平先于世界和平。可见中国国内和平甚为国际所关注。

南北和平会议停顿之后,备受国内外各方关注。北京政府积极与南方代表联系疏通,争取继续举行。

经多方努力,南北和平会议恢复,一九一九年四月九日续开第六次会议。

南北和议的出发点,若是建立在为使民元约法回复、国会自由行使职权的基础上,自然是天下的大好事,亦即天下苍生之福,更是孙中山先生的本志。然而,历史的事实证明,当时南北和议的出发点并非如此,安福系诸老,南方军头,而是各怀各自的私利。

就在南北和平会议续开第六次会议的同日,湖南靖国军司令程潜特派该部秘书长李隆建携函赴上海晋谒孙中山先生请坚持和议初旨勿作让步。其函云:
“此次护法兴师,非公首义南旋,焉得成此盛举,此功为不朽矣。潜虽武夫,风闻大义,与公以精神相感召,非自今始。道途之言,或有失实,铄金之口,尤足寒心,我公如日月之昭昭,当早能谅察也。和议仍在停顿,西南主持正义,断无终屈之理,惟望公等坚持初旨,万勿轻易让步。如果樽俎之间不能制胜,即不幸再以兵戎相见,咎有所归,吾党亦当有以谢国人也。此间有众数万,尚能戮力同心,粤中同志趣向略同。请告少川(唐绍仪——笔者)先生毋自馁,而堕奸人之谋,斯诸将士之所望也。”(19)

程潜的晋谒函,寥寥数语,对孙中山先生发自内心深处的崇敬之情,溢于言表。可见丰碑自在人心!

其实南北和议善后之事,宗旨非常明确:革命党人要求恢复民元约法与国会,取消伪国会,取消伪总统;安福系本是伪国会之骨干,千方百计维护伪国会,为达目的,不惜挟持由其伪国会产出的总统与总理。政见如此分歧,从根本上两不相容,且南北军阀之间另有幕后交易,背景如此,和议何以能有良好之结局?!

“国父护法始终以恢复约法及国会为宗旨,去年(一九一八年——笔者)五月间,方为广州非常国会筹措经费拟开正式国会,事有头绪,而多数议员竟为政学系及桂系利用,随即通过军政府改组案,国父迫而离粤。实则陆荣廷、唐继尧等祗欲挟国会以为与北京政府谈判条件之工具,故和平会议在沪举行时,恢复国会成为会议问题之一,惟军政府代表章士钊竟对北方声言国会不成问题。盖自北京政府召集新国会并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后,人皆知由和议而恢复国会,事不可能,此不仅岑春□、陆荣廷、唐继尧等如此,即主张和平之国内名流,亦莫不如此。在此种情势下,国会议员深为自身危,因有孔昭晟等一四二人联名请恢复国会之来书。”(20)

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孙中山先生对孔昭晟等人来书作出批文:“国会行使职权,是文唯一之主张,始终不变。乃军政府之代表章行严(章士钊——笔者),屡次对北方声言,国会不成问题,切勿以国会问题而阻和议之进行云云。想改组军政府者,乃国会之主张。文当时以去就争而无效,离粤之后,本一切不问,后以国会同人坚持要文派代表,不忍固却,遂再听多数人之请而派之,已再三声明,悉由大众指挥代表,文仍不问时局。当五国劝告之时,外论亦多不助国会。文有所不忍,遂发电请美总统主张公道,蒙彼赞成,乃电粤不可主张议和,只可请美总统为仲裁。深知南方武人,必奉送国会以换权利也,今恐不出所料也。现南方代表只汉民一人尚坚持国会耳,其他皆惟权利是务矣。倘他日争之不得,则只着汉民辞职而已,余则无能为力矣。近且闻旧国会议员已有纷纷与新国会议员调和矣。国会议员诸君不奋斗,不自爱,文奈之何哉!?(21)

民主宪政的第一步即组建国会,在已运行了四千多年专制独裁政体的国土上,所组建的第一届国会,其议员原本就良莠不齐,革命党人在国会中虽占有多数席位,但面对专制独裁国体的巨大历史惯性,则是何等的势单力薄!更何况自然人本属社会人,社会人的思想、行为、品格,在社会环境、地位、利益的排列组合中,而会不停的在潜移默化着。议员是社会人,概莫能外。孙中山先生对此极为感慨,所以在对孔昭晟等人来书作出批文之后,又复函在上海的国会议员:

“敬覆者,公函敬悉。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本为文惟一之主张,始终无所变更。惟此次和议之时,军政府之代表章行严屡次对北方声言,“国会不成问题,切勿以国会问题而阻和议之进行”云云,以致北方益无所忌惮。况近又闻国会议员纷纷北上,与非法国会谋调和,因而益为人所蔑视。是则所谓南方和议代表者,既视国会为无物;而国会议员中又间有不知自爱者及不肯奋斗之人,内蠹外邪,纷然并起,文复乃之何哉!况当时改革军政府者,本国会之主张,文曾以去就相争,而国会诸君一意孤行,不用其言;是以文离粤之后本已一切不问。嗣以国会同人坚持要求文派遣代表,谊难固却,因从多数人之请求而派遣之。然派遣之时,仍再三声明,由大家指挥代表,文仍不问时局。至五国劝告之时,外论亦多不助国会。文复有所不忍,乃致电美总统,请其主张公道。承彼赞同,因电粤主张,请美总统仲裁,而不与北方议和。盖深知一与议和,则南方武人及奔走权势之政客,必牺牲国会以易权利也。乃国会诸君又不用其言,和议既开,遂有今日之现象,此后结果,可想而知。此又国会诸君自植其因,自获其果,深可太息者也!此时南方代表对国会尚能坚持者,只胡君汉民一人耳,其他皆营营于权利,复暇于及此?他日倘国会问题争之不得,文只有嘱汉民辞职一途,其他亦非文所能为力也。专此奉复,并颂公祉。”(22)

