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警察抓人只为抢车

— 一名普通妇女为丈夫争取正当权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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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31日讯】我是一名再平常不过的妇女,过着天下妇女都想拥有的平常生活。我有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丈夫刘贵生是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电厂优秀电气主管,我和我丈夫、儿子公公婆婆一起生活,我儿子懂事,我和公婆和睦,尤其我丈夫,孝敬老人、爱护体贴我和儿子。周围邻居都很羡慕我们家都融洽和怡。

丈夫蒙冤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7月1日夜里,我丈夫在开车回家的途中,停在路边查阅手机,却被警察无端怀疑,扣住我丈夫,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搜查他的车。当他们在车中搜到我丈夫平时阅读的法轮功书籍、资料时,如同中了彩票似的,因为在现在的中国,抓住法轮功学员就好像可以合法绑票一样。警察把我的丈夫关押起来,把我家的车强行扣押,至今不还。

我的生活从此改变,走上了苦苦上告无门之路……

我得知刘贵生被绑架的信息后,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拒不放人。我们全家思念亲人,每天到公安局,要求见刘贵生一面,610办头目王志刚和国保队长张向东互相推诿,都遭到拒绝。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上午,我和我妈、我婆婆三人,去找王志刚善意的劝说其不要再迫害好人,在快出天合街口时,一伙警察闯了出来,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对我们三名老弱女子动粗。我婆婆李淑谦当场休克,被送到县医院急救室急救。年近八旬的老人孤零零躺在床上,那些不法之徒却不见踪迹。我和我母则被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后院,身上被警察们扭打的,伤痕累累。后来因为医院要我婆婆出院,警察才把我们放了。

一个星期后,怀仁县检察院竟然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我丈夫非法起诉。我丈夫只不过是一个电气工程师,他有什么能力组织谁,利用谁?而他被抓时只不过把车停在路边查阅手机,又能破坏了那条法律的实施?

栽赃陷害、制造冤假错案

为了洗清丈夫的不白之冤,我家东挪西借,凑出几万块钱聘请了律师,通过律师见到我丈夫,并查阅怀仁公安局和怀仁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才知道我丈夫被怀仁公安局栽赃陷害,是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怀仁公安局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无法知道,但 是,我丈夫开的私家车至今被怀仁公安局占有。也许,只要我丈夫被关押,他们就可以继续霸占我们家的车。

为了陷害我丈夫,怀仁公安局首先谎称当场抓获我丈夫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可是我丈夫根本就没有在散发什么资料。为了凑集伪证,怀仁公安局找了两个所谓的证人, 说在他们村里发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可是现在法轮功真相资料遍及全国,无人不知 ,无人不晓,何以证明那些资料是我丈夫发的?怀仁公安局又以在车上发现法轮功真相资料作为证据。我丈夫是法轮功学员,车上有法轮功资料很自然。法轮功的资料都是告诉老百姓如何做好人,善恶有报是天理,法轮功是被冤枉的事实真相,哪条法律说拥有法轮功资料有罪?哪条法律说散发法轮功资料有罪?何况我丈夫当时确实没有散发法轮功资料。

经过询问律师和了解法律的亲朋好友,我才了解到,怀仁公安局之所以如此栽赃,是因为怀仁公安局警察当时无端怀疑我丈夫并搜查、扣押车辆,本身就是违法。如果一个警察看谁不顺眼,仅凭怀疑就可以搜查、扣押车辆,那中国的警察不随时都可以抢车了吗?为了掩盖他们都违法行为,他们编造出当场抓获我丈夫的谎言,陷害我丈夫 。

当然,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这场迫害, 在中国制造了多少像我丈夫这样的冤案!

