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03月03日讯】2018年7月11日夜,河北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天(3月3日),河北检方对此案的两名当事人王新元、赵印芝夫妇决定不起诉。至此,包括王、赵两人的女儿王某某在内,这三名曾被警方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羁押的嫌疑人,均未被起诉。
王新元、赵印芝的女儿王某某今年20出头,在河家张家口的一所大学读书,老家位于河北涞源县邓家庄村。为补贴家用,她在去年寒假到北京的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并认识了在此打工、来自黑龙江的男子王磊。王磊对王某某多次展开追求,遭到拒绝。
此后,王磊先后六次到王某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某及其家人进行骚扰、威胁。
2018年7月11日晚上11时左右,王磊手持伸缩棍、水果刀翻墙闯入王某某家中。王磊与王某某一家发生肢体冲突,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王某某腹部、其母赵印芝手部、其父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之后,王某某用家中菜刀的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磊,并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王磊倒地不动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最终王磊因颈部受伤严重死亡。
事件发生后,王某某及其父母被刑事拘留,她之后被取保候审,其父母则被批准逮捕,羁押在看守所。
对于王新元、赵印芝两人,涞源警方2018年10月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涞源县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9年2月24日,涞源县公安局以王新元、赵印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19年3月3日,保定市检察院发布通告,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并指,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小雨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检方强调,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因为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被检方决定不起诉后,王新元、赵印芝将被释放。
澎湃新闻报导,王某某及其家人的辩护律师殷清利认为,这起“反杀案”跟包括昆山“反杀案”等案相比,有一个不同之处。“其它反杀案大多发生在大街等公共场所,这个案子是发生在家里。”殷清利说,“每个人的家都对自己有庇护作用,属于安全区。公民住宅里的人身权利如何得到保护?这个案子对跟住宅有关的正当防卫的认定,会很有启发意义。”
殷清利还表示,此案曾被警方羁押的包括王某某在内的三名当事人,均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至于是否提交申请,还需要与当事人见面沟通。
此案的最终结果公布后,引起众多网民参与评论。
“白马非马”:对侵入住宅的歹徒,这是他应有的下场。
“全丫头的妈2007”:在一些国家,陌生人根本就不敢“擅闯民宅”,因为有可能被“格杀不论”(私域受法律保护,擅闯民宅很可能被击毙)。对比之下,只让人感慨不已。
责任编辑:方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