孙中山先生开创中华民国,以圣者之心,观察社会,引领国人,朝向文明政治制度迈进。然不如意者常八九,能如愿者无二三。但千古圣哲孙中山,隐忍而不馁,求进而不燥,心态平静,随其自然。先生有言:革命“成功是人民的事情,于我没有关系,我不过是革命的发起人,要人民来赞成。如果多数人赞成革命,便可成功;少数人赞成革命,自然难得成功。我为革命始终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成功不成功,是人民的责任。”(23)

革命如此,建设如此,护法救国同样如此。当年,发动革命之时,革命党人将孙先生所创立之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宣传于世,可谓一呼万应,天下景从,卒达革命目的。而于今日之护法救国,对于护法的意义、本旨以及最终目的,孙中山先生不厌其烦,向各省、各方、各界、各团体反复演讲,以至瘏口哓音,力竭声嘶。然终没能收应有之效果。自然,政客、军阀、旧官僚,为保权力、保地位、谋私利,从中作梗是一主因;而广大国民浑浑噩噩,麻木不仁,朦昧不觉的病态心理,亦是铸成如此局面,决不可忽视的一条曲折蔓延的病根。如何治疗中华民族精神上的麻木症、朦昧症、浑浑噩噩之症?孙中山先生当年为救国救民,从“医人”走上“医国”之路,如今为救国救民,则须要从“医国”回归“医人”之途。近一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一些不肖子孙们所患的精神疾病,实在是太重太重太重!太深太深太深!!

护法救国事业,历时近两年未见成效;南北和谈因无共同宗旨,亦铸锭难有成果。为使南北各方能形成共识,以期南北和议能有所收获,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孙中山先生再度向全国发出护法宣言:“南北交战已过二年,将士劳苦,人民涂炭。今者,两方将领已各有以救国为先之表示无必以战争贯彻主张之意,而人民犹受因战争牺牲生命财产之苦。夫战争以求达目的,因致殃民,不得已也;无意于以战达目的,而徒以不和殃民,则大不可!今日为求救国,人民无不希望速得合法永久之和平,职是故也。而至今和议不成者,罪在不求之于国家组织之根本,而求知于个人权利之关系。

“须知国内纷争,皆由大法不立。在法律,国会本不能解散。若不使国会复得完全自由行使其之权,则法律已失其力,根本先摇,枝叶何由救正?内乱何由永绝?况国家以外患而致艰危,一切有损主权危及国脉之条约,其订立本未经国会之同意,故亦惟恢复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始能解除之。盖订约、解约之权本在国会,擅订固属违法,不以未经国会同意为基础而言解约,亦无可解之理由。故和议初开,文即以恢复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为唯一条件,必令此后南北两方蔑视合法国会之行动一切遏绝,凡与合法国会不相容之机关组织悉归消灭,则和平立谈可致,外患内忧皆不足虑也。国民对我主张,多数赞许,乃不幸议和数月,竟无结果。今虽日言续议,理固无由可成,抑且外法律以言和平,其和平岂能永久,外患又何由可息哉?今日言和平救国之法,惟有恢复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一途。

“诸君虽处境不同,置籍于中华民国则一,栋折榱崩,岂能无惧。希以中华民国国民之资格,受此忠言,一致通电主张,共谋救国之业。苟使国会得恢复完全自由行使职权,永久合法之和平于焉可得,则文之至愿也。若有沮格此议以便其私者,则和平破坏之责,自有所归。尤望诸公以救国之本怀,捐弃猜嫌,与文共达此重新改造中华民国之目的。国步方艰,时不待人,苟且迁延,为厉滋大。诸公爱国,幸速图之!”(24)

孙中山先生此时之护法宣言,是呼吁?是呐喊?是开导?是训教?是说理?还是感化?当为兼而有之。凡置籍于中华民国、稍有良知者,皆该以中华民国国民之资格,受此忠言,一致行动起来,共谋救国大业。

一九一八年五月军政府改组,孙中山先生当选为七总裁之一。孙先生本不愿担任,无奈国会议员纷纷敦促,为顾全西南护法团体大局,始派徐谦为代表出席政务会议。一九一九年二月间,徐谦辞去代表职而离开广东,乃命谢持接替。六月,岑春□、陆荣廷与徐世昌及直系勾结言和,孙中山先生授意谢持相机取消代表席位。军政府总裁伍廷芳,对广州桂系与政学系非法专横,甚为愤慨,遂致书孙中山先生,提出改革军政府意见,孙中山对伍老先生所示各策,不以为然。八月二日复函伍廷芳:

“得手教,敬悉一是。

“先生以望八之年(伍老先生时年已七十七岁高龄——笔者),为国不辞劬苦,此意令人深感。所示各策,似言者拘于形式之变更,仍无系乎根本之改革,弟意未敢赞同。所谓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先生固了然于得失是非之际,无待赘词耳。弟比来独居,深念所以救水火中之人民,驱除武人帝孽者,当别有良图;惟目前宜暂持冷静无为态度,以待时机。至护法之结果,既不副我辈所望,来教云云,则惟有洁身而去。

“弟已授意代表相机辞职,如先生决意,便可同时行之。吾道不孤,将令彼恣睢挠法之武人,若听死刑只宣告,未始于世道人心无益也,先生其勿犹豫。专复,即颂道安。”(25)