第一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怀仁县法院对刘贵生非法开庭。怀仁县公安局想必是对他们栽赃制造的这场冤案感到心虚,庭审当天,大批的警察到场,法院院内有多辆警车, 街上也停满了警车。

近九点钟时,刘贵生被带进法庭,主审法官是肖华云,陪审员为王鹏,检察院公诉人是魏兴才。我们聘请的律师也到庭,并要求法官给刘贵生卸掉手铐。我的律师从国际人权公约和宪法的角度为刘贵生做了无罪辩护,刘贵生自己也在庭上从信仰的角度以及自己从修炼法轮功以来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好处等角度,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前,卑鄙的怀仁法庭给我律师的麦克风做了手脚,公诉人的麦克风音量非常大, 而辩护律师的麦克风音量非常小,我们家属提出抗议,审判长却置之不理,但即使这样,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也震撼了现场的旁听者,而胆怯的公诉人发言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而且庭审草草结束,并非法判处刘贵生3年徒刑。

二审法官非法剥夺我们的诉讼权利

如此冤判,我们当然不服,因此合法上诉。我坚信我丈夫的清白,同时为了维护丈夫的权利,我一个从不抛头露面的文弱女子毅然申请担当我丈夫的辩护人。

身为辩护人,我必须会见当事人,并调阅案卷,才能做好辩护准备。因此我依照法律前往本案二审法院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阅卷与会见当事人,却被该院法官郑鑫无理拒绝,理由竟然是本案是法轮功案件。法律里哪一条说法轮功案件就不允许阅卷与会见当事人的?当我要求郑鑫出具拒绝的书面答复时,这位堂堂法官却回复:哪条法律规定我得给你书面答复了?而且郑鑫还叫来法警,对着家属大声呵斥:听见没有, 法院就是不同意会见,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据此,我作为家属辩护人的身份,根据郑鑫的违法行为,寄出18封信向各有关部门对他依法进行控告。

在我发出这些控告信后,郑鑫显然理屈,于3月13日与朔州中院刑事庭庭长霍秀锦以 传递开庭通知的名义将我欺骗到怀仁法院,口头通知我说,因为我的律师已经阅卷并会见当事人,因此拒绝我会见与阅卷,并骗取我的签字。事后我询问律师,才知道律师的阅卷和会见并不能剥夺我作为家属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阅卷权。身为法官,竟然利用我对法律不了解,对我一个弱女子施行欺诈,真是下作,不是男人所为。对此,我 将追诉到底。

二审法庭荒唐违法

由于我的诉讼权利遭到侵犯,我强烈要求二审延期。可是朔州中院强行于三月十九日 开庭。

十九日早上八点三十左右,到怀仁法院的大十字路口都戒严了,法院门口已经布满了层层的警察和警车,本地的610专门安排好了好多居委会、广电、司法、法院的人入座旁听席。刑事第二庭副庭长郭振义,审判员谭彩霞,审判员郑鑫,检察院公诉处郭锐夫,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都一一到场。

在二审庭上,我依法正告郑鑫,由于我已经对其进行了控告,由此现在我作为家属辩护人和郑鑫已经形成一种控告和被控告的关系,如果郑鑫审理此案会影响司法公正, 所以申请郑鑫回避审理此案。但是当庭的审判长郭振义竟然无视如此明显的利益冲突 ,声称郑鑫与刘贵生不是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驳回回避,继续开庭。

法庭宣读完上诉书后,我丈夫刘贵生堂堂正正地讲述了自自从信仰了法轮功,由原 来的集抽烟、喝酒、打麻将等种种毛病于一身的浪子,转变成真诚、善良、忍让的好公民;成了一个关心家人、孝敬父母、体贴妻子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身体也由原来的患有腰疼等疾病的病人变的无病一身轻的健康人。

对于这个社会,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人,更谈不上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公安部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因为这一切,他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有机会就会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但是他被无端逮捕的那天晚上,他孤身一人坐在车里查阅手机,周围没有一个人,所以并没有向任何人散发资料。因此一审法庭以当场抓获刘贵生散发资料为理由对刘贵生非法判刑三年,是毫无证据的判刑。何况,即使真是散发资料,也是行使公民正当的言论自由,也是合法的。

