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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4月逾550人被罚448元扣3分

新州遇警示灯减速新交规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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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肖婕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新州遇路边紧急车辆警示灯闪烁时须减速至40公里/小时的新交规已试行4个月,但自其推出以来一直备受争议,警察协会表示并不赞成这项交规,尽管该交规旨在保护在路边执行任务的警察和急救人员的安全。

新州财务与创新厅提供给九号电视台新闻网的数据显示,自去年9月该交规试行以来,已有550多名驾车者被重罚448澳元并被扣3分。其中去年12月,违反此交规的人最多,有165名驾车者被罚款。过去4个月的罚款总额已超过25万元。

新州政府正在对这项新交通规则进行为期12个月的评审。

在此之前,维州、西澳、南澳也引入了类似的交规。南澳的交规更严厉,驾车者在遇到停在路边的紧急车辆闪灯时,须将车速减至25公里/小时。

但此交规遭到新州许多驾车者和游说团体的反对,他们认为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者将110公里的行车时速突然减至40公里,会造成危险。

本月早些时候,新州警察协会表示不赞成这项交规。

新州警察协会曾参加过对这项保护警察安全的交规所进行的宣传活动,但该协会目前表示,警察从未希望实施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规。

协会主席托尼·金(Tony King)说:“我们最初行动的本意是慢下来和让路,根本不是限制车速。”“该交规已经引发了问题,我们接到很多报告说交规已经引发了问题。

“让我们拥有一个安全的立法,如果你看到急救人员、警察或路边救援人员,减速、让路,让他们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全地完成任务。”

澳洲全国公路与驾车者协会(NRMA)也不赞成这个交规,称这是“有缺陷的”,而且驾车者对是否应在经过路边紧急车辆的当口以40公里的时速行车感到困惑,这将驾车者置于危险之中。

九号电视台新闻网已联系新州公路厅长帕维(Melinda Pavey)寻求置评。帕维之前曾说,这项交规确实有改进余地,驾车者和警察需要运用他们的常识来判断路面情况。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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