孙中山先生欲辞去总裁职务已非一日,今见岑春□、陆荣廷等违反护法之罪状日益显着,遂决定“决不与之共饰护法之名,同尸误国之罪”。一九一九年八月七日,孙中山先生致电广州国会辞军政府总裁职,并宣布岑、陆等罪状。电中首先叙述军政府成立及改组之经过,复谓:

“改组议定,仍举文为总裁,两院代表诸君复再三敦迫,谓文不就职,军政府组织不完,故勉派代表列席军政府政务会议,所以委曲迁就,以尊重国会之意旨者,原冀不坠护法初心。当时北方非法国会,选徐世昌为总统,经文嘱所派代表提议申明讨伐之令,而军政府诸武人明示赞同,暗为延搁,讨伐令遂无形消灭。及国会议决改军政府名称为护法政府,又拒不执行。文嘱所派代表力争,卒归无效。文于是得诸武人并无护法诚意之确证。及伪廷势绌停战,文嘱代表与伍总裁共主张合法和平永久和平,以为国民庶可小息。而军政府内不法武人,蔑视国会所信任之代表,与经两院议决之和平会议条例,以军政府总裁之地位,或勾结叛人,或私订牺牲国会之密约,更有不经会议,迳电各省以征求意见之名,唤起不利国会之主张者,暨阴私显露,尚以个人函电来往自解,文于是知诸武人止图私利,不顾国法之决心。至最近粤省人民以爱国之热诚,与安乂地方之至意,基于约法上之自由,为表宣民意之集会,军政府之陆军部长指麾军警,枪击公民,捕其代表,欲置死地,用日本对朝鲜所未用之手段,敢犯伪政府所不敢犯之民意,虽经文嘱代表再三忠告以当从民意!仍置若罔闻。更知不法武人,已以割据西南为志,故于人民参与政治之举,力图破坏,徒使民国名存实亡。彼借国会所授之权,以行国民所深恶之政治,移对付非法政府之力,以残虐尽力救国护法之人,毒害地方,结连叛逆。欺骗国会,蔑视人权,文决不忍与之共饰护法之名,同尸误国之罪。兹特辞去军政府总裁一职,以后关于军政府之行动概不负责,望国会同人努力奋发,使用国会之最高权,为国家求根本正当之解决,庶不负诸君子护法初衷,是则文之本志也。”(26)

孙中山先生致电国会,辞去军政府政务总裁,广州国会即于八月十三日召开两院联合会议,讨论议决慰留,并有吴景濂领衔三三五人联名致电孙中山先生,电谓:

“先生以护法主张,多所扞格,迫而辞职,夫岂得已。然同人有不能已于言者,溯自前岁,先生创义粤中,同人等望风景从,原冀本正义之主张,为根本之解决,无如内部意见歧出,譬如琴瑟不调,不得不谋改弦更张,期以容纳各方面意思,团结实力,再图发展。乃自军政府改组以还,益复因循混沌,兼之欧战告终,外交危迫,息争对外之说,深中于人心,遂致护法大业,蹉跎至今,迄无效果,蒿目时艰,非惟先生引为痛心,即同人亦同深致慨。就现势推测,战既不能,和亦无望。所以株守不忍遽去者,无非欲保存此法律之统系,以待国人最后之裁判。无论北庭如何诡谋以求逞,无论西南如何委曲以求全,而兹法律系统,断不容任其稍有破坏。倘并此最低限度终鲜救济,则同人以护法者来,自不能以毁法者去,要当宣布始末,留此一件不了公案,以诉诸国人,此实同人最后之决心。至于目前不能不相勉忍辱负重,尤不能不盼我先生始终维护。先生之在全国,实为共和之神髓,先生之在西南,尤负倡率之重责。矧国会制宪正在积极进行,外交问题犹复悬而未决,若因先生辞职,致议员来粤者裹足,卖国自利者横行,则大业败于垂成,敌计藉以得售,又岂先生护法之初衷。务恳勉抑高怀,勿抱去志,励我同人,作我士气,以与毁法叛国者角最后之胜负,不胜迫切待命之至。”(27)

这不是一篇客套应景式的慰留电文,而是三百三十五位国会议员从内心深处对孙中山先生溢涌而出的景仰之心与信赖之情。议员们坦言“自军政府改组以还,益复因循混沌。” 蒿目时艰,其“所以株守不忍遽去者,无非欲保存此法律之统系,以待国人最后之裁判。”众议员表示:“倘并此最低限度终鲜救济,则同人以护法者来,自不能以毁法者去,要当宣布始末,留此一件不了公案,以诉诸国人,此实同人最后之决心。”议员们深知:“先生之在全国,实为共和之神髓,先生之在西南,尤负倡率之重责。”因此“务恳勉抑高怀,勿抱去志,励我同人,作我士气,以与毁法叛国者角最后之胜负。”

孙中山先生电请辞去政务总裁职,并不是意气用事(先生一生从不意气用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孙中山先生收到慰留电后,即于八月二十九日复函林森、吴景濂:“文此次辞职,实鉴于两年来经过之事实及南中不法武人最近阴谋之真相,觉护法之希望,根本已绝,万无再与周旋之余地,故几经审慎,始决定宣布辞职,辱承慰留,未能勉副盛意,尚希谅之。

“岑、陆勾结,欲相机牺牲国会,为时已久,今时机将至,国会之牺牲恐终难免。文无力挽救,深为抱愧。然犹望诸君对此弥留之国会,为轰轰烈烈之死,先将军政府取消,使不致为群盗所居奇,则诸君犹不失个人之人格,国会之体面,且为国家留一线之正气,为历史留壮烈之纪念,此文最所厚望于诸君者也。区区之意,伏惟谅察。”(28)

孙中山先生其所以坚决辞去军政府政务总裁之职,是鉴于军政府在岑春□、陆荣廷的操控之下,将毫不犹豫,出卖国会,国会已处于“弥留之际”。故有促参众两院议长林森、吴景濂“对此弥留之国会,为轰轰烈烈之死,先将军政府取消,使不致为群盗所居奇,则诸君犹不失个人之人格,国会之体面,且为国家留一线之正气,为历史留壮烈之纪念”之语。先生以护法大局无望,特脱离军政府,得以自由行动,尽国民之天职,任救国之大业,救国之心,何曾稍懈。一九一九年九月十日,先生在复广州国会议员函中说道:“文所望于国会者,在于代表国民行使最高权,驱除不法政府,以达民权主义之主张。前电已述衷怀,非徒自为痛心亦非但望国会同人致慨也。坐言起行,还以望之于群彦。至于制宪,自是国会本分,岂有文之去就能损益于其间哉?

