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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威胁证人要没收手机 市长:侵犯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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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海英多伦多编译报导)日前,多伦多警察逮捕一名嫌犯时看到有路人在录像,威胁要没收路人手机。目前该事件持续发酵,多伦多市长庄德利亦介入此事。

据CTV报导,庄德利在接受CTV采访时说,他对警方威胁录像带路人相当不高兴:“我当然对这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不满,”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有录像设备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因为能确保各方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警察执行任务被路人录像

路人汗(Waseem Khan)看到警察在电击已经倒地的嫌犯时开始录像,汗距离现场大约4~5米远。录像看不出任何踢打,但能听到电击枪的吱吱声,以下是录像里警察和路人的对话:

警官:“往后退!如果你想做见证者,往后退!”

汗:“我没有妨碍你逮捕。”

女警官然后说:“请让他们完成他们该做的。”

几秒钟后,男警察对女警察说:“让那个家伙离开我的脸。”

之后男警官和女警官去质问汗,要求他停止录像。

汗:“不,我是见证人。”

女警官:“如果你做见证人,我们将没收你的手机。”

男警官:“停止录像,否则我要拿你的手机作为证据,然后你会失去你的手机。”

汗在接受CTV采访时说:“我绝对相信,他们威胁我没收手机来让我停止录像。”

用手机录像的路人汗(Waseem Khan)接受CP24采访时说,当时他和妻子送孩子去幼儿园,他看见警察把嫌犯制伏在地上,一个警官踢踩,把嫌犯拽到马路边,又电击了2~3次。拿电击枪的警官看到有人录像相当不高兴。

汗说一位警察对他说:“他(嫌犯)会往你脸上吐吐沫,你会得上爱滋病。”汗害怕警察会没收手机,就停止了录像。

多伦多警局:民众有权录像

多伦多警局发言人普加什(Mark Pugash)表示:“如果公众没有妨碍警察公务,他们有所有的权利来录像。”他还说:“我看到的是,录像的人没做错任何事,他在一定距离之外,事实是,警察没有权利拿走任何人的手机。”

他还说,绝大部分警察明白公众有权这么做,“警察必须习惯这个事实,现在是2017年,人人都有一个智慧型手机”。

事件回顾:

星期二早晨多伦多警局收到电话,在一个避难所,有人朝着一名女士吐吐沫,并一拳把女子打到在地。当警察试图控制住这个人,他又打向警察,在建筑工人的帮助下,他们制伏了嫌犯,把他押进警车,嫌犯又打破后车窗玻璃,于是警察把他拽出来,制伏在地面。

警方发言人普加什说,警方逮捕时使用武力是正确的,警察尽了最大努力控制住这个人。

嫌犯目前被起诉9项罪名,包括袭警、威胁和行为不当,星期三被安排出庭聆讯,星期四继续出庭。◇

责任编辑: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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