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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化物排放超标竟改数据 竹科大厂、3环安人员起诉

新竹科学园区一家科技公司,涉嫌于2020年2023年3月间,篡改空污排放监测数据,让超标的硫酸、氢氟酸、氰化氢等有毒物质符合排放标准。(新竹地检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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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新竹报导)新竹科学园区一家科技公司,涉嫌于2020年2023年3月间,篡改空污排放监测数据,让超标的硫酸、氢氟酸、氰化氢等有毒物质符合排放标准,并向新竹市环保局虚伪申报;检方查出,该公司林姓、叶姓、陈姓等3名环安人员涉案,侦结后依违反《空污法》起诉。

检方指出,竹科内一家科技公司持有竹科管理局核发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需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总排放量须低于0.6 kg/hr、全年削减率须达50%以上、废气排放量不得超过550
m3/min等;并于排放管道安装VOC自动监测系统,监控有机废气浓度、温度及流量,并透过数据计算有机物排放量,定期向新竹市环保局申报空污数据。

然而,该公司林姓、叶姓、陈姓等3名环安人员,发现排放管道P001、P004经VOC监测系统自动纪錄“废气处理前浓度(ppm)”、“废气处理后浓度(ppm)”、“去除率”、“废气排放量(Nm3/min)”、“VOC排放量(kg/hr)”等数值超出标准值后,为使数据符合规定标准,竟利用數据模拟功能,私自将数据调整至合法范围,并不实向竹市环保局申报。

此外,林男发现巡检系统显示P002、P003、P005及P006管道的“洗涤循环水量(L/min)”、“洗涤循环水PH值”、“废气排放量(Nm3/min)”、“废水排放量(Ton/天)”等数据超出上限或下限,并以文字或红字提醒异常,但他为避免记录异常数值,竟指示叶男、陈男二人以手动方式调整至正常范围,再传送给竹市环保局,损害环保局对于空污季报數值管理的正确性。

新竹地检署认定,林男、叶男、陈男等3人涉犯《空气污染防制法》第54条明知不实事项而申报罪嫌;而该公司也因受雇人执行业务违法而触犯同法57条规定,侦结后依法起诉。

竹市环保局表示,该公司所排放并经篡改数据的物质,包含硫酸、氢氟酸、氰化氢等列管毒化物,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被查获违规后,已由环保局行政裁罚4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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