“诸公代表国民,先来者以护法而来,固有最后之决心;后来者以制宪而来,亦岂因文辞职而致裹足。文甚不欲以此无谓之顾虑,轻量暂未来粤诸议员之人格。若国会仍有推翻现制之决心,勿遽作最低限度之想,即或为牺牲于一时,尚可伸大义于天下;不然者,则在文虽有辱可忍,无重可负,诸公之属望,未免空悬矣。”(29)

为了扭转护法误入歧途这一不利局面,此前,孙中山先生曾复函唐继尧,予以启发与召唤,电云:“云南唐督军鉴:支电悉。过承奖饰,非所克当。鄙意大局日危,国民所企,乃在有精神之护法。今兹躯壳故存,而甚者乃假以图便其私;其所作为去民意愈远,此诚有识者之所愤慨,文复何能隐默?且意亦非以洁身自了为贤也。公此时方系中外众望,如何宏济艰难,必有异于常人者。尚祈深察民意所在,矫正一切,无任祈盼。”(30)

自政务总裁不足法定人数,而广州无政府;自参、众两院同时他徙,而广州无国会。一九二○年六月三日,孙中山先生遂与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联名向全国发出移设军政府宣言:

“……

“慨自政务会议成立以来,徒因一二人所把持,论战则惟知拥兵通敌,论和则惟知攘利分肥,以秘密济其私,以专擅逞其欲,遂有所谓五条办法者,护法宗旨,久已为所牺牲。犹且假护法之名,行害民之实。烟苗遍地,赌馆满街,吮人民之膏血,以饱骄兵悍将之欲,军行所至,淫掠焚杀,乡里为墟,非为国法所不容,直人类所不齿。文等辱以同列,委曲周旋,冀得一当,而终于忍无可忍,夫岂得已。惟既受国民付托之重,自当同心戮力,扫除危难,贯彻主张;兹已共同决议,移设军府。绍仪当受任议和总代表之始,以人心厌乱,外患孔殷,为永久和平计,对北方提出和议八条,尤以宣布密约及声明军事协定自始无效为要义;今继续任务,俟北方答复,相度进行。廷芳见长外交、财政,去粤之际,所余关款,妥为管理,以充正当用途,其未收者,亦当妥为交涉。文与继尧率将士,共济艰难,苟有利于国家,惟力是视。谨共同宣言:

“自今以后,西南护法各省区、各军,仍属军政府之共同组织。对于北方继续言和,仍以上海为议和地点,由议和总代表准备开议。其广州现在假托名义之机关,已自外于军政府,其一切命令、行动及与北方私行接洽之事,并抵押贷款,概属无效。……希北方接受此宣言后,了然于西南公意所在,赓续和议,庶几国难敉平,大局早日解决。文等不胜厚望,惟我友邦及国人共鉴之。”(31)

西元一九一二年元旦,中华民国开国,定“十月十日”为中华民国国庆日。
一九一九年十月十日,孙中山先生面对护法大业的艰难时局,以“八年今日”为题,发表了感慨万端的“国庆献辞”。将开国之艰辛,建国之目标,国运之多舛,时下之局面,昭告天下,以唤醒国人,共同奋斗。献词曰:

“今日何日?乃革命党人熊秉坤开枪发难、清朝协统黎元洪被迫效顺而起革命于武昌之日也。随而冯国璋焚烧汉口,随而袁世凯病起彰德,皆欲效忠异族,杀我同胞,而剿灭革命军者也。无如党人遍布,国中回应四起,遂致清朝江山,不可收拾。于是而南北和议之局开,于是而非袁莫属之论起。时予方在伦敦,从事于外交问题之解决,正当着着得手,举世同情,乃屡促共和国体之速定,正式政府之成立,欲乘时要求友邦之承认。乃迁延两月,头绪全无;加以远闻国人尚有主张清帝之君宪者,予深恐革命大功,亏于一篑,故不得不舍外交之良机,而宾士回国,以挽危局而定国本,于是草创政府于南京,而共和国体乃定焉。维时官僚之势力渐张,而党人之朝气渐馁,只图保守既得之地位,而骤减冒险之精神;又多喜官僚之逢迎将顺,而渐被同化矣!以是对于开国之进行,多附官僚之主张,而不顾入党之信誓。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悉置之脑后,视为理想难行。甚至革命党二十年来以先烈之血所沃成之青天白日国旗,亦不得采用,乃改为海军旗,而反以清朝一品武员之五色旗为国旗矣。此又何怪今日之民国,竟变成亡国大夫之天下也。当时予以服从民意,迫而牺牲革命之主张,不期竟以此而种成今日之奇祸大乱也。呜呼!此诚予通道不笃,自知不明之罪也。倘能排除众议,独行其志,岂有今日哉!

