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综合报导)军事情报局一名郭姓情报员,在2003年潜入中国搜集情报却失风被捕,其胞兄声称总共花了台币801万多元才让弟弟免被判死,情报局曾答应要支付费用,事后却反悔,因而提告求偿。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军情局已依照相关办法支付572万失事补偿金,且双方不存在委任关系,判情报局免赔。
郭姓情报员胞兄指出,弟弟在2003年被派往中国搜集情报,却在2006年遭中国浙江省国安单位逮捕,自己与军情局商讨,并透过各种关系疏通,共花801万多元才让弟弟免遭判死,仅以间谍罪判10年,军情局事后却拒绝付款,因此提告。
军情局则指出,已依《国家情报工作法》等相关规定,赔偿郭姓情报员527万元,亦资助郭家相关律师、营救、入陆探视费、家属慰问金、家属生活维持费等,军情局强调,并没有委任郭兄营救郭男,郭兄提出的账务资料,均为个人和家属私人账务资料,无法说明金钱流向。
士林地院认为,军情局已依照补助办法赔偿,且郭姓胞兄提供的对话纪录只能显示赔偿金的协商过程,难以认定双方有《民法》上的委任关系,账户支出单据与多笔提款也难认是处理委任营救事宜的必要费用,因此驳回郭的胞兄所请求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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