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流10年港人被指不符消费券资格 市民批政府措施扰民

人气 56

【大纪元2022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综合报导)第二期消费券即将发放,永久离港或有意图永久离港人士将不符合领取资格。多名市民近日收到政府短讯,指他们曾以永久离港为由领取强积金,因此取消其领取消费券资格。有市民指自己已回流十年,政府应仔细检查资料,批评政府做法扰民。

市民萧先生昨早在港台一个节目表示,他收到政府电话短讯,指他曾以永久离港为由领取强积金,因此不符合领取消费券的资格。萧生坦言在10多年前曾回大陆发展,当时有领取强积金,不过他在大陆工作得不顺利,之后回流香港,至今已有10年,期间有再供强积金和交税,相信自己符合资格。他指,政府应查到相关资料,批评政府做法扰民。

九龙城区议员左汇雄在同一节目表示,前日收到3名市民求助,指他们收到政府电话短讯指,因曾以永久离港为由领取强积金被取消领取消费券资格。左汇雄表示有关市民在近年回流香港,其中一人曾北上经商,惟生意失败,回流香港已有约十年。他批评政府用过时的数据“DQ”市民的资格。

左汇雄称政府曾表示,若市民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不在香港,会以此考虑其领取消费券的资格。他认为不少人因退休升学离港,未必能收到资讯,认为上诉期只有14日不公平,建议延长至年底。

对于政府发言人表示,会在6星期内通知上诉人覆检结果。左汇雄认为,在有覆检结果后能否再上诉,市民对此有担心。他又指,消费券可以网上申请,相信增加网上提交申述的功能不是难事。

政府在本月12日曾表示,明白部分登记人的情况可能有变,例如已回流香港多年。如收到有关短讯的登记人认为自己并非已永久离开或有意图永久离开香港,可在收到短讯14天内以书面提交申述。秘书处会考虑他们提出的理据及证明,复核他们是否符合计划资格。有关申请人可透过邮寄、传真、电邮或亲身的方式提交申述。秘书处收到申述申请后会以短讯确认。一般情况下,秘书处会在6星期内通知覆检结果。◇

责任编辑:李薇

相关新闻
调查:香港资讯科技最缺人才 填补空缺难
香港八达通可领第一阶段尾数千元消费券
香港中原:工商铺买卖量上半年锐减三成 料第三季稍见平稳
香港消费券今起第二阶段申请 7月23日截止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