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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巴拉刈2/1起全面禁用 违者最高开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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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1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巴拉刈农药因便宜好用,已经使用数十年,但使用不慎或误食伤害大,农委会防检局表示,在今年过年前就已发函给农药业者,要求代为回收,农民若有没用完的巴拉刈,可找原贩售的农药行或农药生产业者回收,2月1日起全面禁用,届时若被查获囤积使用,将依法开罚最高新台币15万元。

据卫福部资料显示,巴拉刈是致死率最高的农药,每年约造成200人死亡,即便使用免疫抑剂疗法、血液净化,与催吐剂、泻剂等添加物吸附巴拉刈,致死率仍高,至今也没有有效的解毒剂。

防检局表示,淘汰剧毒性农药为世界趋势,为降低农药使用风险,农委会自民国102年起陆续禁用30种农药产品,包含有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风险的农药。其中“24%巴拉刈溶液”因不当使用风险高且已有替代药剂,因此在106年10月5日公告自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输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装,并自109年2月1日起禁止贩售及使用。目前全球有77个国家禁限用。

防检局副局长邹慧娟表示,巴拉刈的替代药剂选择多元且相对安全,包括大豆园可使用快伏草、芬杀草等17种除草剂;水稻田可选用嘉磷塞异丙胺盐、三氯比等除草剂;红豆植株干燥部分,可使用氯酸钠溶液。另外也可使用免登记植物保护资材壬酸。

农委会也推出相关补助措施,鼓励农民选用替代药剂,其中产销履历红豆不使用落叶剂者,将提供每公顷新台币1万5千元奖励金;使用氯酸钠落叶剂者,每公顷补助6,500元。

农委会提醒,农民若仍持有巴拉刈,可向农药生产或贩卖业者办理回收,业者也应回收或销毁,若经查获仍囤积使用,将可依《农药管理法》开罚新台币1万5千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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