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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条款排黑?时力忧黑道以代理人介入

针对参选排黑条款,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20日举行记者会指出,黑道仍能透过代理人、白手套影响政治。(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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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近期行政院、多个政党提出排黑条款,引起社会讨论。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20日举行“拒绝黑金势力涉入政治,排黑条款不是万灵药”记者会,指出不让不符资格者参选,但黑道仍能透过代理人、白手套影响政治,此外一律终身剥夺选举权,且不论犯罪轻重,不符合比例原则、平等原则,而且还有诸多黑道的可能犯罪样态却没有被列入其中。

副总召陈椒华表示,政府应该透过资讯公开,协助选民选贤与能,达到促进清廉政治的效果;应将候选人涉犯全部或合理筛选的一部刑事案件之犯罪纪录,登载于选举公报上,透过登载前科,彰显选举公报传递“正确资讯”的核心宗旨与实质意义,作为选民投票的参考依据。

对于现行提出的排黑条款,干事长王婉谕指出,黑金政治之所以难以改变,往往在于黑金势力与政党或政治人物的关系,并不止于表层的合作或提名而已,更严重的是外界很难看见的金流与人际网路。很多地方黑金势力找背景干净的亲信或亲人参选,但实际上只是换汤不换药。又或者,这些势力干脆直接找上当选者,透过各种影响力来渗透政治运作。

因此,王婉谕认为,即使修法通过,让黑金势力无法名目上参与竞选,也无法真正杜绝黑金势力透过代理人、白手套来参选。所谓的候选人最后只会沦为魁儡,让黑金能躲在背后继续操纵。

对于院版、立委提的排黑条款,总召邱显智指出,可能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参政权。他以行政院的版本为例,只要涉及黑、毒、枪、洗钱、贪污或国安法等有罪确定,无论情节轻重,或是犯罪样态差异,也不论免刑或缓刑,一律剥夺终身参选公职的权利;恐怕无法通过宪法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的检验。

此外,邱显智补充,经济犯罪、性犯罪、环境犯罪等虽不在黑、金、枪、毒的范围内,也是黑道可能的犯罪类型,却不用被剥夺被选举权,行政院的版本也没有交代具体理由,显然无法说服人。以国外立法例来看,台湾常参考的美、欧、日等国家,都没有不分案件轻重与类型,一律终身禁止参选的案例,原则都是暂时性禁止,而且要如何做到对不同犯罪类型平等处理,更需要审慎立法。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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