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贪官二度入罪 吉林市民申诉状终传出

人气 261

【大纪元2020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吉林省原松电河发电厂职工郭宏伟,因举报贪官遭打击报复,被以“敲诈勒索罪”二次判刑共18年。他坚持上诉,在狱中所写的申诉状一直无法传出,最近在宁江监狱纪检委的协助下终于将申诉状交到家属手中。

郭宏伟的父亲郭荫起向大纪元记者表示,“郭宏伟在狱中写了很多上诉材料,但是拿不出来。他曾经将材料交给狱政科人员,但都给压下来了。这次我希望能找到正义律师来代理申诉案。”

监狱纪检委介入 申诉状得以传出

此次郭宏伟的申诉状能顺利交到家属手中,是因9月20日,郭荫起到监狱会见时,得知儿子在狱中继续遭到酷刑迫害,不给保暖衣物,不让吃饱饭,并不断逼迫他认罪。会见时间30分钟,可在15分钟时就被带进去,不让见了。

会见时郭宏伟还告诉父亲,5月22日他打电话回家时,规定通话限时5分钟,可是通话进行到2分钟狱警就强行中断,他问狱警为什么要这样做?结果就被关进小号放毒气迫害,差点昏过去,十几天才恢复正常。

郭宏伟目前在监区的医院住院,高度截瘫的他,血压长期居高不下,因为对西药过敏无法用药,健康状况一直没有改善。

郭荫起担心残疾的郭宏伟在监狱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于是给监狱的纪检委部门古科长打电话反映这些情况。

10月10日,郭宏伟的一位狱友刑满出狱,他给郭宏伟母亲打了电话,告知郭宏伟在狱中遭受酷刑的情况,此事让郭宏伟父母更加忧心儿子在狱中的处境。

10月19日,郭荫起接到监狱纪检委古科长通知,要他20日到纪检委找王科长拿郭宏伟的申诉状。回家后他立即将手写的申诉状打印出来。

郭宏伟的申诉状

以下内容为郭宏伟在“全国特别重大绑架,灭族惨案报案,申诉状”中的部分摘录。

郭宏伟陈述自己担任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驻吉林退休管理办事处负责人期间,于2003年,因保护国家财产,拒绝帮退休职工陈国贵报销二万三千多元的虚假住院票据,而遭诬陷“敲诈勒索罪”获刑五年。

郭宏伟提出申诉,吉林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后,却于2012年5月作出涉诉信访案件甄别通知书,郭洪伟不服,向其讨要该案号的再审判决书,而被吉林省高级法院歪曲郭洪伟及家族成员的行为是无理访,缠访,闹访……

因郭洪伟多次向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人大、吉林省纪检委反应,均无结果。无奈拖着受迫害致病致残的躯体,坐着轮椅在现年已83岁高龄的母亲肖蕴苓的陪护到北京向中纪委提出控告,2015年3月8日在北京遭绑架。

接着,吉林省高级法院又策划伪造了所谓以缠访闹访的手段敲诈勒索吉林市公安局,敲诈勒索四平铁东区政府,在北京同仁医院寻衅滋事,在北京回民医院寻衅滋事的系列假案。

而其被指控所谓“敲诈勒索”,事实是吉林市公安局以信访救助金名义补偿给郭洪伟的,是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遭吉林市公安局参与霸抢的损失款33万元。该款项是吉林市公安局通过吉林省公安厅、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区公安分局共同作出的行政协议。

而郭洪伟从四平铁东区政府取得的三笔款项,每笔5000元,共1.5万元,其中的每一笔都是四平铁东公安分局的领导提议并经办的。是给付郭洪伟母子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受伤害补偿款、救济金,如果该1.5万元被定性成敲诈勒索款,四平铁东分局就是该案理所当然的元凶,主谋。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条之条文注释,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允许提起诉讼充当原告。所以吉林市公安局,四平铁东区政府被敲诈勒索也是严重违反该行政法规的行为。且该案至今也未办理受案、立案手续。

追讨正义一家三人被判刑

2015年4月,郭宏伟和当时78岁的肖蕴苓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罪”逮捕,第二年分别被判处13年及6年有期徒刑。其妹郭宏英为母亲和哥哥奔走维权,也被当局以“寻衅滋事”和“妨碍公务罪”判刑5年半。

郭宏伟表示,保护国家财产,不帮他人报销虚假住院票据,遭打击报复遭陷害,向吉林省高院讨要(2011)吉刑监字第72号再审判决书,又遭绑架被灭族……。

责任编辑:方明

相关新闻
公民记者监狱回忆录(一)监狱医院草菅人命
为一桩冤案上访25年 李秋伟:中共司法黑暗
举报贪官遭判刑 郭宏伟出狱申冤再被判13年
中国大学和研究机构被曝获得高端英伟达芯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