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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购屋赠子 房地合一税负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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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房地合一税制将于2016(民国105)元旦上路,依照持有期间、房屋、坐落基地和全台内外个人及企业投资者,都受到影响。其中,代际间的不动产移转,因牵涉遗产税、赠与税和房地产持有税等,KPMG安侯建业副总叶刘顺裕26日表示,应妥善评估总体税负,以免父购屋赠子,再出售时又产生钜额税负。

此波房地改革下,投资者房地产持有成本及交易成本增加,影响投资意愿,对于建筑业及房地产代销业造成冲击,对金融业而言,则可能有呆账损失之虞。

而在代际间的不动产移转上,叶刘顺裕说,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赠与,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他以同样条件的不动产,将父母赠与对比父母卖房屋给小孩,分析各种税率的不同。

例如,某日张三赠与评定现值为一千万元的房屋给小孩,小孩当天再以市价三千万元售出,张三的小孩将面临二千万元的所得成本。

但是,住在同一栋大楼、同一电梯、同一方位和坪数的李四,以市价三千万元的房屋卖给小孩,小孩当日再以市价三千万元售出,则没有所得成本,税赋结构大不相同。

此外,虽然张三的小孩收到公告现值一千万元的房屋赠与,应缴税78万元(以每人220万元免税额、赠与税10%计算),李四的小孩则是收到三千万元的现金赠与,应缴税278万元(以每人220万元免税额、赠与税10%计算),但是张三的小孩有二千万元的所得,还要再缴900万元(以持有2年内交易、税率45%计算)。

因此,叶刘顺裕提醒,代际间的不动产移转,应妥善评估总体税负,以免父购屋赠子,再出售时又产生钜额税负。◇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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