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龙遭处决 绝笔诗“泪与君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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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朴综合报导)因抗强拆杀村官的河北男子贾敬龙已被中共执行死刑,其绝笔诗“沁园春•别”曝光。

因婚礼前婚房被强拆、婚约遭毁,在投诉无门下,贾敬龙愤而于去年2月19日射杀带人强拆其房子的村长何建华,贾11月15日上午被中共执行死刑。

贾敬龙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学界和法律界呼吁“刀下留人”不绝,包括著名民法学者江平、大律师张思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及张千帆等在内的法律界12人,但中共最后还是处决了贾敬龙。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汝久透露,11月2日,贾敬龙曾委托他将一首诀别诗在行刑之日向亲友与外界关心他的人公布,代为告别。

【沁园春•别】

贾敬龙

今当刑离,半梦消断,一往无前。

纵万般洒脱,玉石莹莹,清白颠覆,自有堪堪。

绛河澄澈,皓月婵娟,思凝眸。

哀空残月,待憔悴,或余日无多,肝胆涅槃。

世间何其涟滟,常愁余放风倚阑看,念香花幽草,犹忆偏爱,蛐鸣蝶舞,览尽风姿。

一任孤掷,贾在高营,惟是泯仇愧泽酬。但已矣,恨有幸人来,泪与君别。

2016年农历秋月

贾敬龙被执行死刑,民怨沸腾,网民不断刊发言论,谴责中共暴政,认为中共政府官商勾结,强拆民居,贾敬龙在上访无效的情况下,愤而用射钉枪射杀当年带人强拆、并将他打伤的村长何建华。

律师葛永喜在微博称,“贾敬龙死了。我们都会死。讨论谁该死谁不该死,其实没有意义。反正我们都在一台专制的搅肉机里… …你没有临终遗言。若有,我希望你能告诫人们:起来,砸碎它!”

微博认证用户“北京律师王飞”转发网传张千帆的回应,其称对贾敬龙被执行死刑深表遗憾和愤慨,指贾案具体情节的认定有争议,有关部门仅因最高院已完成核准,就不收回一项“错误判决”,是对公民生命的严重漠视,指“国家机器主动杀人,会让中国社会变得更加暴戾”。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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