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商人曹兴诚提告中共官员 反击北京制裁

曹兴诚(中)11日表示,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及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诉讼。(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1668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4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中共国台办上月宣布将前联电创办人曹兴诚等人列为台独顽固分子,并声称要“重拳出击、严厉惩治”。对此,曹兴诚11日举行记者会表示,他们要正式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及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诉讼,指控两人违反中华民国刑法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

记者会结束后,曹兴诚的律师郑文龙、刘继蔚、黄思维也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递状。

2024年11月11日,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及曹兴诚举办“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记者会。
2024年11月11日,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及曹兴诚举办“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记者会。(宋碧龙/大纪元)

台湾公民人权联盟举行“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媒体分享会。曹兴诚表示,中共国台办对他的恐吓违反刑法,所以他正式提出控诉,法律结果如何是另一回事,但立场要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共无权恐吓他们的生命安全、自由。

2024年11月11日,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在记者会指控曹兴诚是台独顽固份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不仅违反国际法,更触犯《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年11月11日,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在记者会指控曹兴诚是台独顽固分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不仅违反国际法,更触犯《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宋碧龙/大纪元)

郑文龙表示,本案在北院成案后会分案给承审法官,法官可能会传他们或曹兴诚去问,接着会发传票给陈斌华,现在两岸关系诉讼文件的递送没有问题,但陈斌华跟宋涛应该不会来应讯,如此后面就会请法官依法发布通缉,以后陈斌华跟宋涛来台就会被逮捕。

郑文龙透露,除在台湾控告外,他们也考虑两个行动,一、因为美国有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所以在美国可以告这两人,他们也已经在联络美国律师,时机成熟时会在美国提出诉讼;二、国际法趋势容许非国家企业机构或个人在国际法庭提告,这比较难,但会考虑。

2024年11月11日,“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记者会。图为律师刘继蔚。
2024年11月11日,“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记者会。图为律师刘继蔚。(宋碧龙/大纪元)

刘继蔚指出,目前最主要的行动策略是诉讼面,中华民国法院不应该拒绝或不受理本案,理由在于任何人都不应该对中华民国国民进行恐吓、威胁,甚至以胁迫的方式要求任何人民放弃政治主张、言论、行动。

“我不怕中共”,曹兴诚强调,但是经过中共挑拨会有无知的民众对他产生仇恨,甚至认为伤害他是正义的行为,“这个是我害怕的”,如:2022年在美国南加州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发生的枪击案,当时造成医师郑达志死亡及五人受伤。

最后,曹兴诚说,本次行动是宣示中共对于中国人民或对台湾人民犯下的任何罪行都要受到追究,即使现在不追究,历史上也要追究,不要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一定要尊重基本人权,希望中共官员多看国际人权宪章、国际人权宣言、两公约,做个文明人,别做野蛮人。

2024年11月11日,联电创办人曹兴诚日前遭中共列为“台独顽固分子”惩治对像。对此曹兴诚拿出护照表示,维护主权是中华民国国民的义务,并将对中共国台办主任宋涛等人提出“恐吓罪”刑事告诉。
2024年11月11日,联电创办人曹兴诚日前遭中共列为“台独顽固分子”惩治对像。对此曹兴诚拿出护照表示,维护主权是中华民国国民的义务,并将对中共国台办主任宋涛等人提出“恐吓罪”刑事告诉。(宋碧龙/大纪元)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