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人才外流 台湾国内企业网站禁刊中国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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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05日讯】中华民国台湾行政院跨部会研议建立防制人才挖角机制,劳动部针对中国大陆地区劳务以及中介赴中就业从严定义,除人力银行外,未经投审会同意赴中投资的台湾企业,也不得在自己官网刊登中国职缺。

台湾半导体人才近年遭中共挖角、人才严重流失,劳动部近日发函给各人力银行,禁止协助广告招募或中介人员前往中国大陆就业。但若台湾企业是经过经济部投审会许可至中国投资,且在当地有实际营业行为时,则可以在台湾刊登职缺广告。

根据法规,广告职缺可罚新台币10万元至50万元、中介行为可开罚5万元至500万元,劳动部今天(5月5日)邀请人力银行业者、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开会研拟裁罚样态及基准。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组长陈世昌说,劳动部目前已拟定初步裁罚草案,会从两面向思考,包含是否初犯、累犯,以及职缺内容是否跟半导体或积体电路有关,若涉及会考虑加重裁罚。草案还须经过跨部会确认。

陈世昌表示,今天开会主要告诉各人力银行相关讯息,并宣导避免触法。人力银行在会中也都表示愿意遵守相关法规,但希望把规范样态定义清楚,像是广告不一定等于有提供中介服务,希望可以将定义厘清。

另外,陈世昌也提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包含港澳,因此职缺在港澳地区不在裁罚范围内。而广告定义是只要可以对不特定人播送就算广告,因此即便公司在自己官方网站刊登职缺,也算广告的一种,因此也禁止刊登中国职缺;但若是在脸书社团刊登讯息是否算广告,则还未厘清。

陈世昌也提到,也有人力银行提问,为什么经过投审会许可的企业,其中国大陆职缺可以在台湾广告、中介却不行,主因是因为广告是为了许可投资行为的实践、为了事业活动,因此有许可空间做裁量,相关部会也认为可以,但中介是人力资源的流动,因此没有例外空间。

陈世昌强调,相关法律原本就有,只是以前执法过程中,大家对于法规内容、执法过程中并没有提出疑义,所以过去没有裁罚,也没有相关函释。

陈世昌说,因为社会情势变更、中共挖角情形严重,所以透过跨部会会议厘清一致性看法,后续也会呈现在裁量基准跟规范之中,而法律没有空窗期,现在如果有个案,查明审认后都可以依法办理。

(转自中央社)

责任编辑: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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