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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克扣小费挨告 律师:雇主要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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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中餐馆的劳工纠纷不断,华埠有8年历史的两家“香港站”车仔面店老板,被前员工控告违反纽约州最低时薪、加班费、小费、“清洗员工制服”津贴相关法规,15日以支付约10名原告1万5千元和解。劳工律师表示,纽约劳工法规定老板不能分摊小费。律师提醒餐馆业主、员工在计算薪水问题时要懂得如何自保。

中餐馆雇主和员工之间常因小费问题产生矛盾,在“香港站”车仔面店的案例中,雇主把顾客刷卡付账时签给外卖郎的小费给私吞了,引发双方嫌隙,员工向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劳工部门投诉,向雇主讨回公道。

高光俊律师表示,给服务的人小费,是美国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纽约劳工法规定,雇主(Employer)不能分摊员工的小费,即便雇主从员工小费里扣除刷卡手续费也不行,因为顾客刷卡的手续费是商业成本,不能从小费里面扣除。

餐馆的分工不同,因此一些餐馆的员工与老板签订“联合小费协议”,基于共同服务原则,由雇主将集中起来的小费,按适当的比例斟酌分配给厅面、厨部的员工。但是老板本人无权获得小费。

劳工律师游爱虹说,最低工资法对小业主比较严苛,有很多的要求,在劳工局的网站上有提供一些指导。依法有小费收入者的小费可计入时薪,以满足政府对最低时薪要求,但雇主必须保留严格的工资记录;如果雇主以小费抵薪额作为支付雇员最低工资的一部分,政府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徦如雇员所得之小费,加上雇主所发放的底薪,仍未能达到最低工资,则雇主必须弥补此差额。

“香港站”车仔面店老板还涉嫌将“实习期”员工的工资降到最低工资以下。游爱虹律师说,政府对“实习生”的界定有严格规定,“实习期”员工很少需要遵守与正式员工同样严格的标准,若雇主没有对实习生提供教育环境,反而将实习生当成正式员工一样使唤和要求,一旦被告就很麻烦,雇主很容易输掉官司,而被课以高额罚款。若不想因小失大,华人餐馆业者就要注意守法。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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