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快艇案有违失 台海巡署:尊重并检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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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中共三无快艇2月翻覆事件酿2死,中华民国监察院认有重大违失纠正海巡署。对此,海巡署表示将持续检讨和强化搜证作为,也将持续依法取缔越界中国大陆船,维护国人权益。

中共一艘三无快艇(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口登记)2月14日越界闯入金门海域遭海巡署人员追缉,该船拒检蛇行翻覆4人落海,酿2死。

中华民国监察院监察委员赖鼎铭、郭文东、浦忠成发布新闻稿表示,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于11月7日审议通过纠正案及调查报告,指出海巡署在取缔过程中明确违反“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等诸多规范,对于全程搜证及通报都有明文规定,但海巡署于本案却没有确实进行录影搜证及通报,已明显违反多项规定。

此外,监察委员调查也发现本案海巡执勤CP艇是单独执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则;调查委员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层面难辞其咎,导致本案责任无法厘清、事实难以还原、正当执法反遭挑战,监察院依法纠正海巡署。

监察委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海巡署当初采购CP艇时,每艇配有4具密录器,但2022年行政院检讨汰换大陆厂牌产品时予以封存而未及时筹补,形成搜证装备空窗,而海巡署配赋的手持录影机不适用于海上紧追,导致值勤人员根本无从落实执法作业规范,陷第一线执法同仁于危安风险之中,亦有违失。

此外,本案值勤同仁未以无线电进行通报虽有其疏失,但经查海巡署相关通报规定散见于诸多规范之中,实务上不易落实执行,海巡署对通报作业相关规定的可行性宜予通盘检讨。海巡署处于两岸灰色冲突的第一线,实应积极检讨规定、基层装备及纪律等等行政层面问题,俾降低执法争议以维护国家安全及主权。

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发布新闻稿表示,海巡署CP艇2月14日于金门水域取缔中国大陆籍三无快艇过程中发生碰撞事件,已全力配合检方侦查,主动提供相关事证,金门地检署已于8月15日作出不起诉处分,确认海巡执法人员无故意或过失责任。

关于监察院针对本事件就“未落实搜证及通报、未及时筹补密录器”等事项予以纠正,海巡署表示尊重,并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全面检讨相关执法作业程序,购置每名执勤人员1具微型摄影机,8月22日起已全面启用。另外,也全面加装舰船艇舷外固定式监控录影设备,将于12月底前全数安装完毕,强化各项搜证作为。

台湾海巡署表示,将持续依法取缔越界中国大陆船,维护国人权益的决心不变,吁请各界持续支持海巡坚定执法,确保国家主权及海洋权益。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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