“今日何日?正官僚得志,武人专横,政客捣乱,民不聊生之日也。追源祸始,则政客实为万恶之魁。或曰:“政客不死,祸乱不止。”至哉言乎!盖官僚武人,不过政客之傀儡而已。官僚虽恶,其中非绝无醇厚之儒;武人虽横,间亦不乏尚义之士。惟政客全为自私自利,阴谋百出;诡诈恒施,廉耻丧尽;道德全无,真无可齿于人类者。政客!政客!尔之作恶,已八年矣。多行不义必自毙,国民之公论,将不容尔矣!尔尚有畏祸而生悔心乎?放下屠刀,可以成佛,否则无及矣!官僚武人,尔能觉悟否?夫尔辈多清朝臣仆,在清朝之时,尚不敢如此作恶专横;今为民国公仆,何反跋扈若是?须知尔清主有二百六十年根深蒂固之基,犹有一朝覆亡之祸,尔非如此源远流长,将何所恃而不恐?若早悔祸,效忠民国,犹望可保善终也;否则尔之绝地逼近矣。

“国民!国民!公等已深受痛苦八年矣。何以于痛苦流离至今日,犹思纪念而庆祝也,得毋以此为革命军首义之日耶?然而革命军起矣,民国由之立矣;但革命之事业,尚未成功也,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尚有待于后起者之继承大业也。

“民国由革命而来,则凡今日承认民国者,必当膺服于革命主义,黾勉力行,以达革命之目的,而建设一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之国家,以贻留我中华民族子孙万年之业,庶几今日乃有可庆祝之价值也。”(32)

这篇千字“国庆献辞”,字里行间流淌着孙中山先生胸中奔放的心血,抒发出孙中山先生为国为民,为天下苍生的不尽心思与殷殷情怀!

自满清亡国大夫潜居中华民国要职毁法以来,孙中山先生即竖起了护法救国的大旗。护法救国大业,虽一波三折,困难重重,然救国天职,无懈弥坚,以其超凡的政治天赋,对各方政治力量,巧作适时之排列组合,随时发出号召,推动护法救国事业不断前进。移设军政府联合宣言发表后,至是段祺瑞下野,和议之说又起。孙中山先生即同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一起,于一九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向国人发出“重申护法救国宣言”。

“北京徐菊人先生、萨鼎铭先生,云南褚慧僧议长、转参、众两院诸公,各省省议会、督军、省长鉴:

“西南义师之起,原以护法救国为职志。故无论南北,苟与护法救国主义相容者,友之;苟与护法救国主义相反者,仇之。此文等所以有六月三日之宣言,冀国民与友邦了然于是非邪正之所在也。宣言书发表以后,北方通电赞成者,只有段祺瑞及其部曲等。而段祺瑞漾日答复宣言之电,悔祸之心,露于言表。文等本以护法救国为标,故和议条件,注重于取消中日二十一条,及宣布民国六年六月十二日非法命令之无效;在和议未赓续前,须先宣布废止中日军事协定以示决心,始有和之可言。于是北京边防处,遂有决定废止中日军事协定之寒电;而对于二十一条之废止,亦有承认之表示。由是言之,彼方既有改变外交政策、不计后此利害之决心,则和议当然有续开之期。乃北方内讧,由是而起,合法和议,为之顿挫。

“文等持本国民公意,用在宣言:无论北方内讧如何结束,无论当局者为何派何人,惟我西南护法救国主张,必始终贯彻。北方果有希望统一诚意,必须首先废止中日军事协定,并有宣布废止中日二十一条之表示,然后和议乃可赓续,而国本乃不至动摇。倘有违背护法救国主张,复假借名义以谋个人权利者,不问南北,不问派别,当与国民共讨之!特此宣言。”(33)

判别“是、非、邪、正”,乃天下人,人人必须具备之生存能力,然真正能判别“是、非、邪、正”者,却又寥寥,更不要说善于判别了。

判别“是、非、邪、正”乃“公理”、“天理”之核心,国人善能判别,了然于胸,护法救国大业方能有望。孙中山先生等重申护法救国宣言,其苦心正基于此。

为使国人深谙护法救国宗旨,随时了解和议进行中的事实真相,孙中山先生在发出“重申护法救国宣言”之后不久,遂又向国人发出“南北和谈通电”:

“护法之师本因戡乱诛奸而起。乱莫甚于坏法,奸莫大于卖国。尸其咎者,昔实以段祺瑞为罪魁,护法军自始即标讨段之旗帜。然如叛变之督军团、复辟之张勋及同谋复辟者,招集伪参议院,颁布伪两院选举法、伪国会组织法及依伪法招集安福国会者,与夫由安福国会产生之非法机关,凡属坏法卖国,无分皖系直系,罔不在应讨之列。此护法军之职志,早为国人共鉴者也。

“惟自欧战告终,世界潮流趋于和平。吾国内乱,苟能以和平方法改正坏法卖国之事,自不必再事杀人而流血,是以有上海议和之会。其和平条件,约为对内对外两点:对内期改正坏法之事,则在尊重约法效力,使前被非法解散之国会完全行使职权;对外期改正卖国之事,则在废止中日军事协定,并废止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之中日条约,即通称之二十一条,使民国主权完全独立。乃条件甫提出,而和议即破裂,足征北方不愿改正坏法卖国之事。按之护法初衷,和既不成,即应再行致讨。无如西南之桂系,早与北方之直系暗中勾结。而军政府中之岑春□,亦早为徐世昌之高等顾问。若辈惟务单独言和,阴排异己,只图造成一党一派之势力。而对于上海之正式和会,则惟恐再开,是以欲战不能,欲和不可,遂成一长此不战不和之局。其故皆由北方则直系争权,南方则岑、陆垄断,以致欧和已成,而沪会讫未续议。此文等所以有前之宣言,冀国民与友邦了然于是非正邪之所在也。