轮到我的律师张凯发言时,他询问刘贵生:法院有没有给你送达开庭传票?刘贵生回答说,没有。张凯律师又询问庭长是否送达了传票,庭长支支吾吾地说不用送传票。 张律师便向审判长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法院在开庭前三天必须给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让当事人有一个为自己辩护准备期 ,否则属于违法开庭,要求审判长解决这一问题。

审判长当时就慌了神,说话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问还有什么问题。张律师依照法律 ,胸有成竹,让审判长先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庭审将属违法,不能继续进行!审判长惊慌失措地说这个以后再说。这样僵持几个回合争辩之中,张凯律师虽然年轻,但面对庭审的非法违规行为却无丝毫惧色,据理力争,毫不退让,要求审判长宣布休庭。

这时候旁听席中议论纷纷,人们窃窃私语,指责他们怎么作为审判长都能违法,不懂法律。法警不让旁听席的民众发声,但此举显然无效,民众自有判断力,民愤极大, 哪能制止得住,法警也没有办法,人们还在议论、指责……

大约半个小时后,接着开庭,审判长答复律师说非羁押人员才需要送达传票,对于在羁押人员则不需要送达传票。张律师追问这是依据哪一条法律,请审判长把法律条文找出来。审判长哪里能找到?张律师决不妥协,最后审判长只得作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于是这个荒唐的二审庭审就这样在舆论、谴责、嘲讽中蔫蔫地收场了。

何日方能依法治国

二审庭审休庭后,正在法院门口等待的刘贵生的父母看到此时审判长郭振义和二审法官郑鑫出来了,一个抱着打印机,另一个拎着一个编织袋,我公婆对这场非法庭审本来就感到十分冤屈,再加上朔州市中院程序严重违法,便迎上前去问个究竟,旁听者也想为家属鸣个不平,这俩个所谓的法官却自知理亏,哪敢有颜面对家属,面对旁听者。他们一个个倒像违法者,猫着腰、低着头,比专业小偷溜的还快,惊慌失措之态真把司法界的脸面丢到了垃圾堆里……

而此时此刻,二十几个法警冲了出来,摆出要对老人动武的架势,我公婆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哭诉着儿子遭受到的冤屈,本来儿子对父母十分孝顺,为人正直善良,家庭和睦,在法庭上看到儿子消瘦的容颜就已经十分伤感,谁料想这个体制下的公检法衙门,如此执法办案,根本不给老百姓活路,字字铿锵,句句悲切,法警们听后也愣住了,只是呆呆地拿着摄像机在摄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一个法警自找台阶说,我们是警察,这事我们管不了。

我的亲友中有正在法学院上学的。听他们的讲述,课堂上那些法律教授们说起法轮功还都是江泽民时代那一套,可想而知,这样的法学院培养出这样的法官,一点都不奇怪。而中国法学界如此状态,何日才能实现依法治国?这才是令人深思的呢。

最大的冤假错案

十八大四中全会以来,纠正冤假错案成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然而,像我家如此遭遇的冤案在中国大陆何止千家万户!中国大陆每天都在上演着无数官民冲突,而任何一次大大小小的官民冲突,那些参与其中的公检法司人员们无不知法犯法、执法违法 ,对老百姓比虎狼还凶暴,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黎民百姓,我没门没路,但是我的心里十分清楚,就是我丈夫没有错!更谈不上犯罪!只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没有做任何一件损害他人的事,却遭遇公检法司无辜栽赃,我家无辜受到冤屈,我不能眼看着我的家人的基本权利被任意践踏;人的正常的信仰自由被践踏;我的公婆和我的孩子无端端遭受痛苦,信仰“真善忍”没有错!做好人没有错!所以我决心拿起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同时,我也奉劝朔州市以及怀仁县公检法参与我家的案子的人员,你们要懂得审时度势,不要再继续沿着已经落马的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以权治国的路走了,善恶有报,天理昭昭,迫害好人是要遭天报应的!不要一条道走到黑,要替自己留一条后路。在此,并呼吁网友们帮忙向社会呼吁,伸出正义之手 ,关注我家的故事!

张利清

责任编辑: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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