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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民团抗议引渡“恶法” 民主派促港府撤案

立法会首读条例修订草案 议员质疑违反基本法促撤回

民阵连同数十民间团体成员及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昨日到政府总部前地示威,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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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香港政府无视国际社会、大律师公会及民间的反对和忧虑,3日如常将《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数十民间团体成员及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矢言携手抗恶法。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3日下午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他不足5分钟的发言时间,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提出十多次规程问题。其中,民主党许智峯要求李澄清在修订遭到司法复核下,港府会否考虑撤回议案,公民党郭家麒要求澄清草案是否违反《基本法》多项条文,但李家超一律不作回应,或是称留待日后在法案委员会阶段作出回应。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更为其护航,一度警告许智峯滥用规程问题,要求勿再重复提问,否则被视为行为不检点。公民党谭文豪不满梁的言论,多次要求澄清。

李家超昨日下午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蔡雯文/大纪元)

李家超发言时,重申目前没有法律基础处理港人在台湾的凶杀案,因此有需要修例,政府考虑一系列因素后决定草案只涵盖37项罪类,强调当局会就移交逃犯的请求作出全面审视。又称,香港现时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逃犯协定,并与32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相互法律协助协定。《条例草案》的建议不会影响任何现行移交逃犯的长期安排。

李家超又说,特首一旦决定启动程序,法院会进行公开聆讯,法例亦有向被移交者提供不同保障,希望议员支持草案。

民主派民团示威反对修订

在立法会开会前,民主党及支联会等约30多人在场外请愿,要求撤回修订。接着在政府提交草案前,民阵连同数十民间团体成员及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到政府总部前地示威,反对政府修订条例。

民主派议会召集人毛孟静指,特首林郑月娥早上出席立法会短问短答形式的答问大会时“终于露出马脚”,“她讲得很清楚,要修订呢,是因为有‘地理上的限制’。甚至不是法律,她不和你说什么法治、司法。什么叫地理上的限制呢?就是要向中国大陆大开中门。然后她用台湾的杀人案来做幌子。两者的关系就是‘台湾是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她强调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会和民间团体一起联手对抗恶法。

许智峯强调,今次恶法是将港人和身处香港的人士置于一个险境,香港人随时都有机会被移交到大陆,“一个不尊重人权、一个没有司法独立没有透明度的地区”,形容条例比过往任何一条恶法都要“辣”。他重申不能只靠议会内的议员,呼吁所有民间力量仿效2003年反23条立法的精神,“我们才够挡住这条恶法。”

郭家麒列举过往在中共司法制度下的冤案,包括李旺阳案、王全璋案,林郑都不发声,但面对发生在台湾的杀人案却忽然正义,批评林郑无耻。他又批评林郑将香港的一国两制和司法制度断送,台湾政府已表明不接受修订,甚至会因而向香港发旅游警示。形容恶法是自掘坟墓,令商界、文化界、政界人士都不安全。

议会阵线议员朱凯廸批评林郑是“北京的奴才”,不肯回应王全璋案和六四酒案,质疑她是不是可以接受大陆关人几年才审,家属到被告坐监都不可以探望的制度。他希望在未来审议草案时,媒体和舆论能发挥作用。“我们要的是一个公道的司法制度,司法的公义要彰显。我们要确保被移交的人,得到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审讯,他的权利得到保障。”

法政汇思召集人吴宗銮指恶法一旦通过,香港现有的独立司法制度、公平审讯将变成一个假相。“因为我们开了一个很大的缺口。之前一地两检我们都还可以说,如果你怕的话,你不要走去内地口岸区。但一旦这个修订通过之后,你在香港任何一个地方,无论你是香港人或者任何国籍的人士都好,其实都难以自保的。”又说,一旦被移交去大陆的话,基本上是没可能接受公平的审讯。

