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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抽查泳装泳具商品标示 7.5%标示不全

桃园抽查泳装泳具商品标示,7.5%的商品标示不全。(桃园市经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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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8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炎炎夏日的暑假,戏水消暑为民众主要娱乐活动之一,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游泳商品,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针对市售泳装及泳具商品进行抽查,发现仍有约7.5%的商品标示不全,经发局提醒民众,产品如未标示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一旦发生争议将求偿无门,并呼吁民众购买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桃园抽查泳装泳具商品标示,7.5%的商品标示不全。
桃园抽查泳装泳具商品标示,7.5%的商品标示不全。(桃园市经发局提供)

桃园经济发展局于7月执行泳装及泳具商品标示稽查,于辖内百货公司、专卖店、大卖场及生活用品店抽查商品,包括各式“泳装”“泳帽”“泳镜”及“其它泳具”等,依据相关法规泳装及泳帽应符合服饰标示基准规定,泳镜等泳具一般商品则应符合商品标示法规定,共计抽查160件,其中不合格有12件,主要缺失为服饰类未标示生产国别、纤维成分,一般商品类漏未标示净重或数量等。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裁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提醒业者切勿以身试法,贩卖来路不明或标示不实之商品,经发局将不定期执行商品标示稽查,以保障民众消费安全,民众若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经济发展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倘有消费争议事件可拨打1950提起申诉或咨询相关问题,进以发挥共同监督的功能,保障民众消费安全。◇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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