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厅官醉驾致他人死伤 官方未公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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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6日讯】中共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前副主任云卫东(厅级)被“双开”时,通报指其驾驶公车参加宴请,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涉交通肇事罪。近期,官方内部通报披露,其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伤。但死伤人数和细节不详。

据澎湃新闻报导,近期,内蒙古多个单位学习官方通报——《关于鄂尔多斯市人大党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云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伤事故的通报》。

云卫东11月20日被“双开”,官方通报指,云卫东驾驶公车参加宴请,醉酒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交通肇事罪。

有网民表示,醉驾致人死亡,应按“危害公众安全罪”治罪;另有网民表示,应该属于“故意杀人罪”。

11月19日陆媒曾报导,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15日发布公告:接受云卫东辞去该市人大代表职务,云卫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云卫东曾任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副书记,伊金霍洛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委书记等职,2016年6月出任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7年2月出任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官员醉驾撞死撞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备受关注的一起是2016年11月4日21时许,江苏句容市民政局前副局长朱小虎饮酒后,在南京迈皋桥连撞7辆车,并将一对母子撞伤致死。

事发后经鉴定,朱小虎当晚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33.4mg/100ml,超过了酒驾标准,属酒后驾驶。

2017年8月,此案一审判决:朱小虎犯因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仅6.7万元人民币。法院驳回了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304.7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受害人家属及朱小虎均提出上诉。2018年7月3日,江苏省高院对朱小虎酒后驾驶撞死母子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朱小虎酒驾撞死母子案二审宣判,判决结果再度引发社会关注。有民众质疑:为何两条人命,才值6.7万元?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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