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法官说无罪无错 为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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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28日讯】据明慧网报导,2015年3月2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法院非法庭审潍坊法轮功学员李茂莲。法庭上律师作了无罪辩护,整个过程法官们几乎哑口无声,最后只说了一句:“没有说你们有错,也没说你们有罪。”然后就宣布休庭了。近日,李茂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这是又一起典型的中共以司法形式迫害法轮功的案件。2014年10月8日,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北乐埠村农妇李茂莲,在卧龙街与腾飞路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潍城公安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潍坊看守所。2015年3月2日被潍坊市潍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近日被宣判。

2015年3月2日庭审结束后,关注此案的民众问代理律师,李茂莲是否已被释放?律师说:“释放是我们的目的,就看法院的选择了。”等待了二个多月后,法院对李茂莲下了“有罪”判决。这一结果,除令家属悲伤愤怒外,也令关注本案的社会各界大为失望,真可谓是中国法庭的悲哀和耻辱。3月2日庭审结束前,法官说:“没有说你们有错,也没说你们有罪”,一句良心话,让庭内庭外不少人对李茂莲获无罪释放抱有些许期望。这一判决,难道真是本案主审法官及合议庭的由衷选择吗?

3月2日庭审上,法庭认定法轮功学员李茂莲没有错,没有罪,李茂莲应当庭被释放。但是,法官没宣布放人,只宣布休庭。这无疑给日后判决结果蒙上了阴影。接下来,这样一个“案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的法轮功案,拖了二个多月才迟迟宣判。这表明,对如何判决,内部有分歧,有争执,甚至很大,难于统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深改决定”中,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李茂莲案的主审法官、合议庭都认定李茂莲“没错没罪”,但最后宣布的却是有罪判决。主审法官们的“独立审判权”受中国《宪法》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谁能凌驾于其之上做非法判决?只有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法外机构”“610”,所以, 潍坊市“610办公室”主任张志才应该是最大嫌疑人。

一直以来,对法轮功案的非法审判,都是各级“610”在起主导作用。从公安国保非法绑架、检察院非法公诉到法院非法审判,诉讼程序的每一环节,都有“610”在后面操控督战,一场场非法“庭审秀”,是“610”躲在幕后导演出来的。抓谁,公诉谁,判谁,判几年,由“610”说了算,公检法三家不依法办案,而是按“610”的指示枉法判决。

“610”在哪?这个非法机构,始终暗箱操作,在对法轮功的非法审判上,像影子一样无处不在。各地法院非法开庭时,“610”人员混迹在旁听席上,用各种暗示遥控法庭。公检法三机关背后,都有“610”鬼影,那的确是邪灵附体。

日前,兼任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的中纪委副书记刘金国被曝不再担任“610”办公室主任。分析认为,这是“610”被打的信号,“610”或行将瓦解。 那么,各地的“610”办公室也将在不久后解散,相关人员将会被追责。

清除“610”,应该是中国民众、社会各界,尤其是司法界“谁办案谁负责”的主办人员的福音幸事。走出“610”的阴影,消除恐惧,很多人会凭良心秉公办事,不再像潍城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和合议庭那样被推在火上烤,良心受煎熬而做出违心的选择。法办江泽民,取缔“610”,是大势所趋,正在水到渠成。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一定要看清时局,为自己留条后路,包括“610”的人。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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