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发表意见书 再促设独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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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1月15日讯】曾多次请发声明促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大律师公会,14日发表意见书,建议由一位退休或现任的非常驻终审法院法官担任委员会主席,调查于自2019年3月起政府就《逃犯条例》修订的处理方法,以及6.12、7.21、8.31、10.1等特定日子发生的事件,以及警方对示威者的武力使用等议题。

大律师公会在意见书中表示,注意到过去6个月,公众广泛支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公会促请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并赋予独立调查委员会职权,就2019年3月以来,政府对《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的处理方法,及之后发生于2019年6月至12月在香港发生的社会动荡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以舒缓于动荡中的社会紧张局势。

调查范围包括发生于6.12、7.1、7.21、8.11、8.31、10.1及整个11月的事件,以及警方对示威者的武力使用,对被补人士的处理方法,政府、行政会议及警方对动荡,使用武器所引致的健康问题以及公务员政治中立问题等的反应及处理手法等。

大律师公会认为调查委员会成员,须具备独立性、诚信,对法治的承诺、智慧等品格。建议独立调查委员会由一位退休或现任的非常驻终审法院法官作为主席,及由2名或4名其他人士,如医生、社会学人士、持有相关警方工作经验、社会运动经验及非专业市民作为成员。◇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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