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恶霸孙小果涉黑判囚25年 再审案未宣判

【大纪元2019年11月08日讯】11月8日,云南昆明恶霸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判决。孙小果因涉黑罪,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全部财产。但孙小果20多年前所犯案,并未宣判。

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孙小果被指,纠集他人有组织地多次殴打他人、持械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打砸车辆、雇佣他人非法讨债;为索要高利贷,雇佣人员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组织人员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为包庇其他涉案人员的罪行及减轻自己的罪责,以贿买的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

其他案犯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加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先后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被判处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2019年10月14日,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再审开庭案,陆媒称,法院将择期宣判。

网民则纷纷表示,“死刑肯定是跑不了了,民情沸腾啊。”“建议查清所有犯罪历史,执行死刑。”

截止目前,官方均未披露与孙小果再审案相关的任何细节,只是称其继父、母亲等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侮辱多位女性,其中包括数位未成年女性,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强奸罪等罪名,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来孙又上诉,但云南省高院终审仍维持原判。

然而,孙小果未死。网传,云南省高院于1999年3月9日,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又于2001年9月改判为18年6个月。

孙小果判死刑未死,反而出狱继续行恶的消息曝光后,网民对官方的调查结果表示质疑,“一个普通警察和一个科局长能驱使得动这样多的厅级官员去办如此危险的事?!”

自由亚洲电台曾报导,云南省政法系统一位匿名人士透露,孙小果实际只在监狱里待了4年。2010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的名义在狱外活动。2015年,“李林宸”改回原名孙小果,并在社交平台上高调起来。

直到2019年3月中旬,孙小果因一宗伤人案遭拘捕,意外发现此孙小果是曾经被判死刑的孙小果。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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