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包租业转租案纳入实价登录

人气: 34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3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12日三读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政部代理部长花敬群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明定住宅租赁契约全面适用消保法规定;同时增订包租业的转租案件,应纳入申报实价登录,扩大租屋资讯揭露透明。

内政部说明,租约若有违反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约规范时,房客可迳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诉要求改善,房东不予改善时并有相关罚则,另遇有租约争议时,也可向消保官申请调解。但遇有少数房东为首次出租住宅情形时,其所订租赁契约,因非属消费关系则无法依消保法相关规定处理。

为协助民众处理租约纠纷,周延租屋保障,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正住宅租赁契约全面适用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约规范、违规罚则及争议处理等规定。此外,为促进租屋市场资讯公开透明,增订包租业的转租案件应申报实价登录,其租金等资讯并将对外提供查询。

此外,三读条文规定,包租业之租赁住宅转租案件,应在签订转租契约之日起在30日内,向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申报登录相关资讯。申报登录资讯,除个资外,得提供查询。另外,主管机关向包租业或次承租人要求查询、取阅有关文件或提出说明时。受查核者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

至于罚则,三读条文规定,若包租业未申报登录资讯,或申报登录租金或面积资讯不实,由地方主管机关处新台币1万元至5万元罚锾。若为登录租金及面积以外资讯不实,届期未改正,处新台币6千元至3万元罚锾。若是规避、妨碍或拒绝查核,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并令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按次处罚。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