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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带肉品入台加重罚锾首日 共罚8件28万元

台湾新修正的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12月14日生效,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统计至当天下午4时止,共8件、裁罚新台币28万元。(防检局提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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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5日讯】旅客违规带回肉品罚款加重(新台币,以下同),12月14日上路首日,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防检局)统计至当天下午4时止,共8件、裁罚新台币28万元,其中从中国带回的有3件,各罚5万元;另外裁罚3万元4件、1万元1件。

台湾防检局说,因非洲猪瘟对国内产业冲击最大,且旅客违规携带猪肉类等产品入境传入该病的风险最高,故旅客自非洲猪瘟发生国家(如中国大陆)违规携带猪肉类等产品入境,第一次罚5万元,第二次罚50万元,第三次以上则罚最高100万元;其次罚款额度只区分为三个级距,是因违规人被裁罚后应已知警惕不应再犯,再犯者即应重罚。

防检局统计,截至14日下午4时止,桃园机场查获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者计8件,其中3件各被开罚5万元,违规携带入境的产品都是中国大陆火腿肠及腊肠。

而裁罚3万元则有4件,违规携带入境的产品为中国大陆鸡肉2件、越南猪肉2件。因为中国大陆是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区,第一次违规带入禽肉产品罚3万元、第二次罚30万元、第三次100万元。而越南是口蹄疫区,违规带入家禽及家畜产品,第一次罚3万元、第二次罚30万元、第三次罚100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表示,海关稽查组14日上午在桃园国际机场查获3名旅客搭机从中国大陆返台,其中台湾籍詹姓旅客、大陆籍李姓旅客、代姓旅客,以托运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别携带大陆火腿肠,净重分别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

台北关表示,由于3人未口头或书面申报,并走免申报台通关,经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依规定处置,詹姓旅客遭罚5万,为防猪瘟提高罚款的首例。海关表示,3名旅客中,2名旅客携带的食物为猪肉制品,依据新法的规定,各处罚5万元,另1人食物为鸡肉制品,处以3万元罚款。

台湾政府升高防疫层级,除农委会日前发送国家级警报至全民手机外,桃园国际机场升级防疫动作防检局派出检疫犬,加强稽查违规肉品。防检局说,14日经检疫犬在桃园机场会同海关共同查验截获者,计有3件被裁罚3万元。

还有1件裁罚1万元,违规带入境的产品是来自日本的犬猫食品。防检局说,因为日本不是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疫区,所以依据从“其他非疫区国家”违规带检疫物入境裁罚,第一次罚1万元、第二次10万元、第三次30万元;但是若是带罐头,因为制程会杀菌,就不会被开罚。

此外,防检局补充,国内其他国际机场、港口及小三通,尚无查获案件。

防检局再次提醒,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的罚则已经提高,依据裁罚基准,第2次再携带来自3年内有发生非洲猪瘟国家的猪肉产品会被裁罚50万元,罚则相当重,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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