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指中共接管香港以来,不断侵蚀香港的核心价值,洗清香港的文化,侵害香港的法治,人大透过释法一次又一次用中国的法律方式侵害香港。他呼吁不同政治光谱的团体及人士一起表达反对声音,“我们有不同的担心,但这条法例正是牵涉我们全地球的每一个人,我们希望市民不单单是3月31号出来,只要这个法案一日未通过都好,我们全部香港的人一定要奋战到底。”

金融界忧外商撤资致失业

由金融界人士组成的“思言财隽”,成员陈汉辉坦言很多金融从业员需经常往返大陆,此恶法令他们无形中受到很大的心理压力。“何时犯了中国大陆的法律。现在回到香港大家会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到日后,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寒蝉效应,就是会不会在大陆犯了一些法,回到香港之后就会被引渡呢?”

他又说日后很多外资公司会觉得香港跟大陆的城市没有分别,“当外资知道香港是无利可图,甚至他们的员工会承受一些法律上的风险的时候,很简单就会撤资。”陈汉辉强调,若没有外资,金融从业员将会失业。“这个不是说大家继续‘政治不关我事’,或者觉得我们不理这些东西,到没工作的时候,就太迟了。

陈汉辉并强调,金融从业员组织是极力反对修改《逃犯条例》的,他们也讲求公义及法治。因外资公司很多时会跟大陆的金融机构组成一个联席的公司,用香港作为亚洲区的总部,是因为香港实行英式的普通法。一旦受破坏,很多人都会失业。“所以我希望传媒真的要将这个问题讲得清清楚楚。现在是破坏我们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

杨岳桥反驳郑若骅言论

杨岳桥反驳郑若骅指法庭可妥善把关的说法,又指政府的解释根本无法释除港人疑虑。(蔡雯文/大纪元)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声称,本港法庭对疑犯的人权保障,有足够的把关权力,强调移交逃犯并非只由行政长官一人决定。“法庭是会看证据,听了双方(意见)后才决定是否移交,最后再交行政长官。”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直斥郑若骅“擘大眼讲大话”,他解释,在移交逃犯的拘押令聆讯中,法庭受制于法例限制,一般不会考虑被告提出证明自己无罪的反证,只要控方符合表证成立(prima facie)的要求,就会发出拘押令,行政手续完成后,就会正式引渡。被告在聆讯过程中,抗辩空间非常有限,政府指法庭可妥善把关的说法,并非事实的全部。

杨岳桥更指,政府在草案中降低了可信纳证据的门槛,没有仔细订明在特别移交安排,也就是申请方是什么部门及职级的官员及司法机构人员,才可签署的可信纳为证据的文件,形容是“魔鬼在细节”。假如申请方的法治水平不足,搜证质素欠佳或常有滥告诬告,被告可能蒙受不利。

他并反驳郑若骅“双重犯罪原则”的说法。郑称特区政府只有在被告的行为在申请方及香港本地均构成罪行时,才会接受引渡申请,政治犯不会引渡。杨岳桥指,申请方若有心引渡,并不会选择一条在香港无法成立的罪名,更不会表明这是政治检控,这个道理“小孩子都懂”,特区政府的解释根本无法释除港人疑虑。

民主党要求林郑月娥下台

民主党批评林郑月娥坚持修订,带头破坏一国两制,不再适合担任特首,必须立刻辞职下台。(民主党提供)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批评政府对于市民反对修订的声音充耳不闻,甚至对专业团体的意见,例如大律师公会和香港记者协会的忠告和意见亦都置之不理。林郑月娥更摆出唯我独尊的姿态,“意见照听,态度照旧”,质疑她是否接到中央的政治任务、死命令,必须在任内强推修例并尽快通过。

他又认为林郑已经违反了当年的竞选承诺,更带头破坏一国两制,亦没有站在维护港人利益的一方,不再适合担任特首,必须立刻辞职下台。民主党并呼吁要求政府撤回修订《逃犯条例》,并尽快与台湾磋商单一次的移交协议。◇#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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