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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修教师待遇条例 大专师落发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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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8日电)立法院院会明天审议教师待遇条例草案,高教工会今天说,草案中“准用”公校的强制规定,被改为“得准用”,恐让私校开减薪巧门、助理教授面临29K条款。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及10多位教师,今天在立法院群贤楼门口静坐抗议,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陈政亮及辅仁大学心理系主任何东洪更在静坐现场落发抗议,展示对“教师待遇条例”草案斗争到底的决心。

高教工会表示,教师待遇条例草案中的私校法施行细则原本强制规定私校教师薪给,“准用”公校,但现在却被改为“得准用”公校,一字之差,为私校大开减薪巧门,也可能让私立大专助理教授面临29K条款,让私校教师薪打对折变合法。

高教工会指出,私立大专校院聘助理教授,本薪加上学术研究费有新台币6万8000多元,若教师待遇条例草案就这样通过,只要教师被迫接受,校方可以只给助理教授本薪2万9435元,不给学术研究费3万9000多元,也不算违法,薪水根本就是打对折。

高教工会也表示,“得准用”的草案文字掏空既有保障,形同贱卖教师权益,立院如果在乎私校教师权益,应改回为私校教师薪给“应准用”公校,不得纵容私校打折,因此要求立法院修法时拿掉“得”字,改成“准用”或“应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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