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民法》修正案三读 满18岁可自主结婚

人气: 66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0年1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因应世界调降成年年龄趋势,立法院会25日三读修正通过《民法》修正案,将成年年龄由20岁下修为18岁,未来青少年年满18岁即可自主结婚与离婚,订婚年龄则为17岁;相关法律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

鉴于现今青年的身心发展及建构自我意识的能力,已不同以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1月25日初审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现行“满20岁为成年”的规定,改为“满18岁为成年”。

立法院会25日三读通过《民法》修正案,除规定民法满18岁为成年,另也通过多项配套条文,例如原订婚年龄为“男未满17岁,女未满15岁者,不得订定婚约”,改为“男女未满17岁者,不得订定婚约”。

结婚年龄部分,原条文规定“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三读通过条文为“男女未满18岁者,不得结婚”,并删除“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条文。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