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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提醒加密货币为资产 交易需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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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天睿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税务局(ATO)近日再度提醒纳税人,倒卖加密货币所得利润需按规定申报,税务局正在密切注意加密货币的交易活动。

2017年7月以后,比特币和其它加密货币被视为财产,而不是货币,出售加密货币所得利润需要缴纳资产增值税(capital gains tax)。

如果澳洲纳税人持有加密货币超过12个月以后出售,或许可以享受50%的资产增值税折扣。这类交易中,他们将被视为加密货币的“投资者”。

税务局表示,他们正在注意加密货币在退税申报中的发展形势。

目前,澳洲所有的加密货币兑换平台都必须在澳洲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Austrac)注册,这些平台必须上报那些额度在1万澳元以上的交易和交易者的身份信息。

纳税人申报加密货币买卖的利润只需要按照正常的申报程序进行,包括保留交易日期、数额、交易目的、交易对方信息的记录。税务局还建议保留交易者们的电子钱包地址以及其它有用信息。

许多交易者都喜欢加密货币的隐蔽性,有人甚至会通过这种方法隐瞒收入。但是税务局可以通过众多数据源头来探查纳税人的真实收入。例如,退税申报收入如果并不很多的人如果用现款买房就有可能引起税务局的注意。税务局正在使用税局比对技术来确保纳税人无法隐瞒收入。

目前,比特币的价值已经从2017年的峰值下跌了大约80%,其中今年年底这三个月的跌幅就高达50%。

责任编辑:简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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