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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信用卡套利为生 华人获刑

犯有前科 同案成联邦调查局污点证人 检方掌握大量证据

无 (JEAN-SEBASTIEN EVRARD/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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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纽约南区联邦法庭10日对一名做假信用卡生意的华人宣判,51岁的梁连夫(Lian Fu Liang,音译,外号Ah Pai“阿派”)被判坐监1个月,庭外监管3年,以及居所监视6个月。

根据法庭文件,梁连夫早有前科,他2006年9月因偷盗100多元,被判庭外监管1年;2006年他被抓到试图用假信用卡在苹果专卖店消费4,000多元;2009年他与同伙携带14张假卡,在LV、香奈儿(Channel)、梅西的Armani Exchange和苹果店消费23,000元,次日在Saks五大道精品百货店刷卡2,300元时被捕,2010年以“行为不检”的轻罪被判5年缓刑。

梁的一名同伙2013年8月用假卡在新泽西购物,犯案被捕后转为污点证人(CS),暗中配合FBI调查。2014年9月,梁连夫打电话给CS推销生意,声称他认识制作假卡的人,只要知道个人信息,就可以将数据灌在信用卡背面的磁条内,在信用卡的正面压上持卡人的名字,造一张假卡70元。又说,他知道从手机店可以买到个人信息,若CS要买的话,一张信用卡的信息100元。

FBI与配合的银行,虚构出10个可跟踪的个人信息,存在一个U盘里。两个月后,CS与梁连夫见面、交给他U盘,假意用700美元买10张假卡。两个小时后,CS拿到卡。FBI探员发现,虽然制作出来的卡号相同,但是持卡人的名字已经换上了华人的姓名。

八天后,梁连夫包车、踩点,带CS用这些假卡购物,先后购买了5,300多元的奢侈品。不过,这些假卡的成功率并非100%,有三张假卡被拒。

买回的东西交给开车的梁连夫,由他去转卖套现。隔天,梁连夫与CS分红他“销赃”所得的3,100多元,扣除信用卡的成本和包车费,除去充当“猪头”消费者购物的人拿到700元,余下按照比例分成。

2015年6月,梁连夫出售20个盗用的个人信息给CS,包括姓名、地址、生日、社安号和驾照号等,双方商量继续交易,梁连夫教CS如何用盗用的信息取得假的个人身份证件,然后在零售店申请信用卡。

FBI掌握充分证据后,逮捕了梁连夫。梁连夫今年4月认罪。昨日法官量刑时指,梁连夫以假卡生意和偷盗为生,10年前的“缓刑”判决,对他并未起到阻遏作用,10年间多次重复参与犯罪,丝毫不遵守法律,但是鉴于他认罪后愿意与警方配合,也找到常规的工作,判他坐监1个月,庭外监管3年,以及居所监视6个月,“希望这是一个警钟,今后能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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