“……北方内讧,只能认为私斗。是以文等仍持与北方言和态度,于其内讧无所偏袒。今皖系已有失败之势,而岑春□等乃竟附和直系讨段,将来皖系完全失败后,岑春□等殆惟有投向于直系,岂有和议之可言?而坏法卖国之事,恐亦将置之不问。殊不知同为北方之人,不能分皖系与直系,纵使皖系已去,而直系如不愿改正坏法卖国之事,即与昔之皖系无异。是以文等为代表国民真意,特再宣言,无论北方内讧如何结束,今后国事仍当有上海和平会议根本解决,务期改正一切坏法卖国之事。将来北方如由直系主持和议,亦必须首先宣布废止中日军事协定,并承认废止二十一条,始能继续开议。倘岑春□等此后竟与直系私和,而坏法卖国之事竟不改正,则国民仍当认为乱与奸而讨之。”(34)

其时,岑春□置军政府护法宗旨于不顾,与北方直系军阀电报频频,商谈双方利益的交换。

鉴于岑春□已明目张胆的破坏护法大业,一九二○年八月九日,护法国会在云南开会,议决取消岑春□军政府政务总裁之职,即由林森、褚辅成联名通电昭告国人。

以岑春□、陆荣廷、莫荣新等为首的桂系军阀,长期以来盘踞广州,危害两广,粤民深受其苦,对桂系军阀早已深恶痛绝,孙中山先生早欲将桂系赶出广东,还粤中父老以安宁岁月。为此,经多方部署后,于一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命陈炯明自闽南回师,讨伐岑春□等。因得多方协助,粤军连战皆捷,十月二十九日克复广州。

正当粤军十月二十二日攻占惠州城,桂军溃退,广东局势解决在望之际,岑春□、陆荣廷却以军政府名义代表西南,企图与北京当局签订合约。孙中山先生等人,为此即于十月二十三日特致电徐世昌等,坚表反对。

“北京徐菊人先生、靳翼青先生,各省、各议会、各报馆均鉴:粤军回粤,两月以来,全省九十余县,为粤军收复及回应附义者计逾八十。就省会言,各车歪炮台、中流砥柱等要塞、菁华所在之西关一带、河南全岛,及海防、江防全数舰队,均隶粤军范围。莫荣新困守老城,负隅抗拒,岑、陆计穷力蹙,惧失地盘,先后派遣代表,星夜晋京,促签条件,卑鄙龌龊,摇尾乞怜,殆欲趁此在粤生机垂尽之时,求与北方订约,冀得现在或今后之援助。以事实论,岑、陆匪特不能代表西南,广东一省,已十九为粤军所有。以法律论,七总裁缺其四,广州已无军政府。岑、陆私人签订之条件,直等废纸,绝对不生效力。倘或北方不察,贸然与签,固不能约束西南,亦足贻笑中外。文等护法救国,矢志靡他,酷爱和平,岂在人后?北方果诚意谋和,不仅图纸上空文之统一,则固不必与秘密勾结暮夜乞怜之辈,订定条件,应将一切法律事实问题,付之沪上和会,公开解决。迭经文等郑重宣言,邦人君子,其共鉴之。孙文、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35)

“一切法律事实问题,付诸公开解决。”这是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理念的具体体现。国家大事,要使国人尽知,在国人的参与监督之下,方能消除弊端。

电波嘀嘀,传遍全国,岑春□、陆荣廷等眼见军事失利,政治失败,阴谋破产,大势已去,不得不于十月二十四日通电解除军政府职务。

“昨日岑春□已通电隐退,惟其宣言通电中犹谓:
“(一)希望西南各省,速取消自立,俾南北统一,早日搞成。
(二)希望京师从速依法召集国会,俾得补救外交,完成宪法。
(三)希望南北军人,自动提倡裁兵,以免财政破产。
(四)希望京省开诚布公,共图善后,并协定外交财政实业教育诸种建设大计以定国是。”

亦因此,国父乃与唐、伍等作第三次宣言(即“致电徐世昌等电”——笔者),本日,岑春□、陆荣廷、林葆怿、温宗尧通电,表示解除军政府总裁职务,电略云:“慨自段氏毁法,耀武川湘。我西南各省暨南军将士宣言护法,遂至南北相持,战祸蔓延,经年不解。我西南各省各军于是成立军政府,原冀同心同德,捍卫大法,巩固国基。□等德薄能鲜,应付无状,支撑两年,变幻百出。近者大事虽已启先机,而局部复趋于溃裂。军府刺击其间,澄清何俟。既为统一之累,重贻中外之忧,举国彷徨,罔知所措。……特取断然之处置,即日自决,辞去总裁,解除军府职务,……自今以后,当局应从全国军民愿望,依法召集国会,递循法规,与民更始。西南诸省,亦应顾念大局,迅速促成统一,妥筹善后,养息民生,……。”此电发表后,岑春□、温宗尧及李根源相继赴港转沪。桂系固然崩溃,附庸桂系之政团亦同归消灭。”(36)

