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提升植物保护水准,立法院会15日三读通过《植物诊疗师法》,建立植物诊疗师专业服务体系,希望强化植物防疫检疫,及具有危害人体或污染环境等高风险农药的使用管理等。
农业部说明,推动植物医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藉由设立专法,以具有公信力的国家考试选才,提供农民或农企业即时、客制化的植物诊疗服务,并健全国内植物疫灾防控体系专业人力资源,突显政府对农产品安全的重视,及维护自然生态永续发展的决心。
三读通过制定的《植物诊疗师法》重点,包括建立专业服务体系,由国家考试选才,建立专业人员证照制度,经考试及格并领有植物诊疗师证书者,得充任植物诊疗师。
在创造专属执业空间方面,《植物诊疗师法》规范,签证事项为植物诊疗师专属业务,不影响农民作物诊断咨询服务需求,保障农民权益。
在提供农民或农企业即时、客制化植物诊疗服务方面,《植物诊疗师法》规范,因应气候变迁,植物诊疗师可进一步辅导农民精准使用农药,以正确执行植物保护工作,落实食安源头管理。
为强化疫灾防控量能,补充基层植物疫灾防疫人力,三读条文明定,未来植物诊疗师发现新纪录的有害生物发生时,有义务于24小时内通报主管机关,且对于植物疫病虫害防治事项,有遵从主管机关指挥的义务。
三读条文明定,植物诊疗师违反规定,未指示防治及隔离方法,或未于24小时内将植物种类、有害生物名称、植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姓名及住址通报主管机关者,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关于罚则部分,明定植物诊疗师违反规定将其证书或执业执照租、借他人使用,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善;情节重大者,并得废止其植物诊疗师证书及执业执照。
此外,为促进古迹土地管用合一,立法院会15日也三读修正通过《土地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内政部表示,本次修法主要为放宽公营事业机构及行政法人如有经营或使用需要,可以取得公有古迹土地,以解决古迹建物与其坐落土地产权不一等问题,有助于古迹资产的保存与维护。
内政部说明,现行《土地法》规定,名胜古迹为全民资产应由全民共享,不宜由私人独占;但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意旨,并无限制“古迹土地”不得为私有,可能会产生古迹土地“管用不合一”问题,造成后续古迹保存推动的困难。基于公营事业机构及行政法人肩负有推动政府政策的责任,且为利古迹资产的保存与维护,所以这次修法放宽其可因经营或使用需要而取得公有古迹土地。
责任编辑:吕美琪