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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5日讯】昨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立案审理一起名人侵权案。原告董龙飞和董闯﹐被告为毛泽东儿媳刘思齐(毛泽东长子毛岸英之妻子)。
中国新闻社24日报道﹐董龙飞(男﹐六十六岁)和董闯(男﹐三十三岁)﹐是上海早期地下党成员董健吾的后代。他们近日向武昌区法院递交诉状称﹐元月十九日﹐刘思齐受邀到武汉理工大学演讲﹐深情追忆毛岸英﹐其中有与历史事实不符之处﹐有些言论污蔑诋毁了董龙飞之父董健吾﹐损害了董家人名誉﹐使其精神受到了损害。
董龙飞﹑董闯在诉状中称﹐杨开慧牺牲后﹐地下党将毛岸英﹑毛岸青﹑毛岸龙三兄弟护送到上海﹐安排到董健吾创办的大同幼稚园抚养。一九三二年因局势变化幼稚园解散﹐毛氏三兄弟被先后安排到董健吾家﹐董健吾前妻王慧光在家抚养。在董家的四年生活中﹐毛氏三兄弟共搬家移居四次﹐董家想尽办法﹐吃尽苦头﹐冒着生命危险﹐含辛茹苦﹐承担了对毛氏三兄站的抚养责任。
董龙飞的诉状中还称﹐一九三六年﹐董健吾筹措资金﹐通过国民党吉林自卫军总司令李杜将军(中共党员)将毛岸英﹑毛岸青和其子董秦琪送往苏联。这些史实均有组织结论。
刘思齐在演讲中称﹐毛岸英﹑毛岸青“除没给资本家当干儿子和偷东西﹐三毛其他的经历都经历了”﹐“像三毛一样流浪五年”﹔并称毛岸英﹑毛岸青是上海特科从大街上找回来的。原告认为﹐刘思齐的演讲和报导引起董家亲朋好友多次过问﹐原告精神极度苦恼。
董龙飞等人提出﹐要求刘思齐停止宣传与历史事实不符的言论﹐登报赔礼道歉﹔被告武汉理工大学承担提供场地的责任。几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失和因诉讼引起的经济损失一万元人民币。
武昌区法院已经立案﹐并移交给民庭进行调查审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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