岑春□之通电,可说是彻头彻尾的“似真实假,自我美化”,一个满清奴仆,官场宿吏,自然娴熟于自美自誉、自我粉饰之道。

北京伪政府总统徐世昌,自得岑春□等宣告解除军政府职务,及莫荣新宣告取消广东自主后,竟于十月三十日,下达所谓的“筹办统一善后事宜令”。令云:
“南北纠纷,累年未戢,民生久悴,国计日殚,国人延颈跂踵,日盼统一之成。即友好诸邦,亦以促进和平,致其劝勉。本大总统就任以来,默察时艰,深维政治之刷新,必先谋国家之统一,迭经选派代表,与西南军政府代表,就沪集议,共筹解决。乃以事会多岐,遂致中辍,淹迟积岁,滋我疚惭,顾念统一进行,攸关国是,和议虽梗,信使频驰,海内硕彦,亦能谅此衷诚,持论间有异同,期向已归一致。正在分途商洽期可及早观成,乃故苏皖赣巡阅使李纯有慨于统一未定,至不惜一死以谢国人。又据军政府首席总裁岑春□电称:举国上下,渴望统一,函电责备,言之惨伤。春□何忍使国家分裂,致招误国之罪,爰于即日宣言引退,收束军府,所有案件,咨请查照办理。一面分电各省,迅速取消自主,由中央分别接管,早成统一,以救危亡。并盼依法选举国会迅行发表各等语。复据陆荣廷、林葆怿等电同前情。中央望和若渴,已非一日,但能促成统一,有裨国家,自应博采群情,速图归宿。着责成国务院暨主管部院,会商各该省军民长官,将一应善后事宜,迅速妥筹办理,际兹统一肇始,庶政方新,中央政府及各省军民长官,职责所在,其各协力同心,共规国计,务期导扬文治,康治民生,以巩固我中华民国维新之运,本大总统有厚望焉。此令。”(37)

北京伪国会,产生的伪总统徐世昌,不察法律依据,不察岑春□身份,(八月九日,护法国会在云南开会,已议决取消岑春□政务总裁之职。法律意义上岑春□军政府首席总裁的身份已不存在。)竟以岑春□的函电作依据,用伪中央的名义向全国发出“统一善后事宜令”,不免滑稽可笑。其伪令用“南北纠纷”四字,轻轻一语,将“毁法、护法”的实质,一笔抹杀。将“是、非、正、邪”的原貌,付诸流水。

孙中山先生以徐世昌下令筹办统一,即与政务总裁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联合,于十月三十一日,向全国发出“否认北方政府伪统一宣言”通电:
“窃文等尝以南北勾争数年,海内困苦,而友邦劝告,亦望早息兵争。文等夙爱和平,因而与北京开诚相见,企外交、法律一切问题,得正当之解决。盖西南兴师,所以护法救亡,非有个人权利之见,故和会公开,将使天下无所隐私,中虽一度议无结果,然和会正式之机关并未废止。文等亦既于六月三日、七月二十八日、十月二十三日再三宣言,通告中外,以为北方苟有诚意谋和,决无有舍正式公开之和会,而与一二不负责任之人,私相勾结,认为得当之理。

“最近粤军回粤,岑、莫败亡,乃相率逃窜之敌,辄为取消自主之说,其情可怜,其事可笑。初不意北方竟引为口实,据闻有伪统一之宣布,似此举动,过于滑稽儿戏,真无否认之价值。惟深察北方之用意,实思以伪统一之名义,希图借取外债,以延长其非法政府之命脉。

“文等不用惮烦,更为正式宣言:须知岑春□早丧失地位、资格,而军政府依然存在,初不因岑等个人反复,致生问题。此次北方宣言,文等绝不承认,内而国民,外而友邦,勿为所欺。北方既毫无诚意,而用此种狡狯无赖之手段,使大局更起纠纷,咎有所在。为此通告中外知之。”(38)

一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陆荣廷通电退兵,桂系部队撤出广东省。孙中山先生即于二十五日偕伍廷芳、唐绍仪离开上海赴广州。抵达广州后,随即恢复军政府,并致电各省军政长官,告知:本军政府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广州重开政务会议,继续执行职务,以观音山旧署为军政府办公所在地。孙中山先生自兼内政部长,下榻粤秀楼。财政部长唐绍仪,交通部长唐继尧(未到任前由王伯群署理)陆军部长陈炯明,外交部长伍廷芳,司法部长徐谦,参谋部长李烈钧(李烈钧正出差未至由次长蒋尊簋代理部务),马君武为秘书厅长。至是国会议员亦相继集于广州。

桂系部队撤离,广东省成为全国惟一一块净土,孙中山先生对此极为欣慰。先生满怀喜悦,希望将广东建设起来,作为全国的模范。一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广东省署宴会上的演说中强调:“……吾国必须统一,唯以民治为统一方法,然后可期永久;武力不过辅助民治之不及,非不得已,不宜轻用。试观欧洲诸共和国,建设已一世纪,现仍时有革命运动,盖其贫富阶级,相去甚远,有以致之。我国今日,若不为之预防,则将来恐不能免。预防方法,即提倡民生主义,厉行民治精神,务使社会财产,渐趋平均。家给人足,则天下归仁,统一自然成功,且永无革命分裂之忧。吾辈此次归来,即本斯旨,于广东实行建设,以树全国之模范,而立和平统一之基础。……”(39)

为使上海和会依法继续商谈,十二月六日,孙中山先生与唐绍仪等再度发表联合宣言:“三年以来,本政府欲以和平之方法,使毁法卖国之人厌乱悔祸。对内,必使法律之效力胜武力;对外,必使卖国条件悉行废弃,俾建设事业得以具举,是以停战言和。乃岑春□等与北方暗中勾结,各谋私利,本政府乃令粤军返粤,将内乱之人,悉行驱除。

“今再宣言曰:北方频年行动,最有害于国家者三:一、利用军阀盗窃政权;二、以善后赈灾等为名,欲欺骗新银行团,而得未经国民承认之借款,擅加国民之负担;三、宣布伪统一,自认非法,而又以无国法上地位之机关,擅令各省举行伪国会选举。凡此三者,苟有其一,已足破坏和平,陷国家于危境。本政府仍盼北方速行摒除军阀,停止借款,取消伪令,庶可相见以诚,继续和会,为正当之解决,以副人民之希望。”(40)

注释:

1、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43—3245页。
2、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49—3250页。
3、《孙中山全集》第四卷P493:“复伍廷芳林葆怿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4、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69页。
5、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70—3272页。
6、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76页。
7、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92—3293页。
8、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96页。
9、《孙中山全集》第四卷P523:“复熊希龄蔡元培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10、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296—3297页
11、《孙中山全集》第四卷P512:“致美国总统威尔逊电”(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12、《孙中山全集》第四卷P521:“复广州国会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13、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323—3324页。
14、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324页。
15、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339页。
16、《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18:“复谢持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17、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357页。
18、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371页。
19、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393—3394页。
20、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401—3402页。
21、《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49:“批国会议员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2、《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48:“复在沪国会议员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3、《孙中山全集》第九卷P57:“在广州商团及警察联欢会的演说”(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4、《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60:“护法宣言”(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5、《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90:“复伍廷芳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6、《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94:“致国会电”(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7、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467—3468页。
28、《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105:“复林森吴景濂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29、《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111:“复广州国会议员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0、《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108:“复唐继尧函”(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1、《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267:“移设军政府宣言”(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2、《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131:“八年今日”(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3、《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289:“重申护法救国宣言”(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4、《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293:“南北和谈通电”(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5、《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371:“致徐世昌等电”(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6、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695页。
37、罗刚编著《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电子版第3701页。
38、《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381:“否认北方政府伪统一宣言”(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39、《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429:“在广东省署宴会的演说”(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40、《孙中山全集》第五卷P442:“为粤军返粤平乱宣言”(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

——转载自《黄花岗杂志》第三十五 、三十六期合刊

责任编辑:张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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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时,在一本《共和国国文》的小学课本中,读到一篇“放纸鹞”的课文,讲的是一个放风筝的故事:春季天气晴朗,孙中山和几个小朋友一起放风筝,风筝升上天空,大家都想拉住风筝走,争来争去,争持不下。一个年龄稍大一些的小朋友,把风筝抢在手中,自己拉着放,不愿让与别人。孙中山说:风筝是大家的,应该大家 轮流拉住放,只是你一个人拉住放,“不公平”。
  • 11月12日是中华民国的缔造者孙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罗省中华会馆、经文处处长夏季昌及同仁、新侨及社团代表在罗省国父铜像前行礼致敬。
  • 加拿大安省中华总会馆于11月12日举行“国父孙中山先生150周年冥诞纪念大会”,以纪念孙中山先生对中华民族所做出的贡献。
  • (编者按)今年11月12日是国父孙中山先生150岁(虚岁)诞辰,大纪元网站从黄花岗杂志获得授权,连载《千古圣哲孙中山》,以供读者了解国父的生平事迹。
  • 中山出生在十九世纪中后期,正值满清王朝走向衰败的末途,政治一片黑暗,官场腐败横流,列强纷纷入侵,华夏大好山河面临瓜分豆剖之势,仁人志士无不为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任责深思的年代。
  • 黄历辛亥年八月十九日,西历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武昌起义爆发,虽事发仓促之间(武汉革命机关十月九日遭破坏,十日夜工程营首先奋起,而革命领导人或死、或逃、或在狱、或外出,不及起而负责,致使起义成功时反推出局外人黎元洪为都督),但,自孙先生倡导革命以来,十数年中革命宣传广泛、深入,十数次武装起义震撼全国,成仁烈士鲜血浇灌的革命之花处处怒放,“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宗旨,已成为全国有识之士的共同心愿。全国革命成功的条件已经成熟,所以,义旗一举,天下影从,不足一百日间,十数省先后脱离满清,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
  • 孙中山先生在自述革命经过时曾谓:“辛亥八月十九日,革命军起于武昌,拥黎元洪为都督。各省革命党人,不约而同,纷起以应,数日之内,光复行省十有五,遂于南京组织临时政府,举余为临时大总统。清廷命袁世凯与临时政府议和,遂使清帝退位,民国统一,余乃辞职,推荐袁世凯于参议院,续任为临时大总统焉。此一役也,为中国之大事,其得失利害,实影响于以后全体国民之祸福,不可以不深论也。
  •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大家常说上下五千年。自尧舜以后,“天下为公”转而为“天下为私”,江山社稷成了一家一姓的私有财产。皇帝是这个家族的家长,天下苍生全都是这个家族的臣民。在中华民国之前,可以说是只有家而没有国的,“中国”这个概念,虽很古老,但自夏、商以至满清,都是叫作朝代,比如:秦朝、汉朝、唐朝、宋朝等,而不叫作国,史称历朝历代,人们日常交谈,也都是说某朝某代,某人某事。当然,周朝进入东周之后,王室衰微,诸侯崛起,纷纷称国,人们就把这个时期称为“战国时代” 或“邦国时代”。而嬴政统一六国之后又开始朝代称谓。嬴政开创了一统天下的大秦王朝,自觉功过三皇五帝,遂自称始皇帝,以显示尊贵。秦朝之后的历代君王,认为皇帝是个至高无上的称谓,也都随之而称为皇帝。因此,自秦至清的二千多年,又被统称为“帝国时代”。
  • 华民国的创建,是由孙中山先生为主导的辛亥先贤前辈们,因应世界之大势,以他们先知先觉的睿智,为中华民族世代子孙所做的最佳选择。
  • 南京讨袁军事失败后,黄兴回沪与孙中山先生计议,商讨日后行动。这时胡汉民与朱执信也由香港到上海,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于广东,而这时的广东虽已独立,但内部情况相当复杂。孙中山先生即安排黄兴先到广东了解一切。中山先生于一九一三年八月二日,偕胡汉民等自沪乘船赴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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